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例:一位家長開車去送兒子上幼兒園,但是坐上駕駛室,準備開車的時候,突然來了一個電話。家長就關門離開車輛,並把車輛鎖上了,他忽略了孩子還在車裡。就這樣去上了八個小時的班。等下午孩子媽媽去接孩子,卻發現孩子沒來幼兒園。最後發現兒子憋死在車裡,請問大家覺得責任該怎麼劃分?
10 個回答
清风晓筑514
2019-06-16

父親送孩子去幼兒園,接了一個電話將車門鎖上,忘記孩子還在車上,結果導致孩子憋死,這種情況,幼兒園不應該承擔責任。

認為幼兒園需要承擔責任,無非是因為孩子沒到幼兒園,老師還不主動聯繫家長,如果老師及時打電話或許事情就不會是這樣的結局。

別處如何劃分幼兒園與家長責任,我不太清楚,在我們這座城市,幼兒園不是義務教育,就是不論公立還是私立都需要繳納費用,而費用中有一項是保育費,就是你來一天我就收一天費用,你不來我就能收這筆費用,換言之,你上幼兒園不是強制性,是自願原則,你想來就來,不想來可以不來,有的家長也是如此,我有時間帶就不送,我沒時間帶就送幼兒園,這種情況下,老師不可能天天詢問家長,你孩子今天為什麼沒來,家長也不會因為各種原因天天跟老師請假。

所以,像這種因為家長在幼兒園以外造成的事故,幼兒園是不會承擔責任的,家長再難過也不能推卸屬於自己的責任,讓有額度跟你一起承擔。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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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广州何大妈有话说
2019-04-12

感謝悟空的邀請。最近有這樣一個案件:有個父親送女兒去幼兒園的路上,突然就接到了一個電話之後,就忘了女兒在車上的事,關上車門的,辦事去了,這樣女兒在車裡憋了一整天,直到下午他媽媽去幼兒園接孩子,發現孩子因沒送到幼兒園,再找找,最後在她老公車裡發現孩子已經憋死在車裡了。

我認為,在這起案件中幼兒園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當然了,幼兒園之後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扶助他們3萬塊錢,這我也不反對。有些幼兒園錢多,沒關係,就助人為樂吧。

我認為此案的全部責任都是那位當人父的。我更不明白的是,什麼人的電話有那麼嚴重有嚴重到讓你忘記了,孩子在車上的呢?

另外,那位為人母的也要負責任,為人母的她不應該把孩子交給這樣一個神經那麼大條的父親啊。

因為你的孩子,壓根都沒進幼兒園大門,還在你自己車上悶死的,你這位父親該死!是做父親的他直接去殺死了自己的女兒!不管你是過失還是故意,你也是犯了殺人罪!

我是何大媽,每天在頭條發文章發視頻,喜歡我的請你關注我,並跟我交流新得。

乐乐熊545
2019-04-12

我第一反應就是幼兒園要擔責。跟鄰居爭辯,她還說我這樣的還想當幼師?(之前跟她提過當幼師。我不大懂,是我三觀不正嗎?

我是這麼想的,這父親線條粗的可以,特意送孩子去幼兒園人送沒送到都不確定,應該痛哭流涕,深刻反省,主要責任是毋庸置疑。

但是幼兒園真的不用擔責嗎? 每年發生校車內悶壞小孩的案例也不算少,今天因為是家長送,責任可能輕點。如果換成校車呢,上課前清點下人頭,不是雙保險嗎?感覺修復這個漏洞只需要費那麼一點點時間,卻能讓我這個做家長的安心不少。

我經常讓小孩坐校車不要睡著,如果老師或者司機把你漏下,記得喊住她,這是缺乏安全感的年代,一個點名,一個電話,真的不算多高要求。

當然是必須要有家長的配合,不能到的及時請假,不然曠學成習慣了,老師也都想當然以為你又是請假了。請假的流程也要完善,家長不要覺得麻煩。

最後希冀設計汽車的能不能設計那種悶在車裡一天都能活蹦亂跳的車,真的很難想象憋死的感覺,一定非常非常痛苦。大人都可能不能承受的痛,更何況是小孩。願來生找個負責的好人家投胎了,願所有小孩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平平安安。

润无声r
2019-04-12

幼兒園為什麼賠錢錢?我來告訴你,一是因為只要學校學生出事,教育局總是自攬責任,嚴於律己。說得難聽點就是不分對錯,不分責任,不分時間,一定是馬上處理自己人。哦,錯了,老師和學校不是教育局自己人,應該是教育局的奴隸,沒得任何權益。而是社會,看不起教育工作者,因為老師的主管部門都不把老師當人,社會怎麼會尊重?三是不良媒體,煽風點火,不分對錯和責任,只要出事,就是老師學校責任,就要求賠錢錢,否則就曝光你引起上級介入,於是又回到原因一了。四是司法機關在面對學生事件是,總會從人道主義給學校找點理由來承擔責任。結果還是賠錢錢。總結:學校是無限責任單位,娘不疼爹不愛,社會怎麼尊重?一個好的教育環境,不是老師學校來努力營造,還要上級的支持,社會的支持,司法機關我媒體的正確導向。

