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之前男孩去公證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依山傍水758
2019-02-11

我以為完全可以。理由:首先從法律上講,寫遺囑處分自己財產,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這沒時間上的限制,只要自己意願真實,沒有規避其它違法行為,就行,沒婚前婚後要求和限制。其次,該男孩在婚前書寫遺囑可能有如下情況,一)自己的工作風險比較大,怕遇不測。二)自己婚前財產基本都是父母的贈與。三)縱然婚前財產完全是自己工作後所掙,但卻是父母辛勤培育的結果,本可以慢慢盡孝,擔心自己發生意外,父母無人養老。可能還有更多為父母考慮的問題,但都在情理之中。所以說,男孩立遺囑並公證既不違法,也在情理之中。再說公證機關也不會公證違法的遺囑。

用户1135706132
2019-03-19

男孩女孩領證,說明由戀愛的程度,已經步入婚姻了,兩個人將要攜手生活一輩子了。

男孩女孩,在婚禮儀式上,將要立下誓言,無論對方貧窮,生病……都不離不棄。互相照顧,互相體貼,互相依靠,好好過日子,白頭到老。

如果男孩領證之前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都由父母繼承。這是什麼意思?

領證時男女雙方由熱戀將要成為夫妻了,那種熱血沸騰的喜悅,突然出現這種情況,哪個女孩還能去領那個證?

“結婚證”首先代表責任。尤其是男人的責任,要給女人提供一輩子幸福美滿和諧的生活,沒有後顧之憂!

在責任面前,男人首先想的是父母?是表現自己“男子漢大孝子”嗎?老婆不重要?那還領什麼證?還成什麼家?立什麼業?

男人孝順父母理所應當,平時多關心父母,父母生病時,床前多伺候,用不著立什麼遺囑,傷害女人的心!

領證前,男孩對女孩連最起碼的誠意都沒有,那就別領證了,別結婚了!別給婚姻埋下離心離德的種子了,同床異夢,今後生活爭執不斷!

立這樣遺囑的男孩,自己給自己添亂呢!有這樣男孩的父母,也得陪它操一輩子心!因為這個男孩,仍然是個沒長大的男孩。

鹤发童心沈奶奶
2019-04-05

這樣的男人,我覺得,他是不值得女人嫁的。

立遺囑是為了什麼?就是為了防止意外死亡,才需要事先交代身後事。

既然說到意外死亡,也就是說,死亡時間是不確定的。有可能一輩子都不存在意外死亡,有可能十年後意外死亡,留下老婆孩子孤兒寡母的,也有可能結婚沒幾天就死亡了,老婆可能並未懷孕,也有可能,他意外死亡時,老婆肚子裡已經有了。

領證之前男孩去公證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而在這個遺囑中,男孩並未考慮即將嫁給自己的老婆。

如果,結婚後沒幾天,他意外死亡,他老婆在這個婚姻中沒有得到任何利益。將來,在她的人生中,也許她會繼續尋找自己的伴侶,頂著喪夫的身份。若婚房為男人的婚前財產,他意外死亡以後,老婆立馬露宿街頭。

領證之前男孩去公證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如果,老婆懷孕後,他意外死亡。她老婆也許能得到他的些許婚後所得收入,但不會太多。到時,一個女人,無家可歸,你讓她懷著孕,生不生下肚子裡的孩子呢?

如果,老婆生下孩子後,孩子還小,他意外死亡。他的父母應該是願意用他留下的財產去照顧孫輩的。他的婚後收入作為遺產留給老婆的,估計不多。他老婆無家可歸,又該怎麼辦?不去工作,去公婆家照顧孩子顯然不現實。出去工作養活自己,孩子丟給公婆?

