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不是真的像流傳的那樣吃了原告吃被告?

10 個回答
叶律师
2019-03-28

說律師吃了原告吃被告,

這是對於律師工作、職業道德及能力的一種誤解。

從個人能力上,律師沒有能力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師在整個訴訟中是作為原告或被告的委託人,只能為案件的事實及法律適用提供個人意見,既沒能力,也不能決定最後的裁判結果。裁判結果掌握在法官,在合議庭,在法院。所以若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具有這種能力的應當是裁判者。

從律師工作及職業道德來看,《律師法》第39條明確規定,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所以在委託上,律師不能同時代理原被告雙方,不能收取原被告的律師代理費。若有此情況出現,律師在提交給法院的委託手續,法院也很容易發現。

同時《律師法》第49條規定,律師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若代理律師存在串通對方當事人,損害委託人利益,委託人可以依法進行投訴,情節嚴重的,律師將被吊銷執業證書,無法執業。

而作為當事人,對於代理律師的工作及服務都能有明顯及清晰的感受。竭盡全力為當事人服務,做好每一個案件,既是對當事人負責,是個人職業道德要求,也是樹立個人口碑,是每個執業律師的基本道德。

管钦政
2019-03-28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律師都貪婪無比的,但是以我個人經歷來看還真沒見過一個不貪的律師,下面我講三個自己親身經歷的事件,說明我所見識的律師有多黑。

案例一

2016年我在汕頭一家無人機公司仼董事副總經理,深圳大疆告我們公司產品侵權,公司董祕找來一個律師召集各部門領導商討對策,當然主要由那個律師給我們演示他為我們制定的訴訟策略。

洋洋灑灑講了二個多小時,真可謂群情激憤鬥志昂揚,律師的策略基本上得到了在坐同僚的一致同意。

為了不破壞氣氛,當然也是為了給董祕留面子,會上我沒有表態。會後我把董事長和總經理叫到一起進行了如下分析:

1.律師永遠是勸當事人打官司,而不會告訴當事人有些官司其實不打才是更好的。原因當然是利益使然。不打官司有律師什麼事?律師又怎麼賺錢呢?這當然是因為利益主體不同的必然選擇。

2.如果按律師的意見打這場官司,就算是真如他所講的,官司打贏了結果呢?結果是公司要因此支付律師費30萬,還有差旅費以及相關領導培同所花的精力等等。

3.萬一官司打輸了呢?公司要付律師費30萬,還要賠深圳大疆100萬!當然同樣有差旅和領導精力的問題。更大的損失是公司的商譽因此也會受到影響!

4.更嚴重的是:這官司我們一定能打贏嗎?案件的受理地在深圳,也就是大疆公司所在地,況且大疆明顯比我們更有錢,莫非大疆請不起更厲害的律師嗎?依中國的法治環境和地方保護主義現狀,與深圳名片公司在深圳打官司,就算有理你又真的能有幾分勝算呢?

5.大疆銷售人員此前二個月曾經有來找過公司採購,希望我們採購他們的螺旋槳。所以我認為:大疆此舉多半是為此而來!我們完全可以庭外解決!

6.大疆此次告我們所憑藉的那條專利本身就存在授權問題,他們把一項公知技術進行註冊,我們是可以對此進行專利無效反訴的!而這也將是逼他們撤訴的有力條件……。

最後結果是:我起草了一封給大疆的公函,提出對他們專利權的置疑,採購部找他們銷售部談採購螺旋槳的問題……雙管齊下,買了幾萬塊錢螺旋槳此案就了事了。

案例總結:律師不知道庭外解決問題這條路嗎?顯然他是知道的,但是在利益的驅使下律師是不會告我們還有這條路可走的!

案例二

2015年,公司有一個員工被他的前僱主,告故意傷害罪而在惠州馬安派出所被拘留了。員工家屬請了一個律師來處理此事,並且希望公司幫他先墊付相關費用。

通過電話預約,我與律師在馬安派出所大廳見面了。律師一上來就要求我先給她十二萬的和解費。

我馬上問她:給了十二萬我可以把人領走嗎?

得到的回答是:不可以!沒那麼快!

我又問:那還需要等多久?

回答是:不一定。

我再問:給了這筆錢以後,還會不會再要其它錢呢?

回答是:不一定!先給了再說!

我說:這錢我不能給!

她問:為什麼?

我說:員工家屬希望我們代付12萬把員工保出來。現在情況是給了十二萬未必能保出來,今後這筆錢由誰出呢?此事與本公司根本無關當然不能由公司出,也就是說這筆錢是由員工在未來工資中扣繳,既然如此就必須得到員工或者其家屬的授權。現在我給你這筆錢顯然未獲授權,所以不能給!

她再問:怎樣你才能給錢?

