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業主們該何去何從?
10 個回答
姜姜聊物业

房子當然是自己的,小區的土地、設施設備是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什麼都不是,只是個“保姆”。保姆的權力越來越大,是誰給了他權力,與政府有關,也與業主自己有關。

誰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

既然是保姆,就應該聽主人的,就應該服務於主人。哪天主人不高興,不管你乾的好不好,想換就換。當然,主人應該支付保姆工資。

小區的主人是誰?物業管理相關的全部的法規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公司,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即業主大會,這才是小區的主人。

物業公司是主人請來的嗎?

我們很多人痛恨的物業公司,是通過什麼途徑進入到小區,強行為業主服務的?

一個小區建成尚未銷售之前,開發建設單位是小區唯一的大業主,這個業主有權利選聘物業公司,確定服務標準和服務價格。相關的法規也是這麼規定,開發建設單位可以選聘前期物業。

因為近年來紅火的房地產市場,業主在買房時,大家更關心的是房價,是能買到房子,沒有誰去關心物業服務合同,雖然大家很認真的簽署了自己的名字。

一旦房屋銷售套數過半、面積過半,小區主人的身份就發生了質的變化,全體業主成了新的主人。

只是,之前的主人請的物業公司還在。

主人為什麼沒有了話語權?

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沒有業委會的小區,誰來召開業主大會,怎麼召開?

開不了業主大會,無論業主怎樣憎恨物業,他都在那裡,輕蔑的看著你,甚至挑釁你。

這當然是政府的原因,沒有明確業主大會的主體地位,和便捷的召開方式,使得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完全失去了主人的權力。

沒有話語權,也跟業主有很大關係,很多人對小區的事漠不關心,對業委會的成立運作不瞭解、不支持、不監督,一旦自己的利益受損,立刻跳將出來,指著業委會的鼻子大罵,誰還敢參選業委會?

物業公司權力為什麼越來越大?

一個保姆,職責權限當然來源於主人授權。

小區業主管理規約,一般會約定物業服務方式、服務標準、業主的行為規範。

選聘物業即是按照全體業主通過的管理規約,通過投標報價,選定最終的物業公司。

這是變更前期業主選聘的物業公司,改變合同條款的最好的機會,遺憾的是,但很多業委會並沒有把握住。

物業的權力,則是通過投標文件確定的物業服務合同。合同里約定的,是物業公司必須完成的任務,守約應該,違約該罰。

自我賦權是人的本能。沒有業主大會的解聘,鬆散的業主也無法對物業形成有效的監督,無所顧慮的物業公司,當然敢於超越合同,謀取不當得利,甚至敢對業主拳腳相加。

物業矛盾該怎樣解決?

國家應該建立業主大會制度,刻制業主大會印章,建議由社區組織召開。

無論有沒有業委會,只要業主提議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可召開臨時業主大會,解聘不稱職的物業公司。

國家應該建立由業主評價的物業管理信用機制,讓守信者得到更多業主的支持、選擇,有機會佔領更多的市場,讓失信者被市場淘汰出局。

業主應積極參與小區表決,監督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工作。應具有公共意識,遵守小區管理規約,履行業主義務,共同打造和諧、宜居的生活環境。

以上為本人原創,希望通過多個小區的經驗教訓,以及對物業服務的思考,與您一道,共同探索物業矛盾的解決辦法。歡迎交流、學習、拍磚。關於業委會成立或物業公司監督,可私信我,竭誠提供幫助。

魏微6

我們雖然花巨資購了商品房,該交的費用也交了。住進來就完全受物業支配,根本沒半點自主權。費用說漲就漲。我住的小區,水費已經遠遠高於市場價。但我去交水費時啥時候又每噸漲了一元,我都不知道,我問起,人家就生生甩出一句話完事,早漲了。為什麼漲不知道。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有時候看家門上貼催繳費單,說若在期限內不交按百分比扣罰滯納金。我去論理,這個季的又沒完,憑啥提前交,人家說這是規定。你物業有啥權力罰款。空置費給坑人,一天沒住還得交70%。又是霸王條款。我們連個說理地方都沒有。確實我住的房子就是為物業服務的。物業只知道圈錢,為業主著想卻很少。我中央空調製熱效果很差,溫度都很難達到14°。找了物業很多次,根本解決不了問題,還推脫責任,但空調費一分不能少,不交,水電不能買,甚至給你斷水。物業整治業主那是豪不留情。我是深受其害,但也無可奈何了。

