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檢察院迴應“女子反殺醉酒男”案:已派人閱卷,全面審查,案件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秋宜声

從網上資料來看,案情基本清楚。而關押半年,以故意傷害罪起訴,讓人頗為費解。

本人微頭條發表了對【麗江90後反殺案】的幾點看法。

檢查機關似乎又走入了偏執的誤區,在唐雪主動使用刀具問題上糾纏不清。擺脫不了“主動使用刀具和故意傷害罪”的公式化關係。

一、儘管李某和唐雪及家人出現糾紛在先,但事發當日及事發之前發生了爆發性的事實,這就很關鍵地不能一味考慮是之前的糾紛導致了唐雪“可能”具有故意性。

二、李某半夜一點左右再次砍砸唐雪家大門時候,唐雪已知對方帶有刀具,而唐雪攜帶的刀具只是一把水果刀,應視為防身性質。此時唐雪的情緒應當是已經失控,在十分憤怒的狀態下攜帶刀具前往面對李某。如果事後要求作為弱勢女人的唐雪在當時,李某都帶刀“殺上門來了”的情況下還能夠冷靜到不得攜帶自衛刀具,也不得主動使用刀具,去和對方講道理,這幾乎等於要求唐雪不是正常人了。

三、本案最關鍵在於:對李某的危險性認定有失偏頗。檢查機關顯然是把李某當作一個普通人來對待,把本案當成普通的人際糾紛,這就枉顧事實。從案情來看,李某對於唐雪和家人,已經是非常危險的人。從案情來看,唐雪認定李某將會嚴重傷害自己和家人的危險性是確定無疑的,是完全在正常人情理之中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打鬥,唐雪採取任何措施將李某擊斃,都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對於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現行犯罪,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支持公民立即採取一切措施制止或擊斃。本案中李某的威脅,只是針對唐雪一家人的,但這種威脅的嚴重程度和恐怖分子威脅社會安全是一樣的。不能說針對公民個人的威脅,就不是威脅了。所以,對本案李某的危險性認定,要站在唐雪和家人的角度去看,法律保護公民個人的安危和保護公民群體的安危。性質上是一樣的。因為群體是個體構成的。

人保護自己和親人的本能必須得到法律的尊重!社會正義必須要得到法律的伸張。只要認定李某是個極端危險的人、而且其嚴重的危險傷害性是正在進行中的。這就應屬“正當防衛”,而不是“防衛過當”,更不是“故意傷害”。應屬於“法定不起訴”!

以上分析僅就網上的基本資料分析的。也許還有其他一些未批露的細節。但筆者認為只要不能改變李某的“嚴重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險性”和”正在進行”這兩大特徵,就沒必要再糾纏了,對其它細節應“疑罪從無”,現實不是安排好的電視劇,國家也沒有頒佈《正當防衛技術規程》,事後作為局外人去要求當事人該這樣、那樣做,那叫“事後諸葛亮”。尊重人性,維護正義,更重要!

這種案件的當事人只是普通人而非作奸犯科的人,被長期關押極易導致當事人精神崩潰,易出現自相矛盾的口供,甚至為尋求解脫胡亂認帳。這是近年批露出的多起錯案的重要誘因。需要司法機關高度警惕。

目前 ,我國社會對正當防衛的認識有些問題。以下是本人的調侃文章,歡迎評價!

公民為避免防衛過當。應嚴格照標準程序防衛。

從網上資料來看,案情基本清楚。而關押半年,以故意傷害罪起訴,讓人頗為費解。

本人微頭條發表了對【麗江90後反殺案】的幾點看法。

檢查機關似乎又走入了偏執的誤區,在唐雪主動使用刀具問題上糾纏不清。擺脫不了“主動使用刀具和故意傷害罪”的公式化關係。

一、儘管李某和唐雪及家人出現糾紛在先,但事發當日及事發之前發生了爆發性的事實,這就很關鍵地不能一味考慮是之前的糾紛導致了唐雪“可能”具有故意性。

二、李某半夜一點左右再次砍砸唐雪家大門時候,唐雪已知對方帶有刀具,而唐雪攜帶的刀具只是一把水果刀,應視為防身性質。此時唐雪的情緒應當是已經失控,在十分憤怒的狀態下攜帶刀具前往面對李某。如果事後要求作為弱勢女人的唐雪在當時,李某都帶刀“殺上門來了”的情況下還能夠冷靜到不得攜帶自衛刀具,也不得主動使用刀具,去和對方講道理,這幾乎等於要求唐雪不是正常人了。

