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章瑩穎的凶手被判終身監禁,不是大家所願的死刑,美國為什麼熱衷於廢除死刑呢?

2017年6月,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蹤,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控將章瑩穎姦殺。經法院審判,克里斯滕森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和保釋。2017年6月,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蹤,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控將章瑩穎姦殺。經法院審判,克里斯滕森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和保釋。
10 個回答
牧笛的轻唤
2019-07-22

其實美國仍然有部分州保留死刑的刑罰,而西方很多國家是直接廢除死刑的!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有部分宗教信仰的成分;有程序主義的成分;也有把‘人權’這個概念扭曲的成分!

西方一些人認為,即便這個人犯罪了,他仍然是一個有生命的人,而我們不是天,就算他犯罪我們也無權剝奪他的生命!所以才衍生出了‘陪審團制度’陪審團的成員中不能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人員,因為他們認為這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判斷!也就是說,這些人不懂法律,全憑人性來判斷這個人該不該被處死……他們把這個罪犯的生死交給‘人性’(可以理解為人性即天意)如果陪審團12名成員一致認為他該死,那麼就等於是天意如此!但哪怕有1個不同意也不能判死刑!

另外一種是因為美國的司法程序的原因,美國的司法程序非常複雜,即便罪犯被判處死刑,他仍然可以再多次上訴,而且上訴成功的機率非常大。就算最後上訴不成功,等到了執行死刑的時候,往往他也已經多活了十多年了!而且在美國,死刑犯的待遇會比終身監禁好很多,他們甚至能享有獨立的空間,房間裡有乾淨的床鋪,更好的伙食,有桌椅,檯燈,甚至可以使用電腦、平板、單獨的護士等!相反,被判終身監禁就沒有這麼走運了,生活的意義幾乎完全喪失,每天只有1小時不到的放風時間,其餘時間都呆在暗無天日的牢房裡,簡直比死還難受百倍啊!

所以,你是願意傷害你家人的罪犯在監獄裡每天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最後抑鬱而終呢?還是逍遙自在的再活十多年呢?

不過話說回來,換成是我,我也會堅持要判他死刑,我們中國人講究的是‘殺人償命’!他殺害了我的家人,為什麼還能活著?

胡建红6
2019-07-22

其實美國得終生監禁比死刑更殘忍,死刑得話還可以一了百了,終生監禁就不一樣了,美國得終生監禁是沒有減刑得,判了終生監禁那就意味著他這一輩子要把牢底坐穿。其實我個人覺得一個人面對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輩子失去自由。沒有什麼比自由更可貴得,一個人失去自由那真是生不如死!我覺得美國佬這次真的是量刑得當得,對與那些十惡不赦得人就應該讓他每天在懺悔、孤獨、煎熬中度過。

陈一诺
2019-07-23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事實上,在宣判之前,章家人已意識到凶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50個州里,目前有36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依然有死刑法律,而在1988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三名囚犯被處決,可見難度之大。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事實上,在宣判之前,章家人已意識到凶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50個州里,目前有36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依然有死刑法律,而在1988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三名囚犯被處決,可見難度之大。

那麼,美國人為何如此反對死刑?在一諾看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文化或價值觀差別

中國人自古以來認準的是“殺人償命”的邏輯,認為只能以命才能換命,也就是說當凶手結束別人的生命時,也只有結束他/她的生命才能“扯平”。然而,美國人信奉的是“懲罰+威懾”,認為比“一死了之”更殘酷的懲罰是終身監禁,對公眾更具教育和威懾意義的是終身監禁。

這裡解釋一下,當美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時就意味著真正終身在監牢裡,直至死亡,其間不得減刑、不得特赦、不能保外就醫……總之,斷絕一切想要“再想轍”的可能性,因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凶手雖然不會立即死,但每一天都活在必須死在監獄內的懲罰之中。美國人認為這個遠比“電椅”要嚴酷得多。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事實上,在宣判之前,章家人已意識到凶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50個州里,目前有36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依然有死刑法律,而在1988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三名囚犯被處決,可見難度之大。

那麼,美國人為何如此反對死刑?在一諾看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文化或價值觀差別

中國人自古以來認準的是“殺人償命”的邏輯,認為只能以命才能換命,也就是說當凶手結束別人的生命時,也只有結束他/她的生命才能“扯平”。然而,美國人信奉的是“懲罰+威懾”,認為比“一死了之”更殘酷的懲罰是終身監禁,對公眾更具教育和威懾意義的是終身監禁。

