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年後打老師”宣判獲刑一年六個月,對此你怎麼看?

備受關注的“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堯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常仁堯當庭表示上訴。\n2018年12月,一段被冠以“男子反削20年前班主任”標題的視頻流傳網絡。這段視頻很快在網絡熱傳,引發社會關注。隨後,視頻中被打的張老師向欒川警方報案,欒川警方經過立案調查,在浙江杭州鐵路警方的協助下,常仁堯被抓捕歸案。經過審查,欒川縣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6月12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男子20年後打老師”宣判獲刑一年六個月,對此你怎麼看?“男子20年後打老師”宣判獲刑一年六個月,對此你怎麼看?“男子20年後打老師”宣判獲刑一年六個月,對此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寻美千百度54
2019-07-10

河南欒川“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將於明天再次開庭並將當庭宣判,這個備受全國矚目的案件,又一次引發了全民的關注。

河南欒川“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將於明天再次開庭並將當庭宣判,這個備受全國矚目的案件,又一次引發了全民的關注。

網上明顯分為兩個陣營,一方面要求嚴懲常,他不但破壞了師道尊嚴,而且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必須殺一儆百,還老師一個公道;另一方面則認為常打張老師,完全是因為當年張老師虐待常,給幼小的常留下了嚴重的心理陰影。因此,常雖然打張老師不對,但絕對是事出有因。常已經向張老師道歉,其行為也不構成犯罪,應對常批評教育,同時,也應該追究張老師的責任。

雙方也各有相關人員力挺,張老師的學校在事發後發表了一封公開信,這封信激起了教育工作者的無限同情,激發了老師們對常的同仇敵愾,在網上也掀起了軒然大波,很多老師都急欲對常繩之以法,判得越重,越能出這口惡氣,他們也向法律部門施加了強大的輿論壓力。

常的同事、鄰居也遞交了聯名信,證明常平時是個仗義的人、正直的人、守法的人,並不像視頻當中那樣有過暴力行為。常的家人也向媒體介紹了這麼多年,常經常在睡夢中驚醒,證明張老師對常造成的傷害是持續的、永久的,影響了他的一生。也有媒體採訪到,張老師並不是只打了常一個人,有的學生曾被張老師打到被迫轉學。

所有這一切,到底誰是誰非,相信在明天的法庭上,一切都將真相大白。

今天議論這件事,真的不如做事後諸葛亮更加保險,但我還是想講講我的觀點:

一、常即使在一萬個打張老師的理由,但從他動手的那一刻,他就錯了。畢竟,可以通過向主管部門反饋等正常渠道來表達自己的訴求。但大家其實都明白,如果那樣反饋,根本不可能有人理睬。

二、常打張老師,絕非是在街上逮誰打誰,而是事出有因。如果沒有張老師在常學生時期對常的迫害,常不可能對張動手。常在另一位班主任遇到困難時,捐款一萬就證明了這一點。同時,媒體採訪也證明,張老師確實經常打學生。

三、尊師重教必須提倡,但教師也應該更好地加強自身的修養,做好學生的表率。任何一個群體當中都有敗類,對於破壞群體聲譽的人,袒護與包庇只會使群體名聲更壞。職業沒有好壞之分,但人卻有好壞之分。

四、如今教師這個群體受到一些非議,首先應當相信一點: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與其向凡是對教師提出異議的人大加討伐,甚至謾罵攻擊,不如更好地反思自己,反思這個群體,從我做起,重塑形象。

五、明天的判決,相信不會被任何一方所左右。我們相信,法律會給常一個公正,也會給張老師一個公正。

六、如果追究了常的刑責,也希望能夠追究張老師的責任。

罗召均律师
2019-07-11

其實,復仇的方式有很多種,完全沒有必要選擇最極端、效果卻最差的那種!

老實說,面對這個案例,我的內心是複雜的,因為我曾經也是一名學生,如今是一名以法為業的律師。

其實,復仇的方式有很多種,完全沒有必要選擇最極端、效果卻最差的那種!