三、本案最關鍵在於:對李某的危險性認定有失偏頗。檢查機關顯然是把李某當作一個普通人來對待,把本案當成普通的人際糾紛,這就枉顧事實。從案情來看,李某對於唐雪和家人,已經是非常危險的人。從案情來看,唐雪認定李某將會嚴重傷害自己和家人的危險性是確定無疑的,是完全在正常人情理之中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打鬥,唐雪採取任何措施將李某擊斃,都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對於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現行犯罪,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支持公民立即採取一切措施制止或擊斃。本案中李某的威脅,只是針對唐雪一家人的,但這種威脅的嚴重程度和恐怖分子威脅社會安全是一樣的。不能說針對公民個人的威脅,就不是威脅了。所以,對本案李某的危險性認定,要站在唐雪和家人的角度去看,法律保護公民個人的安危和保護公民群體的安危。性質上是一樣的。因為群體是個體構成的。

人保護自己和親人的本能必須得到法律的尊重!社會正義必須要得到法律的伸張。只要認定李某是個極端危險的人、而且其嚴重的危險傷害性是正在進行中的。這就應屬“正當防衛”,而不是“防衛過當”,更不是“故意傷害”。應屬於“法定不起訴”!

以上分析僅就網上的基本資料分析的。也許還有其他一些未批露的細節。但筆者認為只要不能改變李某的“嚴重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險性”和”正在進行”這兩大特徵,就沒必要再糾纏了,對其它細節應“疑罪從無”,現實不是安排好的電視劇,國家也沒有頒佈《正當防衛技術規程》,事後作為局外人去要求當事人該這樣、那樣做,那叫“事後諸葛亮”。尊重人性,維護正義,更重要!

這種案件的當事人只是普通人而非作奸犯科的人,被長期關押極易導致當事人精神崩潰,易出現自相矛盾的口供,甚至為尋求解脫胡亂認帳。這是近年批露出的多起錯案的重要誘因。需要司法機關高度警惕。

目前 ,我國社會對正當防衛的認識有些問題。以下是本人的調侃文章,歡迎評價!

公民為避免防衛過當。應嚴格照標準程序防衛。


遇到這類事,先用浸涼水的毛巾敷腦門,讓自己冷靜,確認心跳不超過每分鐘80次(切記:害怕、恐懼、憤怒、擔憂親人安全……等等情緒你都不能有,由此導致的行為或行為不當,你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然後再上前詢問來者是否來行凶的?(注意,不可語言刺激對方,不得攜帶可成為凶器的棍棒、刀具等,只有如果對方行凶時,你可以搶奪對方凶器)。如果對方確認是來行凶的,你還需要再打電話諮詢法制機構或法律專家確認從對方言行判斷,其是否屬於真的來行凶、可以採取防衛手段?得到確認後,你還需要告訴其他家庭成員該怎麼做。比如準備砂布,止血藥水等,要履行救傷責任。出現打鬥,不能出手幫忙,但可以拍照,攝像,留下證據(如果對方受傷或死亡,是你正當防衛的證據。如果你受傷或受害了,家人可以此為證據索取民事方面賠償)。然後你才能上前,等待對方實施行凶,才可採取相應的動作……。如打鬥中對方倒地,應立即停止攻擊,並大聲讀秒提示,如對方不能在10秒內爬起來繼續行凶,必須開始救治,並呼叫救護車。

攝像必須一鏡拍完,不得轉換鏡頭、開關機,直到有證人到場。以確認凶徒致死原因不是你後來補打擊的。

你必須全程注意所有細節。否則,你極有可能成為:‘’防衛過當‘’,或‘’過失傷害‘’。

還有一條補充注意事項:打鬥時,可以向對方實施攻擊,但要避開致命部位,猶其是背對照相機、攝像機時……

當然,如果這個東西管用,最好用下面這個。但如果不管用,你又放棄了自衛,又錯過自衛時機,那你可能就慘了!