這裡解釋一下,當美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時就意味著真正終身在監牢裡,直至死亡,其間不得減刑、不得特赦、不能保外就醫……總之,斷絕一切想要“再想轍”的可能性,因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凶手雖然不會立即死,但每一天都活在必須死在監獄內的懲罰之中。美國人認為這個遠比“電椅”要嚴酷得多。

同時,因為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皆為重刑犯,必然被收入重刑犯監獄,只要看過《越獄》的小夥伴兒都明白,那裡意味著什麼——擁擠嘈雜,充斥著暴力和性侵,大多用不了幾年就折騰死在裡面。

在美國人看來,這個遠比“電椅”要慘,也對公眾更具震懾。美國人堅定認為審判的意義除了懲罰惡人之外,還要震懾其他人,向他們明示犯罪的嚴重後果。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事實上,在宣判之前,章家人已意識到凶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50個州里,目前有36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依然有死刑法律,而在1988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三名囚犯被處決,可見難度之大。

那麼,美國人為何如此反對死刑?在一諾看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文化或價值觀差別

中國人自古以來認準的是“殺人償命”的邏輯,認為只能以命才能換命,也就是說當凶手結束別人的生命時,也只有結束他/她的生命才能“扯平”。然而,美國人信奉的是“懲罰+威懾”,認為比“一死了之”更殘酷的懲罰是終身監禁,對公眾更具教育和威懾意義的是終身監禁。

這裡解釋一下,當美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時就意味著真正終身在監牢裡,直至死亡,其間不得減刑、不得特赦、不能保外就醫……總之,斷絕一切想要“再想轍”的可能性,因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凶手雖然不會立即死,但每一天都活在必須死在監獄內的懲罰之中。美國人認為這個遠比“電椅”要嚴酷得多。

同時,因為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皆為重刑犯,必然被收入重刑犯監獄,只要看過《越獄》的小夥伴兒都明白,那裡意味著什麼——擁擠嘈雜,充斥著暴力和性侵,大多用不了幾年就折騰死在裡面。

在美國人看來,這個遠比“電椅”要慘,也對公眾更具震懾。美國人堅定認為審判的意義除了懲罰惡人之外,還要震懾其他人,向他們明示犯罪的嚴重後果。

其二,法律操作層面考慮

在美國,死刑是極刑,在司法實踐中會被格外慎重地處理。簡單講,如果殺害章瑩穎的凶手在7月18日被判處死刑,那他一定會提起上訴。

美國的法律程序大夥是知道,就是沒完沒了地審呀審呀,一輪又一輪,且審判地在美國,短則三五年,長則一二十年,有的甚至能拖一輩子。而在審的過程中,凶手並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只是利用了法律的空子。因而,具體案例中,死刑被慎之又慎。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事實上,在宣判之前,章家人已意識到凶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50個州里,目前有36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依然有死刑法律,而在1988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三名囚犯被處決,可見難度之大。

那麼,美國人為何如此反對死刑?在一諾看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文化或價值觀差別

中國人自古以來認準的是“殺人償命”的邏輯,認為只能以命才能換命,也就是說當凶手結束別人的生命時,也只有結束他/她的生命才能“扯平”。然而,美國人信奉的是“懲罰+威懾”,認為比“一死了之”更殘酷的懲罰是終身監禁,對公眾更具教育和威懾意義的是終身監禁。

這裡解釋一下,當美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時就意味著真正終身在監牢裡,直至死亡,其間不得減刑、不得特赦、不能保外就醫……總之,斷絕一切想要“再想轍”的可能性,因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凶手雖然不會立即死,但每一天都活在必須死在監獄內的懲罰之中。美國人認為這個遠比“電椅”要嚴酷得多。

同時,因為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皆為重刑犯,必然被收入重刑犯監獄,只要看過《越獄》的小夥伴兒都明白,那裡意味著什麼——擁擠嘈雜,充斥著暴力和性侵,大多用不了幾年就折騰死在裡面。

