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

13日上午,在深圳福田區一小區樓下發生了一起高空墜物事件。目擊者稱,被砸傷的兒童還在上幼兒園。從目擊者提供圖片可看到,一名兒童躺在地上,旁邊則是一扇掉落的窗戶,窗戶的玻璃已破碎,家屬第一時間將孩子送往醫院。高空墜物屢禁不止,誰該為生死未卜的孩子負責?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每日法律咨询
2019-06-14

高空墜物在近幾年頻繁發生,除了自然原因導致的意外,人為因素也是不容忽視的主要誘因。高樓附著物可能發生墜落的現象包括了窗戶、玻璃、護欄、陽臺附件、牆皮脫落等物件,原則上它們不會輕易墜落。如果墜落髮生了,很可能就是上面提到的兩種現象導致。

我們國家建築行業質量標準隨著時間都是逐級提高的,尤其對自然災害頻發地區的房屋建築質量更是有著嚴格的監管機制。比如颱風、地震等多發區域,就會採用更高標準要求房屋建築安裝等質量問題。不是特別惡劣的自然環境爆發,絕對不會發生高空墜物。

現在的氣候確實容易變化無常,有的時候我們人類在大自然發威力的那一刻真的是無可奈何,表現的非常渺小。但是,人類的智慧還是無比強大的,我們可以根據相關監測發出的信息,提前做出防範準備,儘量杜絕自然災害致人傷害的後果。也就是說自然原因造成人員傷害可以避免的機率很大,比如颱風來臨時,你能讓孩子在樓下玩耍嗎?

當然,我們要想控制人為因素導致高空墜物還是有些難度,畢竟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你每天的活動不可能有人天天跟著你監督你。就好像你今天要從二十樓扔下一塊磚頭為了洩氣,卻砸中了樓下的寶馬車一樣,車主並不能提前做出判斷和阻擋你的破壞行為。所以,人為因素導致高空墜物需要法律來規制,需要相關部門教育培養國民素質不斷提高,不斷疏解他們的生活壓力,也就可以避免風險概率的發生。

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高空墜物導致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物品的管理者所有者或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不能發現高空墜物侵權人的,可根據民法公平原則責令墜物相關人員按比例分擔。比如樓上掉下一袋垃圾砸傷了孩子,沒發現從哪棟樓掉下來的,也沒有人承認該事實。最後法官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推定五樓以上的幾十家住戶平均分擔孩子的損失,就是根據民法公平公序良俗等選擇作為判案依據的。

本案發生的高空墜物致孩子受傷,應該及時報警,及時送醫院搶救治療。這樣為以後走法律程序奠定基礎,以便案件儘快得到解決。

為了您的孩子能夠健康成長,也為了一個家庭更加和諧穩定,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多多協助家長親自照顧、監管自己的孩子茁壯成長!
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

佘宗明
2019-06-14

#“高空墜物”太要命,該考慮納入“危害公共安全罪”#1個月內,深圳又現高空墜物事件。這次太要命了,窗戶從天而降,直接將樓下小孩砸倒在地鮮血直流,旁邊母親直接當場崩潰。不看那動圖,可能感受不到其恐怖指數,看了全過程,我到現在都脊背發冷。

我想起了《一個母親的復仇》裡的臺詞:“我教了我的女兒二十年,讓她知道怎麼保護自己,而你卻一秒都沒有教過你兒子不要傷害他人。”那位崩潰母親的心聲大概也是:我教了我的孩子怎麼去避險,也保護了他這麼久,而掉下窗戶的業主你卻一點都沒意識到,那扇窗戶可能要了別人的命。

一次墜物,或許就發生在幾秒之間,但毀掉一個家庭的幸福,卻可能一世都挽不回。在網上搜下“高空墜物”,類似的悲劇太多了。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2018年3月,在廣東東莞,一個11歲女孩從24樓扔下一個蘋果,直接讓一個3個月大的女嬰頭部重傷二級、終生傷殘,最終女嬰家人索賠544萬餘元,一個蘋果幾乎毀了兩個家庭。

作為“城市上空永遠的痛”,“高空墜物”引發了很多討論。像現在“高空墜物連坐法”(若找不到人,就業主共攤)就飽受爭議,卻又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在杭州,有小區裝了22只高清監控專抓“高空拋物”。

依我看,這些很有必要,而個人自覺也很重要。要知道,一顆雞蛋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頭骨,從25樓拋下有可能使人當場死亡,實在很要命。

更重要的,是將高空拋物納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範疇——無論靶子準不準、砸沒砸到人,只要扔了,就該被認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畢竟,高空拋物不只是故意毀壞財物罪,更已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在此前,成都就有這類案例,警方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拘,檢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當然這針對的是故意拋物。