從網上資料來看,案情基本清楚。而關押半年,以故意傷害罪起訴,讓人頗為費解。

本人微頭條發表了對【麗江90後反殺案】的幾點看法。

檢查機關似乎又走入了偏執的誤區,在唐雪主動使用刀具問題上糾纏不清。擺脫不了“主動使用刀具和故意傷害罪”的公式化關係。

一、儘管李某和唐雪及家人出現糾紛在先,但事發當日及事發之前發生了爆發性的事實,這就很關鍵地不能一味考慮是之前的糾紛導致了唐雪“可能”具有故意性。

二、李某半夜一點左右再次砍砸唐雪家大門時候,唐雪已知對方帶有刀具,而唐雪攜帶的刀具只是一把水果刀,應視為防身性質。此時唐雪的情緒應當是已經失控,在十分憤怒的狀態下攜帶刀具前往面對李某。如果事後要求作為弱勢女人的唐雪在當時,李某都帶刀“殺上門來了”的情況下還能夠冷靜到不得攜帶自衛刀具,也不得主動使用刀具,去和對方講道理,這幾乎等於要求唐雪不是正常人了。

三、本案最關鍵在於:對李某的危險性認定有失偏頗。檢查機關顯然是把李某當作一個普通人來對待,把本案當成普通的人際糾紛,這就枉顧事實。從案情來看,李某對於唐雪和家人,已經是非常危險的人。從案情來看,唐雪認定李某將會嚴重傷害自己和家人的危險性是確定無疑的,是完全在正常人情理之中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打鬥,唐雪採取任何措施將李某擊斃,都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對於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現行犯罪,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支持公民立即採取一切措施制止或擊斃。本案中李某的威脅,只是針對唐雪一家人的,但這種威脅的嚴重程度和恐怖分子威脅社會安全是一樣的。不能說針對公民個人的威脅,就不是威脅了。所以,對本案李某的危險性認定,要站在唐雪和家人的角度去看,法律保護公民個人的安危和保護公民群體的安危。性質上是一樣的。因為群體是個體構成的。

人保護自己和親人的本能必須得到法律的尊重!社會正義必須要得到法律的伸張。只要認定李某是個極端危險的人、而且其嚴重的危險傷害性是正在進行中的。這就應屬“正當防衛”,而不是“防衛過當”,更不是“故意傷害”。應屬於“法定不起訴”!

以上分析僅就網上的基本資料分析的。也許還有其他一些未批露的細節。但筆者認為只要不能改變李某的“嚴重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險性”和”正在進行”這兩大特徵,就沒必要再糾纏了,對其它細節應“疑罪從無”,現實不是安排好的電視劇,國家也沒有頒佈《正當防衛技術規程》,事後作為局外人去要求當事人該這樣、那樣做,那叫“事後諸葛亮”。尊重人性,維護正義,更重要!

這種案件的當事人只是普通人而非作奸犯科的人,被長期關押極易導致當事人精神崩潰,易出現自相矛盾的口供,甚至為尋求解脫胡亂認帳。這是近年批露出的多起錯案的重要誘因。需要司法機關高度警惕。

目前 ,我國社會對正當防衛的認識有些問題。以下是本人的調侃文章,歡迎評價!