領證之前男孩去公證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即便他們的婚房一人一半,他死後,立馬涉及到公婆和兒媳分房子的問題。到時,老婆立馬成了這個家的外人。

這樣的男人,活著不替女人好好打算,死後留下一堆問題給女人,根本不值得女人嫁。

君154177930
2019-01-18

男子在結婚之前立公證遺囑,意外死亡後婚前財產歸父母繼承。這樣的事還真不多見。但從法律的角度審視,也合法合規。

男子只所以立這個遺屬,他是心太細密了,生怕自己的婚前財產被別人繼承。根據法律規定,能繼承其遺產的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這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從繼承的構成來看,他排除了妻子和子女的婚前財產繼承權。雖可看出他是個孝子,但他並不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他的心目中妻子兒女的份量是次一級的,沒有把家庭成員平等對待。

從迷信的角度說,他這個作法是不吉利的。年紀輕輕就考慮到意外死亡,說不定他真會在某些情況下做出不理智的意外事情。這是個可怕的念頭,希望家人能多留意他在生活中會不會有反常的舉動,防患於未然。

從國際上法制國家的作法看,該男子的思想還是正常的。在我們的視野中他是比較超前的。把以後的事提前作出了安排,化解了將來可能會為此事產生的糾紛。只是我們的國情,很多人還沒有這個意識。合約意識丶規矩意識、公證意識都還十分薄弱和淡薄,這也算是我們法制進步中的一小朵奇花吧。

风里来雨里去依旧是我
2019-03-06

很多問題不能只看表面,實際情況可能不是大家想的那麼簡單。至少,我個人認為,那要看人來的吧。

以前曾見過這麼一種情況:男孩年紀輕輕認識了一個已婚已育女子,後來女子離了婚領著六歲兒子跟他在一起了。兩個人相處過程中,男孩覺得女子太自私,凡事總是隻考慮她自己,但又覺得就這麼拋棄她於心不忍,心中非常難受。因男孩是父母老來得子,父母總是催著他早日結婚,男孩便與女子商量婚事,女子不同意這麼快結婚,為此老人家一再催促,給他們兩打電話經常談論此事。女子嫌煩了,就把他父母拉黑了。同時還偷偷拿了男孩手機把他父母拉黑,讓他接不到父母的電話。後來被男孩發現了就要分手,女子死纏爛打,男的不忍心,還是沒分,於是商量婚事,女子要求給一二十萬彩禮,男孩給了錢,她轉臉在她老家買了一套她自己的房子付了首付。

說這個,我想說,如果是這個男孩立這麼一個遺囑,我完全不會驚訝!我還會非常贊同!人間百態,什麼情況都有!

和雅妙音
2019-04-15

這位男同志是一個鐵公雞,一毛不拔。前有劉某東婚前把十年工資預支,估計他自己對自己的婚姻能否持續十年都打問號?俗話說:好的不靈,醜的靈。這是一個惡的意念,發出暗能量一直在詛咒自己。這不才五年就婚姻亮紅燈現在又有這位連自己活多久都沒把握的大帝,居然婚前寫遺囑,粵語說:大吉利是!還沒結婚就寫遺囑,這可是大忌。一個這麼看重金錢,這麼不通人情世故,不考慮妻兒後路的人,以後如何和他風雨同舟,共同度過人生的艱難困苦 ,還自我詛咒寫遺囑,怕是有預感快不行了,勸姑娘還是三思而後行吧!靠不住啊!心裡都沒有你一分的地位,何苦去人家家裡擠,沒有尊重的婚姻是走不遠的!

秦川农家
2019-02-26

這樣的男孩還領什麼證啊。

婚後萬一死亡,婚前財產遺囑由父母繼承,做人就不能大方點嗎?

難道真的知道婚後什麼時候死亡嗎。

否則,萬一在死亡之前有了孩子咋辦,難道自己的孩子也沒有繼承權嗎?

這種思維,一定只能光著,有那個姑娘願意嫁給你,如果婚後一個月時死亡,媳婦不得盡身出戶嗎?給你做一個月妻子,保正沒……,

這是個自私自利的傢伙,一定勝過《裝在套裡的人》,徹底的吝嗇鬼!