水牛星
2019-06-03

不是很清楚幼兒園的考勤制度。但是對於中小學來說,班主任老師是有責任在規定的遲到時間之後,電話詢問未到的學生家長,搞清楚情況的。當然,作為學生和家長,如果要請假或者有事晚飯,也是有必要事先跟老師溝通的。

幼兒園情況與學校情況稍有不同,因為孩子年紀小,上學家長會親手把孩子交到老師手中,放學老師會把孩子親手交到家長手中。因為幼兒園沒有功課,所以有部分家長其實並不會像監督孩子上學一樣,嚴格要求孩子每天按時去上幼兒園,請假,遲到這樣的現象在幼兒園比較常見。這也許會就是幼兒園老師沒有及時通知家長孩子沒有去上學的原因。所以從方面來講,幼兒園有一定的責任。然而相對於孩子的父親所應負的責任,幼兒園的責任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

其實我很難想象,那個悶死自己女兒的父親,是怎麼做到平靜的在媒體面前說,他認為事件的主要責任在幼兒園的。作為比較正常的人類,此時此刻難道不是應該為自己的粗心和不負責任後悔得恨不得去死嗎?難道不應該在家裡痛不欲生嗎?可是他想到的是讓別人賠錢。

法律上好像有一條罪叫過失殺人。過失殺人是指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由於疏忽造成的殺人、是指由於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這個指責別人的父親,是應該收到法律的制裁的,可是他竟然還在藉助新聞媒體,想從這個事件中獲取金錢上的利益。細思極恐!

自己生的孩子也是生命,我覺得我們的法律對於那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是不是太仁慈了?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酬兔说事
2019-04-12

就因為一個電話把孩子遺忘在車內至其死亡,作為孩子的父親一點都不稱職,這心是有多大啊,送孩子去幼兒園,最後卻把孩子遺忘在車內,父親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校方,在發現孩子今天沒有來學校上課,就應該給家長的父母詢問原因,而一天的時間校方都沒有詢問孩子的家長,幼兒園需要承擔相應次要責任。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2019年4月8日,湖南益陽的胡某送4歲的女兒琪琪到幼兒園上學,期間接了一個電話,就把送琪琪到學校的事情忘記了,直接把車開到了公司附近,孩子也被遺忘在車內。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時間來到了幼兒園放學的時候,琪琪的媽媽蘇女士和往常一樣到學校接女兒琪琪放學,可以在下午5點卻沒有接到女兒琪琪放學,琪琪根本就沒有到學校上學,而學校卻沒有通知琪琪的父母,琪琪的媽媽蘇女士質問校方為什麼不給我發一個信息,以為女兒琪琪只是走丟了,卻沒有想到女兒已經死亡。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蘇女士去學校接女兒琪琪放學,才發現女兒琪琪未到學校,就打電話給丈夫胡某問:小孩子去哪裡了,丈夫胡某就一邊回想一邊尋找,自己都不知道女兒琪琪在哪裡,想不起來了。後來在自己的車上的後排座椅下面才找到了女兒。胡某找到女兒琪琪時,已經是下午五點的時間了,琪琪一個人封閉的車上待了9個小時的時間,而令人萬分心痛的是,女兒琪琪已經是全身發紫,已經死亡。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胡某是在8:46分接了一個電話,然後就沒有開車了,胡某認為女兒琪琪的死亡,幼兒園負次要責任。如果當時校方有打電話通知我或者發信息給我妻子,我就會發現女兒琪琪被我遺忘在車內,說不定悲劇就不會發生。為什麼幼兒園在女兒琪琪沒有到學校報道,也不發一個信息通知父母確認下,是不是考勤制度有問題。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

女兒琪琪的死亡,作為父親的胡某承擔主要責任,忙什麼事情,可以把自己的女兒遺忘在封閉的轎車了9個小時,想想一個幼小的生命在封閉的空間裡,因為缺氧窒息而死,死亡一定是非常痛苦的。只能說胡某的心真的是太大太大了,如果在把女兒琪琪遺忘在車上半個小時或者幾個小時,也許幼小的生命就可以挽回。

幼兒園真的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幼兒園在發現學校少了一個學生,作為老師是不是應該打個電話或者發個信息確認一下孩子怎麼了,為什麼沒有來學校上學,是生病了嗎?只要一個電話一個信息,說不定琪琪的生命就可以挽回,生命不會定格在4歲,她可以快樂的長大,可是一切都是如果。

作為孩子的爸爸,做的太失職,其行為太讓人氣憤了,而作為幼兒園也是有失職的地方,這樣的幼兒園管理制定肯定是有問題,需要改變一下,事件發生後,幼兒園已經給付了3.2萬元的救助款。兩者都是不可推銷的責任,這樣的悲劇不能再發生。