在美國人看來,這個遠比“電椅”要慘,也對公眾更具震懾。美國人堅定認為審判的意義除了懲罰惡人之外,還要震懾其他人,向他們明示犯罪的嚴重後果。

其二,法律操作層面考慮

在美國,死刑是極刑,在司法實踐中會被格外慎重地處理。簡單講,如果殺害章瑩穎的凶手在7月18日被判處死刑,那他一定會提起上訴。

美國的法律程序大夥是知道,就是沒完沒了地審呀審呀,一輪又一輪,且審判地在美國,短則三五年,長則一二十年,有的甚至能拖一輩子。而在審的過程中,凶手並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只是利用了法律的空子。因而,具體案例中,死刑被慎之又慎。

根據聯邦死刑辯護項目辦公室的統計,在自1988年以來審理的236起聯邦法庭案件中,陪審團判處終身監禁的佔64%,死刑的僅佔36%。

與此同時,更重要的是,受害者的家屬卻要一次次面對凶犯,傷口一次次被劃開,一次次面對法律的無力也心中的憤怒……一諾認為,這或許是章家人雖痛苦卻在庭審後接受審判結果的一個原因。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瑩穎被殺害後的第769天后,布倫特·克里斯滕森綁架並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7月18日宣判法庭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儘管美國檢方、家屬多方要求,證據也確鑿,但陪審團最終仍不支持判處凶手死刑。

事實上,在宣判之前,章家人已意識到凶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50個州里,目前有36個州和聯邦政府及軍隊依然有死刑法律,而在1988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三名囚犯被處決,可見難度之大。

那麼,美國人為何如此反對死刑?在一諾看來,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文化或價值觀差別

中國人自古以來認準的是“殺人償命”的邏輯,認為只能以命才能換命,也就是說當凶手結束別人的生命時,也只有結束他/她的生命才能“扯平”。然而,美國人信奉的是“懲罰+威懾”,認為比“一死了之”更殘酷的懲罰是終身監禁,對公眾更具教育和威懾意義的是終身監禁。

這裡解釋一下,當美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時就意味著真正終身在監牢裡,直至死亡,其間不得減刑、不得特赦、不能保外就醫……總之,斷絕一切想要“再想轍”的可能性,因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凶手雖然不會立即死,但每一天都活在必須死在監獄內的懲罰之中。美國人認為這個遠比“電椅”要嚴酷得多。

同時,因為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皆為重刑犯,必然被收入重刑犯監獄,只要看過《越獄》的小夥伴兒都明白,那裡意味著什麼——擁擠嘈雜,充斥著暴力和性侵,大多用不了幾年就折騰死在裡面。

在美國人看來,這個遠比“電椅”要慘,也對公眾更具震懾。美國人堅定認為審判的意義除了懲罰惡人之外,還要震懾其他人,向他們明示犯罪的嚴重後果。

其二,法律操作層面考慮

在美國,死刑是極刑,在司法實踐中會被格外慎重地處理。簡單講,如果殺害章瑩穎的凶手在7月18日被判處死刑,那他一定會提起上訴。

美國的法律程序大夥是知道,就是沒完沒了地審呀審呀,一輪又一輪,且審判地在美國,短則三五年,長則一二十年,有的甚至能拖一輩子。而在審的過程中,凶手並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只是利用了法律的空子。因而,具體案例中,死刑被慎之又慎。

根據聯邦死刑辯護項目辦公室的統計,在自1988年以來審理的236起聯邦法庭案件中,陪審團判處終身監禁的佔64%,死刑的僅佔36%。

與此同時,更重要的是,受害者的家屬卻要一次次面對凶犯,傷口一次次被劃開,一次次面對法律的無力也心中的憤怒……一諾認為,這或許是章家人雖痛苦卻在庭審後接受審判結果的一個原因。

其三,人道主義或政治因素考慮

死刑在美國也是一個極富爭議的議題,廢除死刑被視為人類文明尤其是政治文明進步的一個標誌。在這有些民主國家甚至是被認為是政治正確的一個事兒(舉個例子,當年土耳其為了爭取入歐盟機會,宣佈廢除死刑,被歐盟視為很有誠意的一個動作)認為廢除死刑使人性得以顯得更加高貴、生命得到尊重的保證……簡單講,在相當多的美國老百姓心目中,廢除死刑是社會發展趨勢,那些動不動提死刑的是落後等等,而決定是否支持死刑的陪審團正是普通老百姓,因而,要說服他們支持死刑不容易。

