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謊稱在A公司月薪8000元,被原領導揭穿,你怎麼看?

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入職時,為了提高自己的身價,謊稱在a公司時月薪8000元,並在證明人一欄填寫下他的原領導。沒想到b公司向她的原領導求證,其領導說,“沒有啊,她在我們這裡月薪只有6000元。”就這樣李小姐的薪水被b公司從10000元直降到了6000元,為此她對原領導恨之入骨。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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