無論如何,對“高空墜物”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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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
2019-06-14

高空墜物砸傷人的悲劇經常發生。這一次是一個僅僅5、6歲的孩子,更令人難過,畫面中,禍從天降,媽媽慌亂抓狂,小孩奄奄一息,令人不忍目睹。


目前孩子已經送醫搶救,還未脫離生命危險,希望孩子能挺住。不過,考慮到是頭部受到撞擊,是否有後遺症、是否影響智力、肢體能力,是否影響今後的生活,這些問題都不容樂觀。所以,這就有一個後續責任賠償的問題。


這一次是窗戶墜落,站在馬路上,用肉眼就能查找,即便樓層很高,看不清楚,物業、警方都是可以立馬檢查的,估計找到是哪一家問題不大。不過,找到哪一家,並非找到所有責任人。該小區2005年建成,已經過了15年了,很多東西已經老化了,6月初就發生過墜物事件,但沒有傷人,所以,窗戶的安裝方、房地產開發、甚至物業、業委會,甚至窗戶的供應商都可以因此承擔責任,這個要根據後續的鑑定,以及物業運行的情況來判定。


對於普通人來說,血的教訓,應該好好吸取。首先,颳風下雨的時候,一定要離高樓遠一點,要麼,就貼著樓下走。這一次窗戶就是落到一米之外。還有一個要注意的就是排除自家的隱患。現在在樓外安裝空調的很多,支架長年累月的暴露在風雨中,隱患很大,應該好好檢查一下,砸到人了是悲劇,自己也要賠償一大筆錢。

千夜看世界
2019-06-14

為何該小區在短短半個月之內,出現了兩起“高空墜窗”事件?真的值得深思。俗話說,“事出反常必有妖”,小區居民的態度很能說明問題。根據新聞報道,小區居民直呼“太恐怖了”,有人甚至連門都不敢出了。


顯然,接連發生的“高空墜窗”事件,已經對業主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擾。根據該小區物業公司的解釋,半個月之前的墜窗,是因為4棟居民樓8樓業主安裝空調違規操作所致,幸運的是當時並未傷及行人。那麼今日發生在3棟的墜窗事故,是“天降橫禍”麼?


事實上,不少看起來是“天災”的安全事故,背後都是“人禍”作祟。對這個半月內兩次“高空墜窗”的小區,職能部門是該好好查查:是小區的建築質量不過關,窗戶用了“漏野”材料?還是該小區“中彩”了,踩中了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不查不知道,一查全知道。既然無辜兒童已受重傷,小區業主也受到驚嚇,職能部門此時跟進安全檢查或質量核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千萬不能“等閒視之”,否則孩子傷得不明不白,小區居民也難以安居樂業。

陈岚的女拳
2019-06-14

城市生長,城市立體化,高樓會越來越多,但是帶來的安全隱患也會越來越複雜。

過去,人類是住在叢林中、洞穴中或平地上的,早在300年,超過20米的建築,僅限於國王級別的陵墓或紀念物。

隨著大工業時代帶來,建築材料的豐富也伴隨著建築學的發展。人們可以抵抗地球重力,輕鬆地住在百米以上的高層中。

但重力依然會在人們稍不留意時發揮可怕的作用。

高層墜落的一枚硬幣可能會擊穿一個人的頭骨,一個雞蛋從8樓拋下就可以讓人頭皮破裂;一個鐵釘從18墜下,可以子彈一樣插入行人的腦中。

而除了有意或無意的拋物,高樓上還有各種可能隨著年深日久,逐漸脫落的裝飾物。如鋼窗、花盆、衣架、空調等等。

這些其實都是重大的安全隱患。

除了大樓本身要做好安全防護或日常檢修。各自的住戶也應該做好預防工作,在異常天氣裡自行檢修。尤其是減少戶外的架子、裝飾品、花盆等容易脫落造成傷害的不必要的裝置。

一念之間,舉手抬足,也許就是樓下一個人的生命!而同樣依據法律,肇事者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一不當心,毀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啊。

乡村小二哥
2019-06-16

謝邀,真不願看到這樣的畫面,孩子的母親哭的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目前受傷男童仍在搶救中,好好的走在馬路上卻飛來橫禍,防不勝防。

13日中午9點多在福田區御景花城發生慘劇,一小孩在小區內與母親同行時被從20樓墜落的窗戶砸中,20樓,一個雞蛋砸下來砸在人身上都受不了,更別說是一扇窗戶還砸中了一個孩子,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啊。

