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州一民房突然坍塌,致1人死亡, 你怎麼看?
3 個回答
從現場新聞報道可以瞭解到:
1.倒塌房屋為當地農民在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本身是不是危房不清楚,如果是危房村委會應該有提醒修補或遷出的義務;
2.村建民房本身鋼筋較少本無暇顧及質量好不好,既然房屋已經倒塌致人死亡可想而知房屋質量。
3.天災人禍事已發生無法做些什麼但是我們也要敬重死者,節哀順變。
以往的不少事故中,有些地方官員都習慣大講救災搶險的正能量,但卻迴避災難發生的本身。
導致我們現在面對各種災難,常常是感動於人物,迷之於真相。
災難就是災難,是感動無法彌補的,若無反思,則感動毫無意義。
希望當地街道辦事處村委會起到好的帶頭作用 體察民情,為民請命!
房屋倒塌要看是什麼原因導致,假如是貧困家庭的危房倒塌出現遇難人員,那麼這個村裡的領導班子都應該受法律處分,主要領導人應該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事情的發生是令人悲痛的!
但是從報道來看,很多問題與細節不清楚,1.房屋的老舊是家庭貧困還其他原因?
2.村裡的領導幹部,對村民及居住人是否提出了幫助與危房居住的危害警示。
在不瞭解詳情的情況下不妄加評論,同時注意看看自己的身邊是否有人居住在危房裡,及早的提醒及上報村委,避免慘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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