佛系妈妈育儿

我是業主,不是物業工作人員,但我覺得物業和業主真的需要相互理解才好。近些年來,物業和業主鬧矛盾的事情越來越多,但業主也物業公司誰都離不開誰,所以,小區找一個好的物業很重要:

我們小區的物業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總體來說還算是可以的。

在這個十八線小縣城,物業費是一平方1.2元,這在我們當地不算是低了。後來的三期四期的房子越來越貴,據說都到2.0了。慶幸自己入住比較早,所以物業費還沒漲也算是良心了。

物業怎麼說呢,總體來說還算是滿意的,平時小區裡都會有保安在轉悠。

到處都有攝像頭,有一次車被蹭了一點點,物業的人馬上打電話給我叫我去看監控,

半夜12點車子大燈忘記關掉了,物業打電話讓關大燈。

下雪天,會找專門的剷土車去剷雪。也會挨個把車子的雨刷給豎起來。

夏天,會給每個車子檔上防晒的東西。

婦女節和情人節也有活動之類的。

但最近,三期四期開始入住之後,隨著入住人數的增多,物業人員好像沒有多,還是那麼多人,明顯的服務不過來了。業務也怠慢了很多。

所以說,這個事情,堅持很重要。如果再這樣下去,連交物業費的動力都要沒了,

對了,我們的物業費是一次交一年的。不知道明年會不會漲價。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夕阳红66502679

買房子時,廣告宣傳的好看,什麼買他的房,有山,有水,有廣場,有老人,兒童的娛樂器材,只要住在這,有停車位,等你房款交了,住進來了,一切都變了,山,水,廣場,娛樂器材 ,都一個沒有,就連樓下門面房的門口,都被劃上停車的位置,所有能走的通道,都成了他的收費通道。上學,放學的孩子,每天都穿梭在小區,川流不息的車群裡,有的人只顧著手機聊天,車子快撞到孩子,還在往後倒車。我就搞不懂,我們買了小區的房,停車還要收費,幾十萬一套房,一個車位一年四,五 ,萬,這還不夠,外面的車也可以停在小區,一小的一元錢,把整個小區都變成停車廠了。地下那麼大的停車廠,為啥還不放過地面上一點空位子,給住戶的老人,孩子的玩耍空間,買了小區的房子,卻連一塊空閒的空間都要拿來收錢。真的鑽到錢眼裡了。

观棋不语169785884

我從事物業工作十多年了,我來說說自己的想法和身邊的事。

物業服務是指對小區的公共部位、公共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物業公司負責小區的衛生、綠化、秩序維護、設備設施的維修,物業服務沒什麼高科技的東西,全靠人來幹活,可以說是勞動密集型的行業,正因為如此,物業工人工資都不高,普通工人在2000到3500之間吧,崗位、城市不同,工資不同,保潔員工資低一些,工程維修人員工資高一些;同崗位,大城市工資高一些。

近年來新建小區多為高層加小高層,物業費一般在2塊到2塊5,100平的房子一年2400到3000塊,假設有1000戶,一年的物業費是240萬到300萬,這些錢用於支付人員工資、設備維護(不算大修)、資產折舊、交水電費,電梯、消防、監控系統要請專業公司來維護保養,上面說過,物業行業工資低,請不起專業人員,只能委託專業公司來做,二次供水如果是變頻的(就是水箱儲水,水泵加壓),每年兩次請專業公司(得有資質)清洗水箱,每年繳納生活垃圾清運費。

一個十多萬平米的小區,大概需要保安員10—12人、保潔員12—15人、客服員4—5人、工程維修人員6—8人、行政、會計、出納、經理各一人。物價漲,工資也得漲吧?反正我是沒見過物業費漲的,十年沒漲物業費我也見過。

再說服務。

只說親身經歷,我們的服務不敢說優秀,合格吧,同事們按照合同和服務標準工作,打掃衛生、巡邏、保養設備、接待來訪,當然大多數業主對我們還是友善的,可也有部分業主,外網停水停電、暖氣不熱、燃氣打不著、電視沒信號都賴物業,“我交物業費了……”您交物業費了,可電費水費暖氣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網費沒交給物業公司吧?丟東西了賴物業,您那是放門口丟了!戶內丟東西了,賴物業,保安巡邏的目的是“預防和減少”犯罪事件的發生,不是保證不發生,巡邏頻次夠、有巡視記錄、監控系統完好的話,物業無責好麼!