在一諾看來,克里斯滕森沒被判處死刑一事在情感上是難以接受的,因為他是如此滅絕人性的大惡人;但作為一個法學畢業生,一諾想說的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並不意味著凶手就沒有受到懲罰,相反這個懲罰很可能是在美國現有體制內對凶手實質上最慘的懲罰,因為從投入重刑犯監獄之日起,他將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遇我得福
2019-07-22

殺害章瑩穎的凶手被判終身監禁,不是大家所願的死刑,其實我們應該明白一個道理,美國的死刑不在法庭而在街頭。

殺害章瑩穎的凶手被判終身監禁,不是大家所願的死刑,其實我們應該明白一個道理,美國的死刑不在法庭而在街頭。

很多人無法理解,像克里斯滕森這種人面獸心的畜生,判死刑都太便宜他了, 應該腰斬,五馬分屍,或者是凌遲方解心頭之恨。

然而,我們卻忽略了一點,因為國度不同,文化不同,所以判決也不同。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是我們上下幾千年文化,所賦予給我們的思想。

殺了人必須償命,否則視為不公,可西方國家卻跟我們的思想不同。所以,對於美國的判決,我們會抱有異議和疑問

殺害章瑩穎的凶手被判終身監禁,不是大家所願的死刑,其實我們應該明白一個道理,美國的死刑不在法庭而在街頭。

很多人無法理解,像克里斯滕森這種人面獸心的畜生,判死刑都太便宜他了, 應該腰斬,五馬分屍,或者是凌遲方解心頭之恨。

然而,我們卻忽略了一點,因為國度不同,文化不同,所以判決也不同。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是我們上下幾千年文化,所賦予給我們的思想。

殺了人必須償命,否則視為不公,可西方國家卻跟我們的思想不同。所以,對於美國的判決,我們會抱有異議和疑問

像美國的監獄制度我像會更人性化,因為美國本身就講明主,人人平等。

在監獄裡面,獄警等人員不能對犯人用私刑,而且吃得好住得好。

所以,有很多網友說,判無期比死刑好,這樣才能折磨克里斯滕森,讓他牢底坐穿,這輩子都面對高牆。

凶手在美國審判,用的是美國的刑法,不管我們再有什麼意見,克里斯滕森終生監禁的結果是改變不了了。

殺害章瑩穎的凶手被判終身監禁,不是大家所願的死刑,其實我們應該明白一個道理,美國的死刑不在法庭而在街頭。

很多人無法理解,像克里斯滕森這種人面獸心的畜生,判死刑都太便宜他了, 應該腰斬,五馬分屍,或者是凌遲方解心頭之恨。

然而,我們卻忽略了一點,因為國度不同,文化不同,所以判決也不同。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是我們上下幾千年文化,所賦予給我們的思想。

殺了人必須償命,否則視為不公,可西方國家卻跟我們的思想不同。所以,對於美國的判決,我們會抱有異議和疑問

像美國的監獄制度我像會更人性化,因為美國本身就講明主,人人平等。

在監獄裡面,獄警等人員不能對犯人用私刑,而且吃得好住得好。

所以,有很多網友說,判無期比死刑好,這樣才能折磨克里斯滕森,讓他牢底坐穿,這輩子都面對高牆。

凶手在美國審判,用的是美國的刑法,不管我們再有什麼意見,克里斯滕森終生監禁的結果是改變不了了。

一方面,哪怕有我們國家的因素在裡面,相關人員進行溝通。

可美國是什麼,他們自稱世界第一,老大,BOSS,怎麼可能聽取別人的意見退步?

如果判處克里斯滕森死刑,倒是滿足了我們的願望,可美國方面就不這麼想了,所以,這起案件涉及到了國與國之間,很男說清楚。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評論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木春山谈天下
2019-07-23

章瑩穎遇害性質很惡劣,雖然我們都希望這個殺人犯被判處死刑,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讓這個殺人犯終身監禁。

木叔注意到一些人認為,沒有判他死刑是美國司法制度的問題,甚至是種族不平的問題。

其實不僅是對章瑩穎案的凶手,很多案例美國的陪審團制度都沒有判死刑。

所以這件事和是不是有色人種沒什麼關係,本質上還是陪審團制度。

而且此案的陪審團的絕大多數是支持死刑的。

章瑩穎遇害性質很惡劣,雖然我們都希望這個殺人犯被判處死刑,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讓這個殺人犯終身監禁。