公民為避免防衛過當。應嚴格照標準程序防衛。


遇到這類事,先用浸涼水的毛巾敷腦門,讓自己冷靜,確認心跳不超過每分鐘80次(切記:害怕、恐懼、憤怒、擔憂親人安全……等等情緒你都不能有,由此導致的行為或行為不當,你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然後再上前詢問來者是否來行凶的?(注意,不可語言刺激對方,不得攜帶可成為凶器的棍棒、刀具等,只有如果對方行凶時,你可以搶奪對方凶器)。如果對方確認是來行凶的,你還需要再打電話諮詢法制機構或法律專家確認從對方言行判斷,其是否屬於真的來行凶、可以採取防衛手段?得到確認後,你還需要告訴其他家庭成員該怎麼做。比如準備砂布,止血藥水等,要履行救傷責任。出現打鬥,不能出手幫忙,但可以拍照,攝像,留下證據(如果對方受傷或死亡,是你正當防衛的證據。如果你受傷或受害了,家人可以此為證據索取民事方面賠償)。然後你才能上前,等待對方實施行凶,才可採取相應的動作……。如打鬥中對方倒地,應立即停止攻擊,並大聲讀秒提示,如對方不能在10秒內爬起來繼續行凶,必須開始救治,並呼叫救護車。

攝像必須一鏡拍完,不得轉換鏡頭、開關機,直到有證人到場。以確認凶徒致死原因不是你後來補打擊的。

你必須全程注意所有細節。否則,你極有可能成為:‘’防衛過當‘’,或‘’過失傷害‘’。

還有一條補充注意事項:打鬥時,可以向對方實施攻擊,但要避開致命部位,猶其是背對照相機、攝像機時……

當然,如果這個東西管用,最好用下面這個。但如果不管用,你又放棄了自衛,又錯過自衛時機,那你可能就慘了!

冰火文化

關於退伍女兵唐雪反殺案,最近已成了熱點話題。就案件本身,它確實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索的地方。

你說一個身高190cm的壯漢夜裡去你家,拿著菜刀砍門,這事兒不管是誰遇到都會嚇得不輕,何況是一個26歲的丫頭呢?

當時的狀況也許使唐雪失去了理智,她的勇氣哪來的,她膽敢去和那個壯漢拼?

我猜她開始一定是害怕的,物極必反,什麼事都一樣,但最後嚇到極限,就不怕了,‘我和你拼了,怎麼樣?大不了一死。’我猜想女孩肯定有這心態,所以她比較猛,不然是絕不會打敗那壯漢的。

關於退伍女兵唐雪反殺案,最近已成了熱點話題。就案件本身,它確實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索的地方。

你說一個身高190cm的壯漢夜裡去你家,拿著菜刀砍門,這事兒不管是誰遇到都會嚇得不輕,何況是一個26歲的丫頭呢?

當時的狀況也許使唐雪失去了理智,她的勇氣哪來的,她膽敢去和那個壯漢拼?

我猜她開始一定是害怕的,物極必反,什麼事都一樣,但最後嚇到極限,就不怕了,‘我和你拼了,怎麼樣?大不了一死。’我猜想女孩肯定有這心態,所以她比較猛,不然是絕不會打敗那壯漢的。

再說這案件本身,誰對誰錯?

夜裡去砍門,那一定是他錯。

但這女孩就一點沒錯嗎?

如果她當初不那麼倔強,知道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

如果她遇事懂得大事化小,哪怕自己受點委屈、吃點虧,也許就相安無事了。

但這些都是個人見解,只是分析,前提是對方也是正常人。

如果那死者真的是終日無所事事的無賴,那麼遇到了,還真是無奈了,那這女孩也真的是別無選擇了。

不過透過現象來看,包括之前的崑山反殺案也是一樣的。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為什麼偏偏當事人不懂,一定要犧牲自己,來給大家留下一個血的教訓呢?

當年崑山的龍哥如果不是那麼狂,只要你十分猖狂使七分,若能收斂三分的話,也許他能活的更久一些。

關於退伍女兵唐雪反殺案,最近已成了熱點話題。就案件本身,它確實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索的地方。

你說一個身高190cm的壯漢夜裡去你家,拿著菜刀砍門,這事兒不管是誰遇到都會嚇得不輕,何況是一個26歲的丫頭呢?

當時的狀況也許使唐雪失去了理智,她的勇氣哪來的,她膽敢去和那個壯漢拼?