再來說說開發和物業一家的說法。

開發公司成立物業公司來管理自己建設的小區,這種情況比較多,我也在種公司工作過,有兩家打架的,有替開發遮掩推諉的,也有正常往來的,拿這個說事的無非房屋質量問題了。我沒出過遠門,見得世面也少,但以我淺薄的見識來看,建築行業的法律還是很健全的,各種標準也很完善,政府部門也有監管職能,房屋質量不合格,交房時可以拒絕收房啊,跟開發談啊,要賠償啊,或者退房,要不起訴,都可以。房子也收了,交物業費時拿房屋質量說事了,房屋質量和物業公司有什麼關係?

再說說公共收益。

園區廣告、電梯廣告。我見過一種說法,電梯廣告的收益夠全體業主免物業費還有富裕,我想說:大哥你是瘋了嗎?我國一線城市是北上廣深,我只在北京工作過,北京也得分地方啊,當然中心位置貴,可中心位置有帶電梯的住宅嗎?我們拿五環說,幾年前一部梯子一年大概是3000—4000。現在我工作的地方大概是三四線城市吧,一部梯子一年200,對,就是二百!當然,不管多少錢,這是全體業主的,沒錯,可關心這個的都是不交物業費的。

日常工作。

我是維修崗位,水電土建木工活瓦工活,最好還會電焊氬弧焊,反正是會的越多越好,大家可以自己打聽一下各個工種都掙多少錢,所以我們只能是雜而不精。巡視設備機房,主要有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各樓低壓配電室,控制櫃有問題請廠家來,過保了花錢請人修。管道閥門可以自己換。修樓道照明、路燈,修路面,修單元門、扶手,保養人防設備,雨季前檢查、清理雨水井和各單元雨搭,檢查排汙泵。通下水管網和管道,清理出的有衛生紙、鋼絲球、抹布、衛生(巾)、(避)(孕)(套)、(成)人用品……有些是人為造成的,沒辦法。

政府監督。

物業行業的主管部門有:居委會、物業辦、派出所、消防隊、市場和質量監督局、水務局、稅務局、勞動局、人防辦、環衛局、衛生監督所……有業主投訴相關部門就過來核實情況,就說有一次吧,投訴電梯“經常故障”,懷疑“電梯有沒有人維護”,查吧,查了報修記錄和召修記錄,半年壞了兩次,然後我用了兩天提供材料,不是不全,是這次要這個,下次要那個,不一次要,也不是一個部門來要。別說什麼安全問題再小心都不過分,年檢合格標誌貼著呢,就是誣陷好麼!

頻繁更換物業公司,對業主來說,不見得是好事,一般來說,第一家是最有責任心的。

業委會自制,沒接觸過,不發表看法。

其它的事也不說了,園區的良好環境靠大家共同維護。還有,大多數業主還是講理的。

待遇低、責任大。

以上內容不能代表任何人,只是本人的經歷和看法。

文筆不佳,感謝閱讀。

1583623

我看,物業不是什麼好東西,說的非常對,我們這物業就是這個樣,什麼活都不好好幹,就連基本的衛生都打掃不乾淨,收物業費時,挺積極的,還有那個不合理停車費,你敢不交,小區門都不讓進;TMD,我就不明白,房子是我買的,地皮產權是我們所有業主共同買,小區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我們所有業主共同財產,很不要臉的物業公司 拿著我們自己地皮 來收我們的停車費。拿著屬於我們業主的東西,去掙他們的錢,物業真正黑!黑!黑黑!

再一個,如果小區產權到期,所有業主們和物業公司,按照實際實用地皮面積的比例 去對錢 續產權,請問那家物業公司 願意去 對這份錢 來續產權???

哼!橫行霸道的物業不幹人事,拿著我們的東西再賣給我們,去掙他們的錢!