木叔注意到一些人認為,沒有判他死刑是美國司法制度的問題,甚至是種族不平的問題。

其實不僅是對章瑩穎案的凶手,很多案例美國的陪審團制度都沒有判死刑。

所以這件事和是不是有色人種沒什麼關係,本質上還是陪審團制度。

而且此案的陪審團的絕大多數是支持死刑的。

引入這個制度,美國已經有上百年曆史了,也並不是說為了完全減少死刑,也有為了讓案件能夠有更多的平衡的聲音。

我們很多人不認可這個制度判罰,這很正常,因為所處的位置不同。

面對如此殘忍的案件就自然想象不到還有不判死刑的可能。因此才會對判決表示極大憤慨。

但美國也好,西方其他國家也好,他們目前的司法取向就是儘量少判死刑。

在這個問題上其實美國還走在了歐洲後面。不少歐洲國家乾脆已經廢除死刑了。也就是說任何犯罪都沒死刑。

法國、德國、荷蘭、盧森堡等都是如此。甚至委內瑞拉也是廢除死刑的國家。

而美國一些州有廢除死刑,但是聯邦政府層面還在保留死刑,這也是章瑩穎案凶手在聯邦法院審理,12名陪審團中10名要堆他判處死刑的原因。

之所以廢除死刑,其實和人權制度發展有關,也和宗教歷史文化有關。也就是某種程度上認為生存權來自上天,不能被任何人輕易剝奪。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很多國家圍繞墮胎是否合法爭吵不休一樣。

章瑩穎遇害性質很惡劣,雖然我們都希望這個殺人犯被判處死刑,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讓這個殺人犯終身監禁。

木叔注意到一些人認為,沒有判他死刑是美國司法制度的問題,甚至是種族不平的問題。

其實不僅是對章瑩穎案的凶手,很多案例美國的陪審團制度都沒有判死刑。

所以這件事和是不是有色人種沒什麼關係,本質上還是陪審團制度。

而且此案的陪審團的絕大多數是支持死刑的。

引入這個制度,美國已經有上百年曆史了,也並不是說為了完全減少死刑,也有為了讓案件能夠有更多的平衡的聲音。

我們很多人不認可這個制度判罰,這很正常,因為所處的位置不同。

面對如此殘忍的案件就自然想象不到還有不判死刑的可能。因此才會對判決表示極大憤慨。

但美國也好,西方其他國家也好,他們目前的司法取向就是儘量少判死刑。

在這個問題上其實美國還走在了歐洲後面。不少歐洲國家乾脆已經廢除死刑了。也就是說任何犯罪都沒死刑。

法國、德國、荷蘭、盧森堡等都是如此。甚至委內瑞拉也是廢除死刑的國家。

而美國一些州有廢除死刑,但是聯邦政府層面還在保留死刑,這也是章瑩穎案凶手在聯邦法院審理,12名陪審團中10名要堆他判處死刑的原因。

之所以廢除死刑,其實和人權制度發展有關,也和宗教歷史文化有關。也就是某種程度上認為生存權來自上天,不能被任何人輕易剝奪。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很多國家圍繞墮胎是否合法爭吵不休一樣。

章瑩穎遇害性質很惡劣,雖然我們都希望這個殺人犯被判處死刑,但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讓這個殺人犯終身監禁。

木叔注意到一些人認為,沒有判他死刑是美國司法制度的問題,甚至是種族不平的問題。

其實不僅是對章瑩穎案的凶手,很多案例美國的陪審團制度都沒有判死刑。

所以這件事和是不是有色人種沒什麼關係,本質上還是陪審團制度。

而且此案的陪審團的絕大多數是支持死刑的。

引入這個制度,美國已經有上百年曆史了,也並不是說為了完全減少死刑,也有為了讓案件能夠有更多的平衡的聲音。

我們很多人不認可這個制度判罰,這很正常,因為所處的位置不同。

面對如此殘忍的案件就自然想象不到還有不判死刑的可能。因此才會對判決表示極大憤慨。

但美國也好,西方其他國家也好,他們目前的司法取向就是儘量少判死刑。

在這個問題上其實美國還走在了歐洲後面。不少歐洲國家乾脆已經廢除死刑了。也就是說任何犯罪都沒死刑。

法國、德國、荷蘭、盧森堡等都是如此。甚至委內瑞拉也是廢除死刑的國家。

而美國一些州有廢除死刑,但是聯邦政府層面還在保留死刑,這也是章瑩穎案凶手在聯邦法院審理,12名陪審團中10名要堆他判處死刑的原因。

之所以廢除死刑,其實和人權制度發展有關,也和宗教歷史文化有關。也就是某種程度上認為生存權來自上天,不能被任何人輕易剝奪。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很多國家圍繞墮胎是否合法爭吵不休一樣。