我的回答:1.你得證明你是律師;2.你得證明你對本案的代理資格;3.我交這個錢得有合格的第三方也就是馬安派出所辦理此案的警官作證,並且由他承諾交了此錢當事人可以被保釋出來;4.我需要當事人親自籤一份借款及還款方式的授權承諾書,以證明借款和還款條件都是他本人的意思,否則這錢我是不能代繳的!……

案例總結;此案件在我的堅持下,最終當然獲得了圓滿解決。不過事後該員工告訴我那個律師的確不地道,只是一個手指壓傷的小事,原告方就要了這麼多錢,而律師根本就沒有為他做任何努力,如果我不堅持,估計十二萬還只是首期,後面還不知道有什麼呢?……

案例三

2007年,公司一架航空模型產品美國客戶充電時著火,燒掉了客戶一輛房車。客戶方索賠三十萬美元。

我們根據採購合同到杭州找供應商追索相關費用,公司老闆父親通過他的世交好友,請了一個全權代理律師。

結果一上法廳我就明白了,我們請的律師肯定是吃了原告還吃被告的那種律師。

理由是;這個律師是一個有很多年從業資格的老律師,不可能不知道打官司中:

什麼證據是合法的?

什麼證據是不合法的?

不可能不知道應該準備什麼證據,才能打贏這場官司?

不可能不知道在本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遠比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要有利的多?……

可是這一切就這麼不可思議的發生了,公司得到了一個幾乎是投降的判決,而律師卻逼著我在投降書上加蓋公司公章!

我出離憤怒了,對他說:你是我原告方請的律師,你理應代表我方的利益。你現在行為根本就是在逼我向被告方投降,你的行為完全不符合你的職業要求,為此我將在杭州律師協會去告你!……

案例總結:由於公司老闆父親世交的關係存在,我們是簽了全權代理合同的,所以此案輸的毫無懸念!

同樣也是因為世交的關係,我們最終也沒去找杭州律師協會。

二年以後我見著那個老闆家的世交了,談及此事時,老世交都生氣的說:那小子多半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以上三個案件皆是本人親歷,無有半句虛言!所以有人說:律師吃了原告吃被告,我是深以為然的!

kokong
2019-03-27

長這麼大,遇到過兩起案件,都是朋友的案件,也就是這兩起案件讓我徹底改變對律師的看法。第一起,一個朋友請了律師為哥哥辯護,在律師事務所簽了委託書並一次性交了所有費用,然而在開庭之前該律師卻多次以調查取證、疏通關係等藉口向我朋友索取過三次其他費用,更甚者有一次是路過我朋友所在地剛好是午飯時間,以研究案件為由噌中午飯,其實在飯桌上只是簡單說了幾句安慰的話吃完飯就走了!第二起算是比較悲哀的,一同學和別人打架致雙方受傷不輕,對方請了律師,而請的律師卻剛好是我同學的親戚,後來審判怎麼樣這裡就不說了!至於其他律師怎樣我沒接觸過,不做評論!

晨早5
2019-04-19

律師在經濟上就是一個體戶,不同與法官、檢察官和公務員,有政府財政的生活保障而旱澇保收,享受著中國最好的保障和保險制度。律師則完全不同,所有的五金一險都得自己交,住房及生活保障全靠自己,政府財政不會資助一分錢的,每年政府還要求律師法律扶貧,免費為無錢請律師的人提供服務,否則在律師執照年審時不過關。這樣的制度設計讓律師們不得不為生計奔波,我有幾個年青朋友,大學本科畢業在律所工作,每月也只區區1500元,剛夠吃飯,日子並不好過。還要拼命完成律師資格考試,這種考試很難,沒有那個律師是一次考試過關的,有的律師居然考了十年才得以過關。考試過關後的日子也不好過,為找業務跑斷腿,年輕律師業務少收入並不高,沒有十幾年的職場打拚,根本不可能有大客戶請你當顧問,總是臨時打幾個小官司僅能餬口而已,有大律師收入奇高,那是有官商背景的,父母或靠山硬的,在大公司弄個法律顧問,那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律師的日子並不好過,收入較企業高管和公務員差很多。

任律师工作室
2019-03-28

真的不明白,社會當中所流傳的律師吃了原告吃被告到底是怎麼個吃法?如果知道的話,也教教我唄。

事實情況下,在正規的律師事務所,這種情況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律師只能代理一方,如果你代理了原告就不能再代理被告,因為大家都知道原告與被告之間本身就是對立的,而且在同一個案件當中,這兩方是同時出現的,我真的不明白,律師怎麼能同時代理原告和被告?難道律師有分身術嗎?