經警方初步判定事故是小區高樓窗戶意外降落所致,另悉御景花城5月22日也曾發生過窗戶墜落,當時是因為8樓的一業主在安裝空調時違規操作導致一扇玻璃掉落到人行道,所幸沒有傷及行人。
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

高空墜物誰擔責,侵權法第85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責任,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這件事不僅僅是誰擔責,希望孩子能早日脫離危險,保佑孩子,這位孩子運氣好,值班的外科醫生是深圳市公益救援隊的干將,來的時候沒有了心跳,搶救了回來。

對於高空墜物也發生了好多起事件,從高空下墜落,一個小小的物件對人就會造成很嚴重的傷害,甚至生命的威脅,後果非常嚴重。

我們這裡因為小區外牆瓷片掉落,物業怕傷到人把小區門封了,只能從側面通過,人們對於高空墜物的危險,真的是很難防備,甚至是無法防備,行人走在馬路上我們可以遵守規則,在車多的地方提高注意力,降低這種事故的發生,但是對於高空墜物我們顯得很無奈。
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

因此必須由源頭上來防備,住在高處的人一定要好好保管自己的物品,千萬別順手將東西扔下或懸掛的物品不牢固,這樣對行人就是一種生命威脅。

最後再次祝願這名被砸傷的孩子能早日脫離生命危險,早日康復。

碧翰烽
2019-06-16

深圳一小區高層窗戶墜落砸中樓下男童,滿地鮮血生命垂危。高空墜物為什麼屢次發生,你怎麼看?

看到母親撕心裂肺的樣子,真的感到十分心痛,也十分痛恨那些不負責任的人。

首先,應該認真調查這個窗戶為什麼會墜落?是當初開發商施工質量不過關?還是業主在房屋裝修或改造當中,對窗戶造成了一定鬆動;還是物業公司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存在不作為情形。

有關方面應該積極介入,如果導致嚴重的傷害後果,應該追究有關法律責任。有沒有失職瀆職?是不是過失?

其次,對於小區的安全防範,應該成為物業公司的基本職責,否則就要採取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個小區的管理,首要的目標就是安全,無案件、無事件、無事故,應是衡量物業公司是否合格的基本條件。

可是有的小區,有的發生偷盜,有的發生火災,有的糾紛不斷,有的發生高空墜物,養狗傷人,如此之亂象,物業公司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否則,小區業主憑什麼花錢請一個大爺。

就拿深圳這個小區,上月就發生過窗戶墜落事件,就是一業主在安裝窗外空調時違規操作,當時所幸沒有傷及行人。對於這樣一些亂象,物業公司就要承擔相應職責,不能只是收費了事。

我以為,凡是因為物業公司履職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案件、事件或事故的,應該對物業公司進行懲罰,包括退出物業市場、追責負責人、罰款等措施。

最後,應該加強對業主方面的教育與管理,該追究法律責任的必須追究。

當下有些小區亂象,不只是物業公司的責任,有很多就是業主的問題。他們一方面不聽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另一方面又置法律、道德於不顧,屢屢破壞小區的公共秩序。

像有的養狗不文明,咬傷他人的,就應該要重罰養狗主人,不能只是賠個醫藥費而已,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予以懲治。而高空墜物,也應該是這個道理。

碧波垂柳
2019-05-15

我們的農民工兄弟大多數都是在從事較苦、較累、較危險的工作,有些還在從事高危行業的工作。你的安全與否不但是你個人的平安與幸福,還牽扯到你擔負起的那個家庭,從老到小一大家人的幸福。所以安全不僅僅是老闆或管理人員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個人的事情。不出事什麼都好,出了事老闆恨你,妻子怨你,父母愁你,自己苦剎。在進入陌生的工作環境裡,必須先全方位的巡視一下,查看一下有無安全隱患。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佩戴好,儘量避開雙層作業,交叉作業多作溝通 ,不熟悉的東西不要亂動,不熟悉的環境不要亂竄,不懂行的工作不要亂幹。安全時刻掛在心頭,措施處處落在實處。只有這樣事故才會大大減少。

封存的少年
2019-05-15

其實作為一名建築工地的工人,這是一份十分危險的工作,大到數十米的高牆,小到細微的釘子,時時刻刻都威脅到農民工們的生命安全。如何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才是最重要的。1.生產企業要多加強員工安全培訓,以及做好崗位的安全監督,禁止員工違規生產操作。2.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對違規違法的企業要及時停工整改報備,加大力度巡查,對沒有資質的企業及時上報停工處理。3.工人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保持頭腦清醒,對安全問題要有預判能力,要自己做好安全防護準備,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拒絕作業和及時上報管理人員。確保安全後才進行施工作業。

爱小丫爱生活
2019-05-14

嚴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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