手机用户6891152497诚
2019-04-12

關於這個事件的過程來看,我個人認為,責任完全是父親的疏忽造成的。也許有的人認為,幼兒園也有一定的責任,話是沒錯。但觀實中,幼兒園對幼兒是否來校上學,是比較白由的,沒有嚴格的要求,平常病假什麼的,不請假也無所謂。這是幼兒園的普遍現實狀況。因為它不是正式教學機構。大家都知道,從一年級開始,就算正式的學生了,老師對學生的要求也比較嚴,上課不能遲到,不能無故曠課。那樣班主任就會清點人數,對曠課學生要向家長詢問原由。這就是園校之間的區別。所以:綜上述原由。本人覺得園方並不存在什麼過錯。不必賠償。不能啥事都要找人索賠,要分清是非。不能含糊處理。現在社會上世風日下,訛詐成風。不能任其再蔓延下去。應當迴歸理性。就事論事才合乎情理。痛失兒女,難免悲痛,傷心。小小花朵就此調謝,實在讓人心痛。還望節哀順變。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不到之處,多多諒解。

刘海心理咨询
2019-04-12

看到這個消息,就想起了南方某城市一個公園裡遊客攀巖採摘荔枝,不慎摔下受傷過重死亡的事件。荔枝是野外生長,公園也沒開展這個採摘活動並還樹牌提示大家不要採摘。但死者家屬最後還就讓公園做出了賠償,理由是摔下來了沒有及時救護。

另一個舉國皆知的意外事件是發生在北京的野生動物園,遊園的車輛在野生動物處於開放散養的情況下,副駕駛座人員不顧公園不得下車的警示,隨意開門下車被咬,其母為救她被老虎撕咬致死,最後還狀告動物園讓其賠償損失!

上述兩個事件都讓人有一種如骾在喉的堵感,能用言語表達的詞語是———無賴加流氓無底線!

這個事件中父親把孩子遺忘在車上是致孩子死亡的根本原因,父親對孩子的照顧不周,不是本次就是下次總會出這樣那樣的事故。幼兒園考勤不到位,和孩子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從法律角度看,在孩子的死亡這個結果上,幼兒園沒有過錯。無過錯就無責任!而孩子父母向幼兒園索賠,只是想減輕自己責任,讓自己內心痛苦降低而已!但這種做法讓人心堵!

乡村教师123
2019-04-12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前因後果我大概瞭解了一下,學校需要負責嗎?這一問問出了中國教育現階段的尷尬處境。現在社會上的風氣就在於只要孩子出了事故,孩子無論是不是在學校,學校不管是否有責任,只要家長到學校去鬧,那麼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為了息事寧人多多少少會選擇賠錢。再加上有些媒體在旁邊的報道,更助長了這樣風氣。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那麼這個事例中,孩子所在幼兒園有責任嗎?我個人認為學校是沒有責任的。孩子只有進入校園學校 才需要擔負監管的責任。而從事件的描述中我們知道孩子的父親是因為自己的失誤導致孩子在車中呆了八個小時被活活憋死的悲劇。整整八個小時,孩子的父親在幹嗎?這是一個合格父親能做出的事?事後這位父親還在一味強調幼兒園的責任,是什麼讓他有這樣的底氣?幼兒園被家長指責的責任就在於說幼兒園沒有看到孩子來學校上學,沒有通知家長,才導致家長將孩子遺忘車中而被活活憋死。那麼就因為這樣學校就要承擔責任?甚至相關教師還要被處理?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親車裡,學校需要負責嗎?我們現在不管雙方如何去處理這個事件,也不管學校是否有責任。我個人認為我們應該呼籲有關部門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劃分各方責任,讓家長能合理維權,讓學校也能安心辦學。也呼籲社會能客觀對待家校矛盾的事。不要讓我們的教育辦成了服務業。那會成為整個國家的悲哀。

阿都沙
2019-04-12

一個父親把送幼兒園上學的女兒鎖在車裡悶死了,問學校有沒有責任,我看這問題問的有點太會普遍聯繫了,一個直接監護人就這麼沒責任,有何顏面去質問學校的責任?加之事發又不在學校上課時段,事件本身又不在學校。你一個直接監護人一個孩子都監護不好,更何況幼兒園還有那麼多孩子要監管,如果是稍大一點的孩子獨立上學未到,學校老師可能要詢問怎麼沒到,因為是幼兒園的學生,老師深信有家長隨時陪伴,一旦沒來很可能是家長的原因,所以不問也是情理中的事,因為幼兒園的學生按理沒有監管空缺,誰知道遇上這麼沒責任沒頭腦的家長,如果硬要奈學校的責任那就是無理取鬧了,一個直接監護人不在上課時段,不在學校範圍內把自已的孩子鎖在車裡悶死奈學校有責任,以後便是隻要學生有事情都是學校的責任,家庭父母監護人的責任到那兒去了?今天我看到網上四川的一個老人開車送孫子上學,把車開到河裡了,附近的人打撈上了老人,孩子失聯,這不知也要學校負責任不?你說這是學校的責任嗎?如果學生在校其間學生出事,或大或小學校有責任,如果在校外或放學時段,這責任恐怕就奈不上學校了。學校不是二十四小時待命的管家婆,家長應該承擔起除在校外的一切責任,這才是分功明確,各進其責應有的分配,如果把一切責任推給學校推給老師而家長置身事外,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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