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10 個回答
铭恩一生
2018-12-01

現在的人都變了,什麼事情都往錢上看。我說說我的事情,今年5月底我和幾個朋友在一起喝酒,晚上喝到11點多,然後騎摩托車回家出了車禍,第二天我朋友他們都來了,當時在重症監護室裡護士問我是不是喝酒摔的,我說是,她當時來了一句你那幾個朋友有責任,我直接給她說我自己作死誰也不會擔責任。我朋友在醫院裡伺候我好幾天,還是我叫他去上班的。他拿了5千塊錢,我當時在床上躺著,沒辦法給他,出了院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的錢給他。能在一起喝酒說明關係很好,不要什麼都往錢上看。說來也巧,我住院期間碰到了一個以前的同事,也是喝酒摔傷的,和他在一起喝酒的朋友,看到他摔倒了就沒有去扶他,就給他老婆打了個電話說你老公摔倒了,然後就走了,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人要是連最初的良心都沒有了也不配做人。

人生就是航越大海
2018-10-23

同桌喝酒,你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若是有以下二種情況你需要擔責: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你請客,同桌喝酒有人因喝酒死亡,你會由於沒有盡到照顧好他的義務而擔責,因為公序良俗原則表明,酒局的召集人需要承擔客人適度喝酒以及安全護送醉酒客人的責任,務必保證醉酒客人的安全,若是醉酒客人死亡就要擔責。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第二種情況:同桌喝酒時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你在喝酒人死亡前有勸酒的行為,那你就要擔責,因為勸酒人在勸酒前應該對喝酒人酒量的承受能力做出相應的判斷,並且應在必要情況下勸阻其喝酒,若是未盡到勸阻其喝酒的責任導致喝酒人死亡,那麼勸酒人以及同桌喝酒的所有人都要擔責。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若是你能夠證明自己在同桌喝酒時沒有勸酒行為,並且盡到了勸阻喝酒人喝酒的責任就不需要擔責,但是如果喝酒人喝多了在路上出現意外死亡的情況,那麼還是需要擔責,因為你沒有盡到照顧同桌喝酒人的責任,當然其他人也需要擔責。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用户63327420228
2018-07-05

謝邀!我舅舅有一次去朋友家做客,他朋友給兒子做十歲生日。我舅舅不喝酒,連飲料都沒有喝。這個朋友的舅舅一直在勸酒。桌子上有十個人,其中一個女客。實際上就是有八個人喝酒。酒過三巡,這個勸酒朋友的舅喝趴下了。後來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掛了。最後,他舅母一紙訴狀告了同桌的七個喝酒的客人。因為我舅舅沒有喝酒所以沒有被列為被告。法庭判決七個人承擔六萬元的賠償責任。後來還是這個東家朋友一個人承擔了。

根據你的描述,你要承擔這起事故的賠償責任。因為你用飲料代替酒讓人與你乾杯,導致別人飲酒過量而斃命。在《民法通則》裡,你屬於以欺騙手段讓別人飲酒過量而死亡,很可能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賠償是一定要的。

我是俭子
2018-12-01

講一件我爸爸一個朋友的的親身經歷

座標十八線小農村。

我爸爸的這個朋友(下文我就叫叔叔)在工地上幹活,下了班後,和工友一起去飯店吃飯喝酒。

當時這個叔叔喝了一瓶啤酒,飯畢,騎摩托車帶著一個工友回家路上,被鎮派出所的人抓了個正著。隨即就被派出所的人抓走帶到縣裡的派出所,說是因為叔叔酒後駕車並且非法載人,處罰罰金5000元,拘留15日。5000元在我們這種小鎮上,也算一大筆錢了。叔叔在工地上幹活,一天才100多元錢。

重點來了,當時叔叔的工友也很講義氣,他們雖然每個人掙得都不多,但是都一致同意這5000應該大家一同承擔,最後他們兌錢交了處罰金。

我講的這個故事可能跑題,但是也看出了叔叔工友們敢於承擔責任的一種態度。至於樓主問的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還是不用擔責的,只要你不勸酒不故意灌酒給對方,即使後來被起訴,你的責任也應該是最小的。

法重情深
2018-10-16

喝酒出事,同桌擔責,這是一個老話題了。但是通過最近發生的一些案件和有關法律規定,對於一起喝酒的人,只要不是勸酒或者是其他過激的行為,而造成對方喝酒出事的,一般都不會承擔責任的。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同桌人在一起喝酒,別人喝酒,你喝飲料,而造成了其中一人死亡,有沒有責任呢?