老實說,面對這個案例,我的內心是複雜的,因為我曾經也是一名學生,如今是一名以法為業的律師。


一方面,作為一個曾經的學生,曾經也遭遇過常某所遇見的這些問題:因為小時候成績不好,經常受到老師的各種白眼以及不公平待遇,那種滋味我完全能夠體會。

只不過面對老師的各種語言和身體的侮辱,常某選擇了二十年之後復仇,而我選擇了努力讀書,還沒畢業的時候就已經讓曾經侮辱我的老師刮目相看。

另一方面,作為一名律師,常某的行為確實觸犯了法律,那麼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

不過,老羅覺得這個判決過重,雖然常某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可本案確實事出有因,且存在受害人過錯,對常某進行量刑時需綜合考量。

畢竟,本案的警戒作用應該重於懲罰作用。

本案中,老羅對常某是深表同情的,兒時的陰影確實可以影響一個人一輩子,常某因為老師的毆打和侮辱而留下了陰影,這種影響可能一輩子都不能改變。然而,打人確實是犯法的,何況還將打人的視頻上傳網絡,完成了比較大的惡劣的影響。

從本案中也可以告訴人們一個道理,其實有時選擇真的會改變一個人,常某因為選擇了二十年之後復仇而招致了牢獄之災,不知道如果再給常某一次選擇,他會怎麼選呢?

火箭
2019-07-11

估計過些天#洛陽# 中級人民法院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估計過些天#洛陽# 中級人民法院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穆洋子
2019-06-14

被自己的學生毆打,真是傷透心了!還怎麼出庭,出庭說什麼?

記得小時候有一位60歲左右的老校長,工作了30年,最終也沒熬到轉正就退休不幹了!他在校時管理特別嚴,非打即罵,學生都怕他,那時傳統教育濃厚:棍棒底下出孝子,嚴師出高徒,師道尊嚴!老校長的兒子也在班上,他給這班上課,若是要教訓其他學生,首先揪住自家的兒子一頓根棒,然後再打別人!全校師生沒有一個不服氣的!那時學校裡果樹成蔭,花園裡萬紫千紅,校園美麗遠近聞名!整個村子出了好多大學生,全村人都很尊敬他,平時說起老校長,都滿是神彩飛揚的往事趣談,也常說自己那時的調皮搗蛋幹壞事…80年——90年間考上大中專院校的,都念叼老校長的“打”!當地好多農民也都是他的學生,因他而唸了不少書的,也有各行各業都是出人頭地,帶頭致富的!那是一個時代的記憶!

而常某這件事應該看作是個例,應具體就事論事。從報道來看,常某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都不夠完整,家庭沒能給常某足夠的關愛和教導,學校與家長沒有及時溝通,沒能相互聯繫解決問題,以致於常某未能從陰影中走出來,20年來,心中一直忌恨老師。

每個人可能都有自己不滿意的老師,每位老師也很難做到讓每一個學生滿意,這是一個常理。很多學生私底下都點評過自己的老師,某某很好,某某不怎麼樣……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社會工作的經歷,有些事情也就淡忘消解了,對老師會有更理性的評價,即使對某位老師有成見,也會恰當地處理關係,不致激化矛盾!在碰到自己的班主任時,常某顯然未能把控自己,年輕氣盛,好像一點也不夠成熟(不像村民口中那樣),20年來,也沒有人幫他化解心結,對老師的怨恨依然強烈,加上自身的性格修養,以致採取了極端方式來報復,觸犯法律,身陷牢獄,悔之晚矣!

头顶有蓝天123
2019-06-14

老師傷心了。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

過去那個年代,有幾個老師沒打過學生,又有幾個學生沒捱過老師的打。在那個時代,老師打學生是為了學生好,當然,也傷害了一些學生,就如作家三毛寫的那個小學老師。

就如我,我也被老師打的到了成年也自卑,但是,我從來沒想過打回去,因為那是我的老師,那個時代的老師也有侷限性,他的成長,他的教育背景和今天是不一樣的,可能,他們就沒有很好的學過教育心理學,或者未成年人的心理他們不懂。

我是希望這個事件不要影響了三尺講臺上的老師,特別特別是農村裡的老師,該管的還是要管,不管,沒有父母在身邊的他們就成了放牛場上的牛,會毀了他們。


老師傷心了。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

過去那個年代,有幾個老師沒打過學生,又有幾個學生沒捱過老師的打。在那個時代,老師打學生是為了學生好,當然,也傷害了一些學生,就如作家三毛寫的那個小學老師。

就如我,我也被老師打的到了成年也自卑,但是,我從來沒想過打回去,因為那是我的老師,那個時代的老師也有侷限性,他的成長,他的教育背景和今天是不一樣的,可能,他們就沒有很好的學過教育心理學,或者未成年人的心理他們不懂。