程序媛雨晨

這個問題,我最近觀察老家的一個小區的房子微信群裡,整天在討論物業的不作為的問題,我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1、部分物業的領導管理不周,不能起到榜樣作用,導致物業的工作人員,工作的態度和積極性不夠,不能夠很好的服務業主;


2、物業所招的工作人員的個人態度有問題,覺得自己就是很牛逼,所以服務業主時的態度不能很好,引起的業主的抱怨;


3、部分業主拖欠物業費和不良的個人素質,也會給小區的其他業主帶來影響,給其他業主的感覺就是物業不作為;


4、在我看來,業主需要繳納物業費,物業也是客戶,物業管理人員也要把業主當做客戶來管理,雙方要做到和諧相處,有問題及時溝通的態度。

其他人還有其他意見麼?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李钦宇律师

曾經代理過數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案件,都是物業公司起訴業主要求支付物業管理費和滯納金的,我是代理業主一方,看到物業公司提交的起訴狀,寫的是振振有詞“原告(物業公司)已經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物業服務義務,但是被告(業主)仍然多次遲延甚至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不僅嚴重違反合同約定,也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因此……”

但是每次我和業主瞭解物業公司的管理狀況時,業主都叫苦不堪:我們哪裡請了一個服務人員,簡直是請了一個“皇帝”啊,經常指手畫腳讓我們交這種費那種費,當我們讓他們提供服務的時候他們又這種推脫,或者遲遲不提供,現在還好意思來告我們,要是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讓我們滿意的話,我們會不願意交這點物業管理費嗎?……我相信這是很多業主的心聲

接到業主的委託後,我通過走訪小區現場,與小區保安、清潔人員,還有小區內其他業主交談,收集了大量物業不作為的證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小區的公共綠化長期不維護,垃圾不及時清運,導致小區的垃圾池經常堆滿垃圾,經過的業主都掩鼻而逃;

2.小區的共用部位、公共設施不及時維修,周圍的柵欄和小區大門已經生鏽不堪,還有地面瓷磚破損等問題;小區的其中一部電梯曾經因為零部件損壞而停止運行兩個多月,直到業主們湊錢才請來維修公司維修;

3.小區的保安經常擅離職守,而且隨便放外人進入小區,沒有登記外來人員信息;我去調查的一次居然還發現兩個保安在保安室裡打著撲克牌;

4.小區多次發生失竊事件,業主表示想要去調取監控攝像頭時,物業公司卻稱監控已經損壞,還沒維修好。

結合以上種種物業不作為的證據,我將其整理好提交到了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免除了物業公司要求業主支付的滯納金,而且認定物業公司存在違約行為,判定物業管理費按七折支付…這個結果已經讓我們很高興了,因為我們檢索過很多個案例,發現只要是物業公司起訴業主要求支付物業管理費的,法院幾乎都會認定業主違約,全額支持物業公司主張的物業管理費,甚至要求業主支付違約金,而我們這個案件成功為業主扳回了一局,法院沒有認定我們構成違約,反而認定物業公司構成違約!

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業主在訴訟中反而是處於劣勢的,往往因為沒有好的答辯主張和證據,而會輸掉物業費官司,所以,我們在面對物業公司不履行合同義務,反而要求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的這種案子的時候,大家作為業主一定要收集完整物業公司不作為的證據,這樣才有可能對抗物業公司!

金十数据

住的房子是物業還是自己的,想必很多買過房的業主都有這樣的發問。業主集體花錢買下地皮產權和房子,還按月繳納管理費,但是卻享受不到被服務的感覺,自然心裡會不滿,這種現象似乎發生地越來越普遍。

1、物業拿錢不幹活,可能一開始就註定了!