而且就算律師可以同時代理,律師事務所也是不允許的。不要說同一個律師代理原告和被告,就是同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不同律師都不可以這樣代理。

因為律師在簽訂委託書的時候,律師事務所的案件管理部門會先查一查該事務所是否接受了該當事人的委託或者同案件的委託。比如,如果有的律師已經代理的原告,那麼這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都不能再代理被告,更何況是同一個律師,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如果你真的遇到過這樣的律師,我只能說第一有可能他是假律師,第二,他可能真的是一個不負責任或者缺乏職業道德的律師,不要這樣的害群之馬來損壞了律師的整體形象。

汽车导航条
2019-04-15

律師是最無恥的職業了,只知道收錢,別的什麼也不幹,現在還有個律師收了律師費用幾萬塊,快一年了問他什麼都不知道,說什麼工作需要,馬上都特麼開庭了,他還是什麼都不跟你講,而且撒謊,問他有沒有去看過嫌疑人,說看過了,其實根本沒看,每次支支吾吾的,不想跟他翻臉,要不是錢都給了,早該罵他了,大家下次如果請律師最好給點錢不要一次給完,案件到哪給到哪,律師就是大嘴狼,網上都是這樣,基本請了沒逼用,設置出這個職業也不知道哪個磚家想出來的,只知道不停的收刮被告原告的錢,說實話我瞭解身邊的人請過律師的都這麼說,大嘴狼披著羊皮的狼!不幹活,就等開庭聽法官說說,不做什麼事,把事情經常說嚴重最後對你說我怎麼怎麼厲害,什麼的當官的都這麼說

用户6959908429585
2019-04-14

前些年,我朋友的弟弟因與人結仇,對方糾集數人持刀上門尋仇,結果反被其弟用家裡菜刀砍傷致死,為此案,朋友請了律師,在整個訴訟節段,經常請該律師吃飯喝酒,而律師不把重點放在案件的本身,卻告訴委託人如何去走關係,甚至主動索要錢物幫助委託人去給法官送錢當然其中也包括了自己那份錢(律師,法官業務上多有連繫)案件的處理結果在這就不用說了。

所以律師這個職業社會觀感確實算不上正面,但這都是個別的律師造成的,如以偏概全,那也不公允,就如同醫生一樣,這個職業人們既離不開,又很討厭,總體社會感觀也不是很正面,所謂一條臭魚攪了一鍋好湯。

就律師吃了原告吃被告,任律師工作室提出的質疑是很有道理的,具我所知,吃了原告吃被告,兩頭通吃,那是指的個別警察和法官。律師可能不具備這個條件。

李新德
2019-04-14

俗話說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只要律師自己遵紀守法,並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樣做沒有錯。

律師也是人,所以這個隊伍中難免參差不齊,一旦出現問題,性質更嚴重,我因為工作需要,交了很多律師朋友,從他們身上學到了不少東西,但也曝光過幾個律師。

有個全國某領域的知名律師被農民請去代理一起民告官的案件,可是這位律師從法庭上下來後,就被被告(縣政府)請去“講課”(收了10萬元授課費)。

還有一位徐州的律師曾經給我發函稱他擔任法律顧問的單位要告我侵犯名譽權,我很重視,並在網上查了一下,結果發現這位律師是一位酒後肇事逃逸者,而且竟然被取保候審了....

當然,生活當中接觸過的律師大部分都是不錯的,是值得信賴的,但個別無良律師的危害性也不可小覷 正所謂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所以這類人應該清除出律師隊伍。

前幾天剛發過一篇文章,主角也是律師,是一個涉黑嫌犯,相信他不就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唐唐诉讼律师
2019-03-26

這句話我聽了有幾十次了,很氣憤,但是隻能在心裡默默嘆氣。

律師也是人,也是有職業道德有感情的人,律師是先接受自己當事人的委託,必要的時候會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再聯繫對方當事人。而對方當事人往往都是十分排斥,電話都拉黑了,還怎麼吃對方?

我們只接受一方當事人的委託,同一個律所的律師都不能同時接受雙方的委託。99%的案子在開庭前律師都是不認識對方當事人的,開庭的時候基本都是互不理睬,還有很多對方當事人會破口大罵。

當然不排除個別害群之馬,但這絕不是普遍現象,也許你得經歷過一次訴訟才能體會到真實情況。

婚姻家庭事务
2019-03-30

吃了原告吃被告的現象很常見。零幾年的時候,本所一律師因一溺水事故代理原告與某電廠打官司,一年後該電廠成了本所的法律顧問單位,這是典型的吃了原告吃被告。因一觸電事故代理原告起訴某供電局(當時尚未改制),事後給該局職工補課,收了一些補課費,想想這也應該屬於吃了原告吃被告,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那時沒有在職律師不許參加補課的規定。再後來就是代理原告打一個經濟糾紛,然後過了一段時間被告又要求代理他和別人打官司,這是變相地吃了原告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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