我是希望這個事件不要影響了三尺講臺上的老師,特別特別是農村裡的老師,該管的還是要管,不管,沒有父母在身邊的他們就成了放牛場上的牛,會毀了他們。


镜中的毛毛虫
2019-07-10

他讓我想起我初中時的班主任,她是一名美術老師,別看她是副科老師,可是她是全校出了名的嚴厲,所以一直當班主任。

當年我們班的確有幾個孩子比較淘氣,但也只是普通的淘氣而已,但學校認為我們班不好管所以就在初一下學期換了班主任。

她上任後以其強勢的作風鎮住了所有人,即使是最鬧的孩子在她面前也不敢範刺兒,而且我們班還在她的調教下取得了各種比賽的好成績,比如歌詠比賽、隊列比賽等。在外人和學校看來她工作成績非常突出,我們班的面貌也煥然一新。

可其實只有我們班同學自己知道,大家對她沒有尊重只有畏懼,那段時間班裡氣氛非常壓抑。

隨著年齡增長,班裡幾個淘氣的孩子並沒有變乖,而是變得更加暴力,在班裡不敢就私下到其他班其他年級去鬧事,甚至去校外鬧事。其他同學也多多少少私下幹一些出格的事,但大家都非常默契的揹著班主任,即使是班幹部也不會主動向她彙報。

初三時我們班問題集中爆發,先是一名同學參與盜竊被警察從學校帶走,跟著另一同學與老師起衝突動了手被處分,然後幾名同學合夥撬開老師辦公室偷考試試卷被發現,一系列問題把學校都搞蒙了,可是中考臨近也不好換班主任了。

我現在回想起那段時光總會想,如果當初學校讓我們的物理老師(她是所有老師中唯一和我們有共同語言的老師,我們都喜歡她,她調走時我們很不捨)當班主任,那些同學還會不會犯錯?我們初中三年的生活會不會更精彩一些?我們中的一些同學會不會考上更加理想的學校?

對於我初中的班主任,她在我心中的確印象深刻,但我從沒有回去看望她,因為我不知道如何面對,我知道她其實很敬業,但她卻沒法從我這裡得到尊敬或者說感激,我覺得她其實挺可悲的,即使也許她自己並不知道。

我的房子我做主
2019-06-14

一日為師 終身為父,這句話真正的含義早已經被人遺忘。

我記得五十年前上小學開始,就不斷目睹同學們被老師罵被老師打,有的是拿粉筆頭扔,有的是用黑板擦打,最厲害的是一個返鄉知青女教師,她手裡拿的是一根細細長長的掃帚條,竹子做的教鞭,每當有人夏天去大水坑偷著游泳時,總會吃一頓竹子炒肉。如果上課有人不好好聽講,刷刷的教鞭就會落到你肩膀或者屁股上。

記得被打的最慘的就是她自己的妹妹,那是我們在排練節目的時候,剛剛六七歲的年齡,我們準備了樣板戲紅燈記白毛女和智取威虎山的三個唱段,再加上動作三個女孩子一起學,她妹妹可能覺得自己是城市裡的,不知道是不願意和我們一起表演所以不好好學呢,還是真的笨,她怎麼也記不住歌詞和動作,結果老師的竹鞭子不斷的打在她做錯動作的手心手背,好多看節目排練的人都心疼了,最後她的手變成了一個紅腫的饃饃一樣,另一個女孩也被打的直哭。

而我的初中班主任更厲害,誰搗蛋就擰耳朵踹屁股,打後腦勺更是家常便飯,也沒見誰家家長找上門來,萬一搗蛋厲害被告訴家長反而會挨一頓爆揍。

後來我們兒子長大了,初中時有一次回家說老師踹他一腳,我問為什麼,他說幾個同學玩學校的電閘被老師發現了,我說該打打的好!