我猜她開始一定是害怕的,物極必反,什麼事都一樣,但最後嚇到極限,就不怕了,‘我和你拼了,怎麼樣?大不了一死。’我猜想女孩肯定有這心態,所以她比較猛,不然是絕不會打敗那壯漢的。

再說這案件本身,誰對誰錯?

夜裡去砍門,那一定是他錯。

但這女孩就一點沒錯嗎?

如果她當初不那麼倔強,知道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

如果她遇事懂得大事化小,哪怕自己受點委屈、吃點虧,也許就相安無事了。

但這些都是個人見解,只是分析,前提是對方也是正常人。

如果那死者真的是終日無所事事的無賴,那麼遇到了,還真是無奈了,那這女孩也真的是別無選擇了。

不過透過現象來看,包括之前的崑山反殺案也是一樣的。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為什麼偏偏當事人不懂,一定要犧牲自己,來給大家留下一個血的教訓呢?

當年崑山的龍哥如果不是那麼狂,只要你十分猖狂使七分,若能收斂三分的話,也許他能活的更久一些。

如果這李姓壯漢不是那麼狂,能冷靜下來,自己平復一下心情,其實說服自己並不難:我堂堂一男子漢大丈夫,和一小女子慪什麼氣呢,就全當她是不懂事的小孩,我不和一般見識就好了。

如果他能這樣想,這個事情可能就如煙消雲散了,天空依然晴朗,不是嗎?

再說,如果這丫頭能冷靜地說服自己:我和他一個混混計較什麼呀?就當他有病不就完了嗎?

只可惜一個年少輕狂遇到了一個年少倔強。

狂的代價已經有了----死亡。

倔強的代價是什麼呢?

不管唐雪最後的結果是什麼樣,我相信唐雪這丫頭都是會很難過。倔強的人往往都很善良,所以說這一案件的陰影也將伴隨她很久很久。

這一事件所引發的結果,有沒有給所有的家長一些啟迪呢?

對孩子的教育是絕對不能鬆懈的,思想教育尤為重要。

一定要讓孩子真正懂得‘吃虧是福’這句老話的真意!

吃虧在前,福在後。

肯吃虧,才會有福。

關於退伍女兵唐雪反殺案,最近已成了熱點話題。就案件本身,它確實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索的地方。

你說一個身高190cm的壯漢夜裡去你家,拿著菜刀砍門,這事兒不管是誰遇到都會嚇得不輕,何況是一個26歲的丫頭呢?

當時的狀況也許使唐雪失去了理智,她的勇氣哪來的,她膽敢去和那個壯漢拼?

我猜她開始一定是害怕的,物極必反,什麼事都一樣,但最後嚇到極限,就不怕了,‘我和你拼了,怎麼樣?大不了一死。’我猜想女孩肯定有這心態,所以她比較猛,不然是絕不會打敗那壯漢的。

再說這案件本身,誰對誰錯?

夜裡去砍門,那一定是他錯。

但這女孩就一點沒錯嗎?

如果她當初不那麼倔強,知道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

如果她遇事懂得大事化小,哪怕自己受點委屈、吃點虧,也許就相安無事了。

但這些都是個人見解,只是分析,前提是對方也是正常人。

如果那死者真的是終日無所事事的無賴,那麼遇到了,還真是無奈了,那這女孩也真的是別無選擇了。

不過透過現象來看,包括之前的崑山反殺案也是一樣的。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為什麼偏偏當事人不懂,一定要犧牲自己,來給大家留下一個血的教訓呢?

當年崑山的龍哥如果不是那麼狂,只要你十分猖狂使七分,若能收斂三分的話,也許他能活的更久一些。

如果這李姓壯漢不是那麼狂,能冷靜下來,自己平復一下心情,其實說服自己並不難:我堂堂一男子漢大丈夫,和一小女子慪什麼氣呢,就全當她是不懂事的小孩,我不和一般見識就好了。

如果他能這樣想,這個事情可能就如煙消雲散了,天空依然晴朗,不是嗎?

再說,如果這丫頭能冷靜地說服自己:我和他一個混混計較什麼呀?就當他有病不就完了嗎?

