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車位上,溝通無果後車位主把車砸了,對此你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砸瑪莎拉蒂是很爽,可是這樣把自己繞進去了似乎很不值得。要知道刑法上正好有一個罪名是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
很顯然為了激憤砸了瑪莎拉蒂是很爽,可是這樣一來,本來自己被瑪莎拉蒂車主無恥佔了車位是有理的,變成了自己涉嫌刑事犯罪了。瑪莎拉蒂車主除了修車費外,還有可能大敲一筆,這樣算下來只能說衝動是魔鬼。
其實常見的操作是弄個結實點的鎖把瑪莎拉蒂輪胎鎖了嘛,或者弄輛車擋在他前面,然後死活不給他挪車。這樣的手段不是比直接砸車高明很多麼?要是瑪莎拉蒂車主敢撞你車,這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就是他了。
所以這裡奉勸大家千萬不要衝動 對付惡人也要有聰明點的辦法。不要把自己繞進去,這是不划算的。
砸瑪莎拉蒂是很爽,可是這樣把自己繞進去了似乎很不值得。要知道刑法上正好有一個罪名是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
很顯然為了激憤砸了瑪莎拉蒂是很爽,可是這樣一來,本來自己被瑪莎拉蒂車主無恥佔了車位是有理的,變成了自己涉嫌刑事犯罪了。瑪莎拉蒂車主除了修車費外,還有可能大敲一筆,這樣算下來只能說衝動是魔鬼。
其實常見的操作是弄個結實點的鎖把瑪莎拉蒂輪胎鎖了嘛,或者弄輛車擋在他前面,然後死活不給他挪車。這樣的手段不是比直接砸車高明很多麼?要是瑪莎拉蒂車主敢撞你車,這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就是他了。
所以這裡奉勸大家千萬不要衝動 對付惡人也要有聰明點的辦法。不要把自己繞進去,這是不划算的。
本人經常碰上他人將車輛堵住自家車庫的事情,遇用車接火車、飛機,夜裡父母親電話有病急救,乘車上班出不來時,特別是交警處理電話處理不了時,真有想把他車砸了的心理!這些人有些是佔道停,有些停車到上班時間也不出來,真的很氣!我一般是自費打的息事處理,有兩次讓老公用車將它拖開。這些費用總是自己承擔很生氣。最近有個交警123平臺中有個拖車業務,我試了幾次,從願望上如果真能隨時解決問題,這個平臺很好,但好幾次車找不到主人,真無奈!另外,希望將亂停亂放佔用私家車位的,也做違規處理最好!希望立法!
砸車肯定無法接受。但是相較理直氣壯地礙了人家的事,不但心安理得反而滿不在乎,其可恨也簡直難以名狀。
幾年前在我家樓下也發生了類似的事——堵門停車!我早起有事,樓門口被幾輛汽車堵住了,電動車推不出去,再急也是無奈,只好換自行車舉起來算是過去了。回樓上拿鑰匙時心想不能就這麼算了,那麼早,天還不亮也不好大呼小叫。拿起毛筆和紙寫了“堵門停車,太過分了!”幾個字。含了口水下樓,在正堵著門的一輛汽車前風擋玻璃上,噴水把字紙隨即拍上,瞬間凍住了——正直隆冬。即是惡作劇也是無奈地提醒一下吧。樓上樓下的住著,雖然不知道誰的車,感覺直接砸車還不至於。
但是,第二天,還是同一位置,被我貼條的車沒有繼續堵門,而是換了另一輛車,仍然堵門堵的很正。我下樓的時候,早已經有一塊磚頭嵌在前擋風玻璃上,不由得心裡輕嘆,看來還是有人比我脾氣不好。
自那以後,再沒有車堵門了。
我能為您的壯舉鼓掌嗎?當然能,絕大多數的人都會為你鼓掌叫好,我也不例外。一片叫好,只不過是因為最後的賠償是你一個人承擔。
很火的一句話,北京第三區銀行提醒您:方法千萬種,守法第一條,砸了瑪莎蒂,錢包兩行淚。
不得不服您,夠爺們!估計全國也沒幾個人能有您這魄力。現在氣也出了,燒應該也退了,有沒有點小後悔?當然,您家有礦另說。
現在某些人,有點錢就嘚瑟了,買了輛瑪莎拉蒂,以為全世界都是他的了,天大地大不與他大,那咋不上天,與天肩比肩呢?