想想如果你在家裡做錯事情會不會捱打?老師們就是認為自己應該和家長一樣對孩子負責,所以愛之深恨之切,忍不住時會動手。因為孩子們在學校的時間比在家還長。

也許有人看了會不舒服不服氣,那麼多想想自己做的怎麼樣,孩子是不是做的好,如果從此沒人敢管願意管了,真的好嗎?

作為老師,張老師可能覺得自己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現在受到報復,估計他內心世界也是崩潰的,所以不願意出庭。

鄂南阿隆
2019-07-11

我讀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有一位數學老師非常的“凶猛”。全班的同學都被他打過,現在我還記得很清楚,有一次考試沒考好,班上所有的同學都從操場跪在走進教室,進教室後每個同學都被他用掃把打屁股。現在心裡還有陰影,看了這個判決,決定打消扇老師耳光的念頭了!😄😄😄唉已經二十幾年了。

雖然我不是老師,支持判決。

天,地,國,親,師,位!

dwdq
2019-07-10

請看完我們小時候讀書這真實的文章,因為沒經歷,所以認識不到。打學生的老師是有的,我記得小時候我們村一個一年級學生年齡個子相當大,身體強壯,他讀書記性不好,經常是個位數的成績,我們同學唱歌叫他做一年級萬萬歲。因為成績不好,個子和老師差不多一樣高,所以老師叫全班同學20多人一起上去打這個學生,他被打的鬼叫。那時我讀一年級。我們就是兒童,就是我們班。那時的事情我記得最深,因為他爹媽在農村不識文化,都是老實人,也就是說,是比較憨笨的那種家庭,老人憨,所以養的孩子也憨,那個時候他這樣的家庭吃飯都有問題,有錢和能力起訴這個老師嗎?只是這個人長大後,腦力這智力些發育不是那麼良好而已,如果換著腦子聰明的,兒童時代被虐待,請問長大後會不會殺了教他的這個老師?這個笨學生現在已經接近50歲了,因為兒童時候被老師叫全班同學打他,所以現在長大憨了,笨了,和教師兒童時候打罵有沒有因果關係?所以法院的判決要考慮各種社會因素導致今天的案子。引以為戒。希望作為高知識的文化人,不要拿出這些條條框框理由,站在制高點指責對方,萬事都有因果關係,要拿出善心,挽救年輕人,用優越的文化知識來教書育人才對。

知一漫谈
2019-06-15

被打當事人老師為什麼不願意出庭,我從法律和情理上來進行簡單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來講

一、此案張老師不是原告

1、自常某當街毆打張老師之視頻被傳至網上六個月左右的時間,張老師未對常某進行追訴,回家未告訴家人,到學校也未為和大家提起,顯然,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張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

2、視頻半年後被常某一方發至網上供大眾圍觀(張老師第一次被推倒風口浪尖)),據報道,張老師一開始也是選擇了承受,不想將事情鬧大,但張老師所在學校認為此事性質極為惡劣(事實也的確如此)),出面提起訴訟,應該是有違張老師初衷(張老師第二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訴諸公堂並非張老師一己之願。

3、事情發展到檢察院公訴,不是張老師一手造成的,完全是由於常某自己發佈視頻觸犯法律引發的。

所以,張老師既然不是原告主體,自然沒有出庭的必要。

被打當事人老師為什麼不願意出庭,我從法律和情理上來進行簡單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來講

一、此案張老師不是原告

1、自常某當街毆打張老師之視頻被傳至網上六個月左右的時間,張老師未對常某進行追訴,回家未告訴家人,到學校也未為和大家提起,顯然,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張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

2、視頻半年後被常某一方發至網上供大眾圍觀(張老師第一次被推倒風口浪尖)),據報道,張老師一開始也是選擇了承受,不想將事情鬧大,但張老師所在學校認為此事性質極為惡劣(事實也的確如此)),出面提起訴訟,應該是有違張老師初衷(張老師第二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訴諸公堂並非張老師一己之願。

3、事情發展到檢察院公訴,不是張老師一手造成的,完全是由於常某自己發佈視頻觸犯法律引發的。

所以,張老師既然不是原告主體,自然沒有出庭的必要。



二、此案不需要張老師做證人

1、此案由於有常某自己製作的視頻傳至網上,證據確鑿,不需要張老師到法庭再陳述一遍自己是如何被常某毆打,如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2、需要證人的是常某而不是張老師。