只可惜一個年少輕狂遇到了一個年少倔強。

狂的代價已經有了----死亡。

倔強的代價是什麼呢?

不管唐雪最後的結果是什麼樣,我相信唐雪這丫頭都是會很難過。倔強的人往往都很善良,所以說這一案件的陰影也將伴隨她很久很久。

這一事件所引發的結果,有沒有給所有的家長一些啟迪呢?

對孩子的教育是絕對不能鬆懈的,思想教育尤為重要。

一定要讓孩子真正懂得‘吃虧是福’這句老話的真意!

吃虧在前,福在後。

肯吃虧,才會有福。

润友

潤友認為,雲南省檢察院在對待“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案件中的迴應和做法,至少可以說明3點:

第一、說明雲南省檢察院對待社會上、新聞媒體和網民的關注以及質疑這起案件是高度重視的,迴應社會的關切也是很及時的,而且態度也很誠懇;

第二、說明雲南省檢察院依法執法,履職盡責,本著對案件辦成鐵案,對案件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來處理好這起爭議很大的案件;

第三、說明這起爭議很大的案件,有了雲南省檢察院的介入,將會有更準確的定性,從而,還正當防衛的應有之義。

潤友認為,雲南省檢察院在對待“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案件中的迴應和做法,至少可以說明3點:

第一、說明雲南省檢察院對待社會上、新聞媒體和網民的關注以及質疑這起案件是高度重視的,迴應社會的關切也是很及時的,而且態度也很誠懇;

第二、說明雲南省檢察院依法執法,履職盡責,本著對案件辦成鐵案,對案件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來處理好這起爭議很大的案件;

第三、說明這起爭議很大的案件,有了雲南省檢察院的介入,將會有更準確的定性,從而,還正當防衛的應有之義。

一说而已算了

這個女的,絕非善類。小夥子是個老實孩子,白天遭到了女漢子及其父親的毆打。晚上喝了點小酒無非就是想在同村找回面子。當時幾個朋友連拉帶勸,小夥子已經準備回家了。可惜他低估了門內的女混混兒,持雙刀砍殺過來。同村村民哪見過這個,小夥子更是手足無措趕緊逃離,但已被砍中要害,死在當場。不知何人,不知何意,用反殺來形容此案。反殺從何而來?小夥子當時手無寸鐵,而且有人勸架拉住。女的手持雙刀出來直奔要害直接取人性命。現在很多人同情她,無非借了復原軍人的名頭。但我們對軍人的敬仰不能轉移到去保護罪惡。我們相信法律,更相信人心。我們不能漠視一個鮮活的生命。更不能讓我們的社會變成所謂的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水泊梁山。

老马闲评

穿上軍裝,

為國戍邊;

脫下軍裝,

守衛家園。

不能保家,

豈能衛國。

戰狼2吳京血性軍人痛擊暴力強拆惡霸的鏡頭,

為什麼百看不厭,

收到那麼多好評。

一個字:

真他媽的過癮。

唐雪,

現實版冷峰:

一不是反殺;

二不是正當防衛;

三不是防衛過當。

那麼,

唐雪,

應如何定性?

唐雪是打黑除惡,

唐雪是除暴安良,

唐雪是保一方平安!

唐雪是見義勇為,

是當代女俠,

是英雄!

唐雪不但不應受到處罰,

而應受到表彰,

受到獎勵!

唐雪,

有中國軍人氣概,

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

除暴安良!

唐雪,

俠之大者,

為國為民。

💪💪💪


穿上軍裝,

為國戍邊;

脫下軍裝,

守衛家園。

不能保家,

豈能衛國。

戰狼2吳京血性軍人痛擊暴力強拆惡霸的鏡頭,

為什麼百看不厭,

收到那麼多好評。

一個字:

真他媽的過癮。

唐雪,

現實版冷峰:

一不是反殺;

二不是正當防衛;

三不是防衛過當。

那麼,

唐雪,

應如何定性?

唐雪是打黑除惡,

唐雪是除暴安良,

唐雪是保一方平安!