本質上也和這種文化歷史宗教有很大關係。

所以,西方法律制度發展到今天,已經不純粹從法律角度看問題了,對死刑的判罰也一樣。

對經濟犯罪,基本上不再適用死刑,這幾乎是全球的共識。但是對嚴重的刑事案件,各國態度就不同了。

但是對刑事案件也要區分,有些國家不設置死刑,但對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就設置死刑。

比如以色列。70年來只判了一個死刑,就是針對前納粹頭目艾希曼。

以色列的法律對死刑的規定只有在反人類罪、反猶太罪、種族滅絕罪、叛國罪等才有。經濟和刑事案件都沒了。

這也可能是西方整體的趨勢。

黄家老爹
2019-07-22

不光是美國人,整個西方國家都是熱衷於廢除死刑的,這是基於他們宗教信仰的原因。

我明白很多網友對於克里斯滕森殺人案被判終身監禁的不滿情緒,然而沒辦法,美國法律就是這樣,很多歐洲國家的法律也是如此,這是基於他們的宗教信仰出發的。

我們東方文化講究的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而西方文化認為:逝者已逝,即使殺死對方也“於事無補”,對殺人者應該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所以歐美國家很少有殺人者會被判死刑的。有個案例大家看一下就能知道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了:

2000年4月1日,4個江蘇沭陽的男青年去南京的一家高檔別墅偷盜,殺了一家4口德國人,德國先生“普方”51歲,妻子40歲,兒子13歲,女兒15歲,這是慘絕人寰的“滅門案”!

案發後,普方先生的母親從德國趕到南京,在瞭解了案情之後,老人作出一個讓中國人覺得很不能理解的決定——她寫信給法院,表示不希望判4個年輕人死刑。賀傑克解釋說,“我們覺得,他們的死不能改變現實。”

在當時中國外交部的新聞發佈會上,也有德國記者轉達了普方家屬希望寬恕被告的願望。外交部方面迴應:“中國的司法機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來審理此案的”。最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4名被告的上訴,維持死刑的判決。

這就是東西方文化不同!

後來很多在江蘇的德國人認為這4個青年殺人是因為他們窮,才去偷盜,最終殺人滅口的。

就在四名凶手被槍斃的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國人及其他外國僑民設立了紀念“普方”一家的協會,自此致力於改變江蘇貧困地區兒童的生活狀況。

協會用募集到的捐款,為蘇北貧困家庭的孩子支付學費,希望他們能完成中國法律規定的9年制義務教育,為他們走上“自主而充實”的人生道路創造機會。

這些在我們東方人的理念中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可口可乐789987
2019-07-22

死刑的取消與否,我認為和人類的文明發展關係不大,由於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以及法律的不同,這就是我們不能完全仿效西方法律的原因。我們不能盲目的認為取消死刑就是人類走向文明的象徵。美國在逐步取消死刑,但是,它的有期徒刑甚至長到幾百年,它是沒有減刑的,這就是所謂的生不如死,懲戒的目的也已經達到了。而我國的法律是隻要不死,就會不斷的減刑,即使判了死緩,也很少服刑超過二十年的,所以,我們的法律打著文明的旗號,少殺慎殺使罪者逃避了法律應有的制裁,出來後繼續殺人犯案這樣的案例舉不勝舉。假如,真想少殺慎殺,那就取消減刑制度實現實刑,有期徒刑超過十年的採取邊遠地區流放制度,以此才能讓違法者對法律產生敬畏之心,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微观国际
2019-07-23

美國及西方國家熱衷於廢除死刑,我覺得主要有兩個原因:

1.“不自由,毋寧死”

“自由”在西方世界是從小就被灌輸到靈魂深處的信仰之一,所謂普世價值觀宣揚的也是“自由、民主、人權”從這兒就可以看出自由對西方人來說有多麼重要,所以判處終身監禁這種永遠失去自由的懲罰在西方人眼中是不亞於死刑的

美國及西方國家熱衷於廢除死刑,我覺得主要有兩個原因:

1.“不自由,毋寧死”