2、張老師出庭與否,不影響此案的判決結果。

被打當事人老師為什麼不願意出庭,我從法律和情理上來進行簡單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來講

一、此案張老師不是原告

1、自常某當街毆打張老師之視頻被傳至網上六個月左右的時間,張老師未對常某進行追訴,回家未告訴家人,到學校也未為和大家提起,顯然,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張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

2、視頻半年後被常某一方發至網上供大眾圍觀(張老師第一次被推倒風口浪尖)),據報道,張老師一開始也是選擇了承受,不想將事情鬧大,但張老師所在學校認為此事性質極為惡劣(事實也的確如此)),出面提起訴訟,應該是有違張老師初衷(張老師第二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訴諸公堂並非張老師一己之願。

3、事情發展到檢察院公訴,不是張老師一手造成的,完全是由於常某自己發佈視頻觸犯法律引發的。

所以,張老師既然不是原告主體,自然沒有出庭的必要。



二、此案不需要張老師做證人

1、此案由於有常某自己製作的視頻傳至網上,證據確鑿,不需要張老師到法庭再陳述一遍自己是如何被常某毆打,如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2、需要證人的是常某而不是張老師。

2、張老師出庭與否,不影響此案的判決結果。

第二、從情理上來講

一、案發之初張老師未進行追訴算得上仁至義盡

自從當街被打,張老師張老師六個月沒有告訴家人、朋友、同事,也未對常某進行追溯。他這樣做的原因就算只是為了面子,但從結果來看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

二、、案發以後張老師獨自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當街被打,張老師這六個月獨自面對身體上的傷痛,內心的屈辱,其痛苦鬱悶可以想見,其承受的精神壓力不會小。

三、視頻傳播至網上,全民圍觀張老師被打,其尊嚴已蕩然無存,其恥辱更刻骨銘心

.2018年12月15日,常某一方將視頻傳至網上,在短短十天之內播放量就達到七億之多,可以說平均每兩個中國人中就有一個人看過該視頻,老師被打的卑微形象傳遍全國,張老師捲入輿論的旋渦,自此,他殘存的那一點點尊嚴已經蕩然無存,還要忍受廣大網民的評頭論足,部分網民的口誅筆伐。一個師者,就算有“惡”,其所受精神折磨可以想見有多大。生活工作受到極大影響。

被打當事人老師為什麼不願意出庭,我從法律和情理上來進行簡單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來講

一、此案張老師不是原告

1、自常某當街毆打張老師之視頻被傳至網上六個月左右的時間,張老師未對常某進行追訴,回家未告訴家人,到學校也未為和大家提起,顯然,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張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

2、視頻半年後被常某一方發至網上供大眾圍觀(張老師第一次被推倒風口浪尖)),據報道,張老師一開始也是選擇了承受,不想將事情鬧大,但張老師所在學校認為此事性質極為惡劣(事實也的確如此)),出面提起訴訟,應該是有違張老師初衷(張老師第二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訴諸公堂並非張老師一己之願。

3、事情發展到檢察院公訴,不是張老師一手造成的,完全是由於常某自己發佈視頻觸犯法律引發的。

所以,張老師既然不是原告主體,自然沒有出庭的必要。



二、此案不需要張老師做證人

1、此案由於有常某自己製作的視頻傳至網上,證據確鑿,不需要張老師到法庭再陳述一遍自己是如何被常某毆打,如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2、需要證人的是常某而不是張老師。

2、張老師出庭與否,不影響此案的判決結果。

第二、從情理上來講

一、案發之初張老師未進行追訴算得上仁至義盡

自從當街被打,張老師張老師六個月沒有告訴家人、朋友、同事,也未對常某進行追溯。他這樣做的原因就算只是為了面子,但從結果來看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

二、、案發以後張老師獨自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當街被打,張老師這六個月獨自面對身體上的傷痛,內心的屈辱,其痛苦鬱悶可以想見,其承受的精神壓力不會小。