那就看你在喝酒中的具體表現了,並不是說別人喝酒,你喝飲料就沒有你的事了。

如果你自己不會喝酒,而另一個會喝酒的人用酒跟你拼飲料,那麼你將對方喝死了,你也會有責任的;如果別人讓你喝酒,你堅持不喝,只喝飲料,並且勸對方別喝酒。那麼,對方喝酒死亡了,你沒有一點過錯,你不應承擔責任。

所以說,同桌喝酒一定要注意,別人喝酒不喝酒以他自己的意思,千萬不要勸酒,更不要硬逼著別人喝酒。否則的話,造成事故後,無論你喝不喝飲料?都是會有責任的。

冰焰
2018-08-24

給大家介紹一個我之前辦過的真實案件。

陳某的老婆和他鬧離婚並去了外地,於是他心情不好就讓甲請他喝酒。甲看他可憐就答應了,於是就另行約上乙商定在某燒烤店一起喝酒。

到了約定時間,陳某騎著摩托車到了燒烤店,甲和乙已經在那裡等著他,於是三人就開始邊吃燒烤邊喝酒。後來,陳某發現從該燒烤店路過的丙,就讓他一起喝酒,丙閒來無事就加入了他們。之後,陳某接二連三地打電話讓丁也來喝酒,丁在家有事就反覆推辭,但陳某給他打第18次電話時,丁不勝其煩就勉為其難地過去了。

喝酒結束以後,陳某已經明顯喝醉了,他想騎著摩托車回家,但甲乙丙丁看他醉成那樣就不讓他騎摩托車,並給他叫了一輛人力三輪。誰知陳某執意要騎摩托車,還把前來載他的三輪車伕給又打又罵地趕走了。甲乙丙丁見他如此固執,便失去了耐心,任由他騎著摩托車回家。當晚,陳某騎著摩托車撞上一棵大樹暴斃街頭。

聽聞陳某死訊,之前和陳某鬧離婚的老婆立馬趕了回來一紙訴狀把甲乙丙丁告上法庭,以他們和陳某一起喝酒卻沒有保障陳某生命安全為由索賠賠償金共計76萬餘元。法庭經過審理認為,陳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應當知道酒駕危險的情況執意酒駕,承擔事故的大部分責任。而甲乙丙丁和陳某一起喝酒,應當保證他的人身安全,故對事故承擔一定責任,於是每人賠償陳某妻子2.5萬共計10萬元。

對此,甲乙丙丁都在喊冤。甲說明明是陳某讓我請他喝酒的,到頭來我開了酒錢還得賠錢。乙說我也是被甲叫的,現在卻讓我賠錢。丙說我只是路過那裡被陳某叫住,這都要賠錢嗎?丁就更冤了,說自己明明在家有事,是陳某一連打了十幾個電話非要他過去,到頭來卻還要他賠錢。

無論甲乙丙丁如何喊冤,在法律上只要一起喝酒就形成了一種特別結合關係,相互之間負有保護他人人身安全的法律義務,因此他們對陳某的死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在法律上撇清關係。所以,少摻和酒局能夠避免很多無妄之災。