陆燕青
2019-01-30

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男孩子這種做法對未婚妻是沒有責任心表現。 去公證立遺囑: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完全沒有顧忌未婚妻的感受,將婚姻作為一種物質行為。

假如我有女兒正在和此類男孩談婚論嫁,絕對推出反對意見。既然男女雙方準備確立法律保障的婚姻關係,由此表明彼此的感情已經很深,才會考慮走進婚姻登記處。

雖然男孩子此舉為了維護自己父母的權利,但是,有沒有考慮將來妻子在他意外身故之後的生活?儘管此舉在法律上無懈可擊,但是在情理上過於殘忍。不僅沒有顧及夫妻感情,而且連起碼的人情味都沒有。

在上海的網絡平臺上,經常看到一些青年夫妻,為了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名字而爭論不休。而且雙方的家長還捲入其中,往往鬧得不歡而散。這種功利性的婚禮,完全是拜金主義的表現,即使成為夫妻,感情亦不會長久。

夫妻雙方理應互相信任,相濡以沫;如果還沒有結婚就留一手,準備離婚之後分割財產的家庭,會有幸福的婚姻生活可以期待嗎?領證之前男孩去公證立遺囑,表示他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未来的曾经梦
2019-02-22

男孩在領結婚證之前做好婚前財產遺囑繼承,我認為完全可以理解,沒毛病。當然了,男方的財產是大的值得留下一份讓妻子有點尷尬的遺囑。(男女土豪不論)

1:生命的脆弱是我們無法想象的,每個人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所以,他們如能白頭偕老,遺囑的實效並不大,正常情況下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概率相對來講較小。這樣對女方的傷害實際並不大。

2:即是婚前財產,對於年輕的男孩結婚,一定會得到父母,甚或祖父母的幫助,特別是房價高高在上的北京,為了孩子們婚後少一些壓力,一般父母會傾其所有的,所以,一旦出現意外,父母晚年生活沒法保障。

3:如果真的意外出現,又立有遺囑,但是,兒媳賢惠,孩子幼小,作為父母的也不會在自己能力範圍內不聞不問,兒媳還好,孫輩那是有著血濃於水的親情啊,所以這份遺囑是成全兒子孝心,父母安心的一紙契約而已

4:女孩面對這份遺囑一定不開心,那是一種不信任,一種隔閡,一種折磨,但靜思,婚姻並不是貪圖對方的財務產。同時女孩也可留下一份這樣的遺囑。

5:只是婚前財產而已,畢竟他們的共同財產是誰都沒法剝奪的。

所以,留遺囑我覺得沒毛病。

吉的人自有天相
2019-01-29

這事,沒什麼問題。

1、時間沒問題。結婚前,說清楚,講明白,不遮不掩不瞞,如果女方不接受,有時間放棄。

2、對象沒問題。雖說結婚後,老婆是最親密的人,可父母怎麼也是最親的人,給父母挺合理。

3、利益沒問題。婚前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變成婚內共同財產。即便離婚時,也不會分割給配偶一份。男孩子有權利獨立決定支配。如有意外死亡,男孩子的財產會分為婚內財產和婚前財產,如無遺囑,按法定繼承,婚內財產先有妻子一半,剩下一半再由妻子、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而婚前財產,不用先分妻子一半,而是全部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分。男孩子通過遺囑,決定自己的婚前財產遺產分配,是其法定權利。

4、情義沒問題。看似這遺囑剝奪了妻、子對婚前財產的繼承權,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只是父母已老,兒子已逝的情況,父母的養老問題分顯得尖銳,妻子以後的再婚,也成為焦點,如何分配遺產,想來,一地雞毛。可是,提前想好,把本就只屬於男孩子的婚前財產直接由父母單獨繼承,很好地緩解了父母的養老問題,妻子可以更好的保留婚內財產,對原有的生活的影響由此降到最低。這也是他留下的一份溫暖。


不過,事雖然沒問題,女方可能也會心裡有點不舒服,這需要男孩子多溝通,多交流,達成共識,才有和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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