三、視頻傳播至網上,全民圍觀張老師被打,其尊嚴已蕩然無存,其恥辱更刻骨銘心

.2018年12月15日,常某一方將視頻傳至網上,在短短十天之內播放量就達到七億之多,可以說平均每兩個中國人中就有一個人看過該視頻,老師被打的卑微形象傳遍全國,張老師捲入輿論的旋渦,自此,他殘存的那一點點尊嚴已經蕩然無存,還要忍受廣大網民的評頭論足,部分網民的口誅筆伐。一個師者,就算有“惡”,其所受精神折磨可以想見有多大。生活工作受到極大影響。

四、張老師不願意再與學生進行糾纏,在眾人面前自揭傷疤,再次供人圍觀

1、自常某被拘押,為了脫罪,常某及家人一直在反覆強調老師當年的“惡”,一直在誇大自己所受的罪。一方面常某在法庭上依然說著“向全國所有的老師道歉,除了張老師“”的話,一方面常某家家人無數次登門要求與張老師和解。在未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時,在網絡上發聲,向公眾傳遞張老師不近情理缺乏寬容的形象。而張老師本人從頭到尾沒有在公眾面前指責過常某,或為自己進行過辯解,其人品立見高下。張老師應該不想再與之糾纏。

2、人這一生所受到的這樣屈辱,已經比讓人死了都還難受。現在,難道張老師還要將那僅存的的一點尊嚴拿到大眾面前來再次供人圍觀、品頭論足嗎?還要讓他再次在全國人民面前與常某"對決"嗎?換做任何人,也不會到法庭上去嗎去自揭傷疤,自取其辱。況且,張老師不到法庭一樣可以向檢方提供所需要的證據。

被打當事人老師為什麼不願意出庭,我從法律和情理上來進行簡單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來講

一、此案張老師不是原告

1、自常某當街毆打張老師之視頻被傳至網上六個月左右的時間,張老師未對常某進行追訴,回家未告訴家人,到學校也未為和大家提起,顯然,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張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

2、視頻半年後被常某一方發至網上供大眾圍觀(張老師第一次被推倒風口浪尖)),據報道,張老師一開始也是選擇了承受,不想將事情鬧大,但張老師所在學校認為此事性質極為惡劣(事實也的確如此)),出面提起訴訟,應該是有違張老師初衷(張老師第二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訴諸公堂並非張老師一己之願。

3、事情發展到檢察院公訴,不是張老師一手造成的,完全是由於常某自己發佈視頻觸犯法律引發的。

所以,張老師既然不是原告主體,自然沒有出庭的必要。



二、此案不需要張老師做證人

1、此案由於有常某自己製作的視頻傳至網上,證據確鑿,不需要張老師到法庭再陳述一遍自己是如何被常某毆打,如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2、需要證人的是常某而不是張老師。

2、張老師出庭與否,不影響此案的判決結果。

第二、從情理上來講

一、案發之初張老師未進行追訴算得上仁至義盡

自從當街被打,張老師張老師六個月沒有告訴家人、朋友、同事,也未對常某進行追溯。他這樣做的原因就算只是為了面子,但從結果來看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

二、、案發以後張老師獨自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當街被打,張老師這六個月獨自面對身體上的傷痛,內心的屈辱,其痛苦鬱悶可以想見,其承受的精神壓力不會小。

三、視頻傳播至網上,全民圍觀張老師被打,其尊嚴已蕩然無存,其恥辱更刻骨銘心

.2018年12月15日,常某一方將視頻傳至網上,在短短十天之內播放量就達到七億之多,可以說平均每兩個中國人中就有一個人看過該視頻,老師被打的卑微形象傳遍全國,張老師捲入輿論的旋渦,自此,他殘存的那一點點尊嚴已經蕩然無存,還要忍受廣大網民的評頭論足,部分網民的口誅筆伐。一個師者,就算有“惡”,其所受精神折磨可以想見有多大。生活工作受到極大影響。

四、張老師不願意再與學生進行糾纏,在眾人面前自揭傷疤,再次供人圍觀

1、自常某被拘押,為了脫罪,常某及家人一直在反覆強調老師當年的“惡”,一直在誇大自己所受的罪。一方面常某在法庭上依然說著“向全國所有的老師道歉,除了張老師“”的話,一方面常某家家人無數次登門要求與張老師和解。在未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時,在網絡上發聲,向公眾傳遞張老師不近情理缺乏寬容的形象。而張老師本人從頭到尾沒有在公眾面前指責過常某,或為自己進行過辯解,其人品立見高下。張老師應該不想再與之糾纏。