大伟哥46
2018-09-22

這事我親身經歷,我哥們晚上邀請我和我另一個哥們去他家吃飯,另一個自己帶了一箱啤酒,一人喝了三瓶就結束了,那個哥們安全到他家飯店和他家師傅聊天半個小時左右,他家師傅說根本沒看出來他喝多,然後又和他老婆說了十來分鐘話自己回後屋睡覺,過了一個小時左右他老婆回去發現不對送醫院搶救無效,然後他家有人說是不是有債務關係,下毒了又報警又屍檢,又要起訴,私下要我倆四十萬,二十萬,十萬。本來我們關係不錯打算事後去他家給他孩子老婆送些錢,後來我們生氣就等法院判,多少都給,私下談多少也不行。諮詢五六個律師大概意思是,如果他有自主意識,吃飯時候沒勸酒,安全到家,就沒我們責任,到時候等法院結果吧

传说中的神哥1
2018-08-24

完全不用。本人親身經歷。有一次我代替父母去喝他們朋友喬遷之喜(父母當時沒有空)。本人是喝酒的。因為一桌八個人。我全部不認識,我就沒有喝酒,啤酒都沒有喝。就喝了一杯飲料。然後吃飯走人。後來晚上聽說當時我一桌有個人喝死了。全桌7個人喝了11瓶白酒。他們都有賠錢,有多有少。就我一個人沒有賠。

张慧律师at益仟律所
2018-10-18

從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事實出發,給予以下建議:

一、同桌喝酒,自己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的,自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最主要的是要看自身是否有勸酒等其他與損害結果有關的行為。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二、常見勸酒可能承擔責任的情形

1、強迫性勸酒

一般來說,喝酒最多的還是自身的主動行為,跟他人的關係不大。但是,如果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野蠻灌酒、言語要挾、刺激對方、不喝就糾纏不休等,只要主觀上存在強迫的過錯,此時對於損害後果的發生,勸酒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但因該行為畢竟不涉及暴力,法官也只能在自己的自由裁量權內判斷勸酒人承擔的過錯程度。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

這在主觀上就屬於故意,對比與上一種情形過錯承擔就要更大一些。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

義務是責任的前提,如果說我們有護送醉酒者安全回家的義務,那麼違反該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實踐中,怎樣才算有義務,一般來說,如果明知其獨自回去會有危險而放任該行為發生,那麼在主觀上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這一種情形比較好理解,不是是否能夠阻止損害結果的發生,都必須嚴格避免、阻止喝酒的人開車,默許或者積極促使喝酒的人開車都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三、所以說,喝酒有風險,勸酒需謹慎啊!

卖女孩的小火柴347
2018-11-25

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主要是要分情況來看到。說一下我的想法吧!


個人飲酒行為

如果是他自己選擇喝酒,而且喝那麼多酒,在這個過程中你全程沒有參與,自己默默喝飲料的話,那哪裡需要負責任?這不是完全與自己無關嗎…不需要背鍋啊!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喝酒是他的個人行為,並沒有受到強迫,死亡是自己造成的結果,應該是當事人的責任而不是你的責任!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於一個具有思想的成年人來說,飲酒過量會導致身體受到損害甚至死亡這一後果,這是一個基本常識。所以原則上應該是飲酒人自行擔負責任。而且每個人的酒量只有自己清楚,別人也很難判斷。完全與自己沒有關係的事情,負責任也是挺冤枉!

參與勸酒行為

如果是在他喝酒的過程中參與了勸酒的話,我覺得是需要付責任的,因為勸酒間接造成了他的死亡,如果不是因為勸酒,他也不會喝那麼多酒,不喝那麼多酒怎麼會丟掉性命!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而且相關法律規定,相勸酒並任其醉倒,造成被勸飲酒者飲用過量的酒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甚至死亡,則其勸酒的行為一般構成共同侵權,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飲酒,如果出現諸如故意灌酒、不喝就不依不饒等勸酒行為,一般來講共同飲酒人主觀上存在過錯,一旦發生損害後果,則其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由於醉酒人也有一定的過錯,此時應減輕共同飲酒人的責任。

飲酒需謹慎

最後想跟大家提個醒,聚會聚餐為了使氣氛更活躍有時需要飲酒,但是切記小飲怡情,大飲傷身。

同桌喝酒,我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擔責嗎?

喝酒時要量力而行,不應該“逞英雄”。同桌喝酒的話,如果看到同伴不斷飲酒,應該給予適當的提醒和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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