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的年度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裡的利潤總額應該等於納稅申報表的應納稅所得額嗎,為什麼?

4 個回答
财会小童
2019-01-19

謝謝邀請。

這兩者概念不同,不必相等。

利潤總額是會計上的概念,是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計算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是稅法上的概念,按照稅收法規的要求計算所得。

但兩者可以有一定的勾稽關係: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也就是,在間接法下,可以通過對會計利潤作納稅調整,來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

1. 調整的依據:

根據稅法和會計上的差異來調整。

比如:會計上最常用的計提,稅法是不認的,沒實際發生的要把費用調整回去;

又如稅法說鼓勵研發,給你加計扣除,會計上也是沒有的,所以要調減會計利潤。

2. 調增還是調減:

依據稅法,稅法說不能扣,就調增(把多扣的加回去),稅法說要多扣,就調減(把少扣的扣進去)。

以上財會小童觀點,歡迎評論補充。

集优米财税
2019-01-18

謝邀!

利潤表的利潤總額與納稅申報表上的應納稅所得額,通常情況是不相等的,因為前者是按會計法規計算確定的會計利潤,而後者是按照稅收法規計算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兩者在計算口徑和確認時間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稅局將這個差異的調整稱之為納稅調整。

一般常見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主要在以下兩個方面:

1、暫時性差異。

如超過稅法扣除限額的職工教育經費,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與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不一致的差異等。

2、永久性差異。

如超過稅法規定限額的職工福利費、公益性捐贈支出、業務招待費等,政府部門的罰款罰金等,不徵稅收入形成資產計提的折舊,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商業保險費,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國債利息收入,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加計扣除的金額。

歡迎留言討論,謝謝關注!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的年度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裡的利潤總額應該等於納稅申報表的應納稅所得額嗎,為什麼?

财税一飞
2019-01-19

利潤總額是按照會計口徑計算出來,應納稅所得額是按照稅法口徑計算的,當企業存在所得稅調整事項時,兩者不相等。

v税视界
2019-01-19

謝謝邀請。

業內高手回答的精彩絕倫了,收藏學習吧,記得第一次考這個題的時候竟然答錯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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