唐雪是見義勇為,

是當代女俠,

是英雄!

唐雪不但不應受到處罰,

而應受到表彰,

受到獎勵!

唐雪,

有中國軍人氣概,

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

除暴安良!

唐雪,

俠之大者,

為國為民。

💪💪💪


用户东阿空中鹰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服役5年,90後退伍女兵反殺《醉酒男》應屬於正當防衛!

無論醉酒男以往多麼地優秀,不說她的缺點。

就按這出事件說起!

1、事出由醉酒男引起(後面他上門道歉)

2、多次騷擾上門。

3、凌晨13點左右。

4、唐家的院門,傷痕累累,有刀砍出的洞孔。

5、開門後,得到連續擊打,的同時女退伍軍人還擊,水果刀實施自衛。這都是進行時!符合正當防衛!

補充1、女退伍軍人是女性

2、拿刀防衛也因是女性,考慮對方身體強大。否則就沒有防衛反擊的意義,否則,出去就被扼殺!

3、通過院子大門證據,證明被殺的人手裡有刀械

實數正當防衛。

最後讓法律說話證明。相信法律的公正,懲惡揚善以警示世人。促進社會和諧,人名民有一個好的環境!







元芳有看法

真正處在唐雪當時的情況之下,我想絕大多數的人是不敢提刀迎上的,唯一的辦法可能是打電話報警,我們不得不佩服,作為一個女孩子來講,唐雪還是很有膽量和血性的,直面尋釁滋事的拿刀醉漢,也是需要莫大勇氣的,即便是一些大老爺們,都未必敢出面。

我猜測生活中的唐雪可能有一點男孩性格,或者說像個假小子一樣。因為在那種情境之下,一般的女孩子早嚇的花容失色,躲在家人身後瑟瑟發抖了,但唐雪就敢提刀就上,著實讓人敬佩。

真正處在唐雪當時的情況之下,我想絕大多數的人是不敢提刀迎上的,唯一的辦法可能是打電話報警,我們不得不佩服,作為一個女孩子來講,唐雪還是很有膽量和血性的,直面尋釁滋事的拿刀醉漢,也是需要莫大勇氣的,即便是一些大老爺們,都未必敢出面。

我猜測生活中的唐雪可能有一點男孩性格,或者說像個假小子一樣。因為在那種情境之下,一般的女孩子早嚇的花容失色,躲在家人身後瑟瑟發抖了,但唐雪就敢提刀就上,著實讓人敬佩。

在談到是否正當防衛這個問題時,有些認為防衛過當的人質疑唐雪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要提刀開門呢?而且李某湘被人把刀奪走之後,手上已經沒有凶器了,這個時候唐雪再用刀是不對的。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唐雪到廚房拿了刀,不代表她就是要去李某湘拼命的,她或許就是想打開門把李某湘趕走,因為他們既是同村又是沾親帶故的關係,相互之間肯定也都認識,她拿刀只是為了以防萬一,畢竟對方砍了門,而且也是醉酒狀態,指不定會做出過激行為。

當唐雪打開門之後,在爭執過程當中,被李某汀踢了肚子,進而上升到雙方的撕打行為,在那個黑燈瞎火的凌晨,誰能看清對方有沒有刀呢?而且打起架來,誰還會去考慮應不應該動刀呢。打過架的人都知道,一旦打開架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逮著啥用啥,誰還考慮對方死活呢?

另外,當一個屢次挑釁你的人,帶著刀找上門來,又把你踹上一腳,而你手中有刀時,你會怎麼辦呢?是先打個電話問一下正當防衛的標準呢,還是果斷出手?