整治這樣的人,方法多得是,畢竟車位是你的,譬如拿幾把鎖把車鎖住,按照最高計時價來計費,出口惡氣還能撈一筆,何樂而不為?
當然你還可以來悟空問答,尋求最佳解決辦法。放心,以廣大網友的智慧和腦洞,包你滿意。
一百種方法,你偏偏要選擇這種看似最出氣,實側愚蠢至極的辦法。我都為你著急,你的心情能理解,可你有沒有理解錢包的感受?
智慧+勇氣才是男人味,而不是一味的蠻幹。我為你的勇氣點贊,但方法不可取,以後遇事請三思而後行。
感謝閱讀,如果你碰到別人霸佔自己的車位,你會想出何種優雅而又能出惡氣的辦法,歡迎討論。
這一砸,也許把一個車位錢砸沒有了。
一輛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的停車位上,如果是明知故犯的話,說明瑪莎拉蒂車主是非常霸道的,這種作風和行為當然是不對的。
但是車位主一氣之下將對方的瑪莎拉蒂車砸了,這又是車位主做的不對了。這是一種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造成損失數額較大的話,就有可能會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在生活中,要用正當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用違法對待違法。那樣將使自己有理變成了無理,搞不好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就像這位車位主,雖然瑪莎拉蒂車主佔用你的車位是不對的,但是你把對方的瑪莎拉蒂車砸了,那麼這個損失是不小的,刑事責任先不說,但是民事賠償責任是少不了的。我不知道瑪莎拉蒂車到底能值多少錢?反正聽這個名字這麼拗口覺得就像是個豪車。有可能你這一砸,包賠對方的車損錢,就夠買一個停車位的了。想想又何必呢?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發生了就應當理智對待,先與對方交涉溝通,如果溝通不好可以由當地物業公司進行處理,再不然可以通過法院依法解決。這在民法上是屬於侵害他人使用權的行為,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決對方排除妨礙,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等。
所以沒有必要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完全可以尋求法律保護。
希望接受教訓,依法維權。
自己出錢買的車位,別人偶爾停一次可以理解,被一輛車常期霸佔,還溝通無果,你真丅M的濃包,直接把他堵裡面,留下電話,讓他找你。可以心平氣和的告訴他,這是你的私人停車位,以後不要在佔用拉,第一次算警告,先禮後兵嗎!如果他還繼續霸佔車位,砸車是最沒用的辦法,應該砸他的人,腿給他砸折他就老實拉。先在暗地裡觀察,然後開車跟蹤,把他日常出行路線摸清楚,找好位置。騎個自行車,等他路過把自行車扔他車上,穿個工作服,在邊上準備幾個人,也穿上工作服,帶頭套的那種,他敢下車,不用說話,直接上來就把他腿打折,十秒結束,看他還牛逼不,錢多也沒地方用。有車也開不成。
對付流氓就是拳頭,打他個半死就老實拉。(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如果是我,我不會砸車,因為我賠不起,另外,砸車涉嫌犯罪。
對於車主砸車這件事,我的看法很簡單,如果你是有錢的主,趕緊賠錢了事,在刑法中有一個罪名是“故意毀壞財物罪”,超過五千元就可以立案,而且刑事立案後,是不可以撤案的,最後不僅要賠錢,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真的是“衝動是魔鬼”了。
假設是我碰見瑪莎拉蒂多次停在自己家的車位,溝通無果後,我想我會曲線選擇方法,譬如我看見我們樓下的大爺就用舊摩托車佔車位,每次他開車出去後,就拿舊摩托車將車位占上,等回來的時候在把摩托車移開。
可能會有人說這樣的做法不道德,但是我想,本來就是自己家的車位,而且也是瑪莎拉蒂的車主欺人太甚才想出此方法的,並不過分。
碼字不易,敬請關注,謝謝!