2、人這一生所受到的這樣屈辱,已經比讓人死了都還難受。現在,難道張老師還要將那僅存的的一點尊嚴拿到大眾面前來再次供人圍觀、品頭論足嗎?還要讓他再次在全國人民面前與常某"對決"嗎?換做任何人,也不會到法庭上去嗎去自揭傷疤,自取其辱。況且,張老師不到法庭一樣可以向檢方提供所需要的證據。

就算張老師當年體罰有錯,一個老師,受到被自己的學生當街暴打,受到全民圍觀這樣的屈辱與懲罰,也已經夠了!
將心比心,張老師不出庭無可厚非!

被打當事人老師為什麼不願意出庭,我從法律和情理上來進行簡單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來講

一、此案張老師不是原告

1、自常某當街毆打張老師之視頻被傳至網上六個月左右的時間,張老師未對常某進行追訴,回家未告訴家人,到學校也未為和大家提起,顯然,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張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

2、視頻半年後被常某一方發至網上供大眾圍觀(張老師第一次被推倒風口浪尖)),據報道,張老師一開始也是選擇了承受,不想將事情鬧大,但張老師所在學校認為此事性質極為惡劣(事實也的確如此)),出面提起訴訟,應該是有違張老師初衷(張老師第二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訴諸公堂並非張老師一己之願。

3、事情發展到檢察院公訴,不是張老師一手造成的,完全是由於常某自己發佈視頻觸犯法律引發的。

所以,張老師既然不是原告主體,自然沒有出庭的必要。



二、此案不需要張老師做證人

1、此案由於有常某自己製作的視頻傳至網上,證據確鑿,不需要張老師到法庭再陳述一遍自己是如何被常某毆打,如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2、需要證人的是常某而不是張老師。

2、張老師出庭與否,不影響此案的判決結果。

第二、從情理上來講

一、案發之初張老師未進行追訴算得上仁至義盡

自從當街被打,張老師張老師六個月沒有告訴家人、朋友、同事,也未對常某進行追溯。他這樣做的原因就算只是為了面子,但從結果來看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

二、、案發以後張老師獨自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當街被打,張老師這六個月獨自面對身體上的傷痛,內心的屈辱,其痛苦鬱悶可以想見,其承受的精神壓力不會小。

三、視頻傳播至網上,全民圍觀張老師被打,其尊嚴已蕩然無存,其恥辱更刻骨銘心

.2018年12月15日,常某一方將視頻傳至網上,在短短十天之內播放量就達到七億之多,可以說平均每兩個中國人中就有一個人看過該視頻,老師被打的卑微形象傳遍全國,張老師捲入輿論的旋渦,自此,他殘存的那一點點尊嚴已經蕩然無存,還要忍受廣大網民的評頭論足,部分網民的口誅筆伐。一個師者,就算有“惡”,其所受精神折磨可以想見有多大。生活工作受到極大影響。

四、張老師不願意再與學生進行糾纏,在眾人面前自揭傷疤,再次供人圍觀

1、自常某被拘押,為了脫罪,常某及家人一直在反覆強調老師當年的“惡”,一直在誇大自己所受的罪。一方面常某在法庭上依然說著“向全國所有的老師道歉,除了張老師“”的話,一方面常某家家人無數次登門要求與張老師和解。在未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時,在網絡上發聲,向公眾傳遞張老師不近情理缺乏寬容的形象。而張老師本人從頭到尾沒有在公眾面前指責過常某,或為自己進行過辯解,其人品立見高下。張老師應該不想再與之糾纏。

2、人這一生所受到的這樣屈辱,已經比讓人死了都還難受。現在,難道張老師還要將那僅存的的一點尊嚴拿到大眾面前來再次供人圍觀、品頭論足嗎?還要讓他再次在全國人民面前與常某"對決"嗎?換做任何人,也不會到法庭上去嗎去自揭傷疤,自取其辱。況且,張老師不到法庭一樣可以向檢方提供所需要的證據。

就算張老師當年體罰有錯,一個老師,受到被自己的學生當街暴打,受到全民圍觀這樣的屈辱與懲罰,也已經夠了!
將心比心,張老師不出庭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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