“自由”在西方世界是從小就被灌輸到靈魂深處的信仰之一,所謂普世價值觀宣揚的也是“自由、民主、人權”從這兒就可以看出自由對西方人來說有多麼重要,所以判處終身監禁這種永遠失去自由的懲罰在西方人眼中是不亞於死刑的

2. 精英階級渴求廢死以尋求一切盡在掌握

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治理美國的都是精英階級,他們的看法是國家的存在也是為了服務精英階級,精英階級的財富、資源可以掌控一切,但是公權力下的死刑制度卻是他們不可控的。那種感覺就像“抱歉,有錢就是可以為所欲為”但是死刑卻可以處死包括精英階級在內的所有人,這讓他們很沒有掌控感,所以他們以掌握的金錢和資源發動各種廢除死刑的運作,在美國大多數州廢除了死刑。這樣萬一哪天犯了罪進了監獄,只要人還活著,慢慢想辦法運作總是可以出來的。一旦人在天堂、錢在銀行,所有的資源財富就都沒有意義了。這才是美國熱衷於廢除死刑的根本原因

美國及西方國家熱衷於廢除死刑,我覺得主要有兩個原因:

1.“不自由,毋寧死”

“自由”在西方世界是從小就被灌輸到靈魂深處的信仰之一,所謂普世價值觀宣揚的也是“自由、民主、人權”從這兒就可以看出自由對西方人來說有多麼重要,所以判處終身監禁這種永遠失去自由的懲罰在西方人眼中是不亞於死刑的

2. 精英階級渴求廢死以尋求一切盡在掌握

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治理美國的都是精英階級,他們的看法是國家的存在也是為了服務精英階級,精英階級的財富、資源可以掌控一切,但是公權力下的死刑制度卻是他們不可控的。那種感覺就像“抱歉,有錢就是可以為所欲為”但是死刑卻可以處死包括精英階級在內的所有人,這讓他們很沒有掌控感,所以他們以掌握的金錢和資源發動各種廢除死刑的運作,在美國大多數州廢除了死刑。這樣萬一哪天犯了罪進了監獄,只要人還活著,慢慢想辦法運作總是可以出來的。一旦人在天堂、錢在銀行,所有的資源財富就都沒有意義了。這才是美國熱衷於廢除死刑的根本原因

碧海云天34337286
2019-07-22

這個問題說明小編根本不懂美國法律!私闖民宅主人即可開槍殺人,警察抓你不把手舉上頭頂也可開槍殺你,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可亂槍殺你!如果無證釣魚,警察可以抓你,如果野外捕鳥,警察照樣抓你!證據不足,判個無期徒刑,不減刑,不保釋!等於判了死刑!證據不足能判刑,已經是政治協商的原因了!

闻伯智库
2019-07-22

從另一個方面說,西方社會廢除死刑,主要是考慮對白人人種的保護。

多年來隨著移民政策的放寬,西方國家的白人族群所佔比例在下降,同時人口出生率也在下降,講究享受的富人們不願意多生孩子,所以白種人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級保護動物,即使犯了嚴重罪行,也捨不得殺掉,寧可花納稅人錢關監獄中養起來。一旦發生大規模戰爭,身體好的很可能會放出來充軍上戰場抵罪。陪審團制度都是為了這個目標而出現的。

對其他族群,就沒有那麼客氣了,當美國發動對外戰爭時,國家機器開動,殺死上百萬軍人和平民,根本不在乎!遠的不說,近的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亞戰爭,死亡多少人?

在美國國內,對有色人種態度也不一樣,前不久發生一個案子,一個白人持槍搶劫一個商店,被一個黑人制服,繳了槍並被壓在地上,然後等警察到來處理,警察到現場一看,一個黑人手裡拿著槍,身下壓著一個白人,立馬槍口瞄準黑人,旁邊的人急得大喊,不是他!不是他!警察還是沒有猶豫,開槍射殺了黑人!

這警察的腦子裡根深蒂固存在思維定勢,黑人容易犯罪!解救白人刻不容緩!

章瑩穎遇害案,如果換成一個華裔男青年殺害一個白人女孩,陪審團成員會齊刷刷地一致通過判處死刑,不會有絲毫猶豫。

所以這裡有深刻而複雜的歷史人文背景,不要拿中國的傳統思維模式簡單考慮這個事情,判處克里斯藤森終身監禁,已經體現了美國人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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