“衝動是魔鬼”當砸車的那一刻你已經從有理變成沒理了,人往往在發洩之後才會清醒!但為時已晚,等待自己的就是“舍財免災”!
遇到這樣的頑固車主,不講道理的人,只能用“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把車位前後地上用衝擊鑽打上孔,再用鋼管固定死,用鐵鏈連起來,讓他進退兩難,讓他來求你。你自己最多開遠一點找個車位先停一下,到時把你在外面的停車費用讓他給你付。
有些人仗著自己有幾個臭錢,不講道理,遇到這樣的人不能衝動,總會有解決辦法!不能蠻幹,不要搞得自己吃了虧,還會受氣,就不好了。
砸車可是犯法的.
破壞公私財務.數額巨大的的話.好不好還要蹲幾天
其實淘寶上抗液壓剪的車輪轂鎖也就35一副..
買12個.每個車輪鎖三個..
然後呢.就等電話
估計開始物業找.對不起.不在沒時間沒空.
後面估計110警察找.這時記住態度要好.
雙方約在派出所見面.
記住態度要好.素質要高.直接說.您一直停我車位.這樣.你實在喜歡我這車位.我30萬轉讓給你.
看對方怎麼說.
對方不要.那麼你說.你聽我車位.按照物價局停車收費標準.你給多少多少錢
對方也不給.那麼你就說...這樣...我鎖買了50一副.你給600;
對方還不願意.你直接跟警察說:警察同志.此人一直對我的物權侵犯.我呢也不願意調解了.
要開鎖.請你去法院起訴吧...
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信不信.對方比你著急.
記住調解記錄要簽字.對方侵犯物權要寫在調解記錄上.萬一上法院.這就是證據...
曾經,一個“搶車位”的小遊戲風靡全國,不少的人,樂此不疲,其實,這個遊戲的背後,顯示的是,經濟日漸發達的當下,寶馬香車日漸增多的當下,汽車好賣,車位難尋的尷尬。
這不,一輛瑪莎拉蒂,停在了別人的車位上,車位的主人多次溝通無果之後,憤而砸車,造成了數萬元的損失!(見下圖)
估計,很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車位被佔的問題,那麼,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該怎麼辦呢?
第一,毀壞他人財物,涉嫌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毫無疑問,砸車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按照《侵權責任法》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而車位的所有人,砸車的行為,是屬於明顯的侵犯他人財產權利的行為,是一種違反《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如果數額巨大,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
第二,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選擇更好的方式
其實,車位的合法擁有者,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自己辛苦購買(或租賃)的車位,是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或具有完全的使用權,被人佔用,還多次溝通無效,產生憤怒,是在情理之中的。但他完全可以避免採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讓自己承擔高昂的損失。
比如,通過物業,由物業來處理,如果物業在合同約定的時間之內,沒有處理好,那麼,應該有物業來承擔相應的損失。
還可以通過報警,由警方負責處理——畢竟,車位被非法佔用,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是可以通過公共權力的介入,來避免的。
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停止非法侵佔,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這些途徑,都是合法的途徑,也是理性地解決問題的方式。
第三,車主違規在先,應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那麼,車位的所有者砸壞瑪莎拉蒂,是否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呢?也不是這樣,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在這件事情上,瑪莎拉蒂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明顯有重大的責任,所以,理當承擔部分損失。具體承擔的比例,個人以為,應該按照對半的劃分,但最終的結果,應當由雙方協商或者由人民法院來進行判決。
總之,這一件事情,側面反映的,是某些素質低下的人,肆意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而有些人,不能採用合法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造成的。
個人以為,隨著法制的健全,國家應該重視對私權利的保護,在不少的發達國家,一旦進入死人的權益所在地,其合法擁有者,是可以採取一些極端行為的。比如,非法進入私人住宅,主人有權採取一切自衛措施,造成的一切損害,都應該有擅闖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