真正處在唐雪當時的情況之下,我想絕大多數的人是不敢提刀迎上的,唯一的辦法可能是打電話報警,我們不得不佩服,作為一個女孩子來講,唐雪還是很有膽量和血性的,直面尋釁滋事的拿刀醉漢,也是需要莫大勇氣的,即便是一些大老爺們,都未必敢出面。

我猜測生活中的唐雪可能有一點男孩性格,或者說像個假小子一樣。因為在那種情境之下,一般的女孩子早嚇的花容失色,躲在家人身後瑟瑟發抖了,但唐雪就敢提刀就上,著實讓人敬佩。

在談到是否正當防衛這個問題時,有些認為防衛過當的人質疑唐雪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要提刀開門呢?而且李某湘被人把刀奪走之後,手上已經沒有凶器了,這個時候唐雪再用刀是不對的。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唐雪到廚房拿了刀,不代表她就是要去李某湘拼命的,她或許就是想打開門把李某湘趕走,因為他們既是同村又是沾親帶故的關係,相互之間肯定也都認識,她拿刀只是為了以防萬一,畢竟對方砍了門,而且也是醉酒狀態,指不定會做出過激行為。

當唐雪打開門之後,在爭執過程當中,被李某汀踢了肚子,進而上升到雙方的撕打行為,在那個黑燈瞎火的凌晨,誰能看清對方有沒有刀呢?而且打起架來,誰還會去考慮應不應該動刀呢。打過架的人都知道,一旦打開架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逮著啥用啥,誰還考慮對方死活呢?

另外,當一個屢次挑釁你的人,帶著刀找上門來,又把你踹上一腳,而你手中有刀時,你會怎麼辦呢?是先打個電話問一下正當防衛的標準呢,還是果斷出手?

酒讨乃几

大家要理性,不能太矯枉過正,喝醉耍酒瘋被殺,喝醉酒耍酒瘋被殺,身邊喝醉酒的朋友家人應該不少吧,也許改天就你爸喝醉耍酒瘋被殺!!!哈哈,理性判斷社會責任心大家,我建議必須刑責!!!大家要理性分析,完全不符合正當防衛,唐女士完全可以避免 ,不開門不出去不帶刀,然而唐女士出去了帶刀了並且殺人了,這個是不構成自衛的第一個論點是唐女士完全可以避免,可以待在家裡,被害人砍門讓他砍唐女士完全可以選擇報警抓人拘留被害人賠償門損壞錢,第二個論點唐女士帶刀開門出去了,這個是本案的第二個不構成自衛的論點,正因為在沒遭到危害生命的攻擊行為而選擇主動帶刀攻擊被害人,注意這裡重點在於被告帶刀出門直接造成了事件的發生被害人的死亡,可以定性為是件發生主要誘因,!!!這不是崑山案並且完全沒有一點像崑山正當防衛,崑山案被告是在公共場合避無可避被害人是直接拿刀追砍被告,被告在無法主動避免的情況下反擊,

慧眼识人心

這幾日,網上關於唐雪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的呼聲呈一邊倒趨勢,對於這起基層檢察院辦理案件引發的網絡輿情,省檢察院立即派人閱卷全面審查,對審查結果進行官方通報,是引導網絡輿情的正確做法。

全民網絡時代一起普通刑事案件一經披露,有可能引起全社會關注,這起案件因永勝縣檢察院以唐雪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認定唐雪的行為是防衛過當,而大多數網民認為唐雪是正當防衛,不承擔法律責任,這種一邊倒的意見,雲南省檢察院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給廣大網民一個交待。

今年初的趙宇案也因一篇“見義勇為者被拘留,強姦未遂著打麻將的文章”引發了社會關注,基層檢察院認定趙宇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因犯罪情節輕微作出了不起訴決定。但省檢察院全面審查後認為趙宇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依法重新作出了不起訴決定。雖然都是不起訴,但前者是微罪不起訴,也是相對不起訴,後者是絕對不起訴,是不一樣的兩種處理結果。

現在,雲南省檢察院對唐雪“反殺案”進行全面審查後,如果還是認定唐雪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罪,就應該支持永勝縣檢察院的決定;如果認定其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讓永勝縣檢察院撤回起訴,再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尊重民意,但不被民意裹挾,及時通報案情進展,利用熱點案件充分釋法說理,消除網民的疑慮,才是正確引導平息網絡輿情的有效方式。

中年与梦83616

唐雪做的對,完全是正當防衛。對方多次欺負人的結果,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