本該履行服務職能的物業,卻拿錢不如實提供服務,甚至不幹活,例如小區環境、治安狀況堪憂;還有些物業巧立名目亂收費,例如裝修押金、物業服務費、暖氣接口費等;更有甚者,拿業主買房時交的“房屋救命錢”——維修基金,當成自己的私人小金庫.......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很多人都以各種理由抱怨物業,熟不知物業亂象的發生,可以說從一開始就註定了!一般來說,小區的物業不是大多數業主決定的,而是開發商選定,如果開發商不為業主的居住考慮,很大程度就為今後的小區管理埋下了隱患。

2、業主處於“弱勢”地位,普遍不具備維權意識

另外,大多數物業公司的成立時間比較久,而且運作成熟,很清楚該怎麼去應對各種業主問題;而業主作為個體,在面對物業的時候,大多處於一種“弱勢”地位,長住當地也會使得業主忌憚跟物業發生爭執,因此面對物業的低服務水平,業主們不敢提意見。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業主們掏了錢,卻不敢與物業據理力爭,這也跟我國民眾普遍維權意識不強有關。很多時候,我們的業主弄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權利,或者壓根心裡缺少當家人的底氣;該參與選舉或投票的時候,往往也不參與。當很多人都不積極履行業主的權利,久而久之物業的“囂張”氣焰就會得到助長。

3、物業法規還不夠完善,關鍵還得靠業主們自己

物業法規不完善,也會讓業主很難找物業履行權利。與我國相比,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比較成熟的業主委員會制度,對處理業主與物業公司的關係發揮重要作用,實際與物業公司出現的矛盾較少。我國的房地產行業發展不久,相關制度都還在建設之中。當制度還不夠完善的時候,隨著時間的推移,物業亂象就會頻頻出現,也就有了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的情況。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如果現實生活中,大家遇到物業公司有違規行為,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業主們集體站出來,通過投票和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用集體名義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合作協議,一旦物業公司違反了協議,就能把物業公司換掉。還可以向主管部門投訴,讓他們約束物業公司的行為。如果大家連自己的權利都不想維護,那麼將很難成為房子真正的“主人”。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说天评地盐城哥

業主的困惑:我們住的是物業的房子還是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的權力越來越大,這是為什麼呢?

下面我來說說吧

1.業主在開發商那裡買房子時,開發商已經為業主配套了絕大多數業主都不認可的物業公司。因為是前期物業,業主作為單個的個體而言,也只是敢怒不敢言。物業說什麼錢就交什麼錢,畢竟買房子常住不想惹麻煩。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2.業主是花錢買了房子,卻有種給物業交租的感覺。物業服務不好也就算了,可是物業費卻是年年見長啊,還不容許業主質疑或者拒交,否則,戴墨鏡金鍊子的光頭男說不定會夜裡踹門。這樣還沒法你的話,那就直接給你斷水斷電。而且投訴無門啊。

3.小區的公共收益(廣告費、停車費、公共面積和公共設施出租等)本身屬於業主的。可是,這一切在絕大部分小區,甚至有業委會的小區,都被物業公司收歸己有。並不是扣除一定的服務成本後,返還小區業主。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4.小區業主買房時交的“房屋救命錢”--維修基金,現在幾乎成了物業公司和利益集團的小金庫,予求予取,予取予求。由於很多小區都無法成立業委會(當然,這都是利益集團的阻撓造成的),因此,沒有一個合法的組織能夠阻止物業和相關利益集團動用維修基金。業主只能乾著急。

5.物業公司巧立名目亂收費,這種現象在小城市特別明顯。不談理不談法,物業公司只要弄出個名堂出來,你業主就必須繳費。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6.物業不是來服務的,是來養老的,很多小區的清潔工和門衛都是年紀相當大的老人。因此,衛生狀況基本都不用說,是小區通病,很難乾淨。門衛形同虛設,除了看到門衛室有人外,基本上門衛沒有其他的用途,不登記不盤查不警覺,小區發生什麼事一無所知。

7.更有甚者,物業能夠利用自己熟悉的人自己組織成立業委會。當然,這些業委會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業委會更貪”“業委會更黑”吧。這種業委會只是為了物業的利益服務的,對業主來說沒有任何的好處只有壞處。真正的業委會是鬥爭出來的,所有的業主都是瞭解並熟悉的!只有鬥出來的業委會才真的能夠為業主利益服務。

不管物業多不好,我們業主都要懂得自己的權力和義務,該維權時一定要參與維權,該參與選舉或投票的時候,也希望更多的業主不要以“我沒時間”“我物業費交了,不關我事”“你們鬧吧,反正不差我一個”,一定要出席支持業委會的成立!否則,“業委會更黑”真的會成為現實,成為物業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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