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對張稀哲的處罰是否輕了?

足協對張稀哲的處罰是否輕了?
8 個回答
001头领战士
2017-11-03

看似張稀哲為他自己的不職業,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六萬+12場。但事實上,從職業道德敗壞和體育道德敗壞的角度來看,感覺處罰還是比較輕了,不明白足協的處罰依據和懲前毖後的思路是什麼,畢竟六萬塊對於國安核心而言簡直就是毛毛雨,而禁賽12場,如果稍作分析就不能看出,足協還是有一定的文字遊戲在裡邊。

姑且不論這樣的處罰,是不是能夠起到教育本人警示它人的作用,僅就個人而言,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張稀哲的惡劣行為,我覺得還是不職業造成的。

所謂的不職業,個人覺得就是沒腦子+不高興。耍大牌可以,但首先你得是大牌你得配大牌。那麼,張稀哲是不是大牌,從其在國安和國家隊的數據來看,應該還算不上,無論是進球搶斷還是助攻都不怎麼出眾,說其會傳球估計是個笑話,會傳球的多了去了。

既然專業技能程度配不上大牌,那麼為什麼張稀哲在國安總感覺是大牌,這和部分京媒,球迷的盲目地域性吹捧有關,更加是張稀哲的個人脾氣秉性自控能力差,僅是紅黃牌本賽季就多達七張,而且何塞,扎切羅尼的倒臺下課,也和得不到球員的支持有一定的關鍵因素。

感覺張稀哲很容易就表現出沒頭腦+不高興同時還總是發脾氣,有點蔫慫軟拱的意思,用老北京的話說,糠蘿蔔表面好看芯裡夠壞。西班牙溜達一圈,除了看飲水機啥也沒幹,這是有腦子能幹出來的嗎?主動申請紅牌表達對主教練的不滿,這難道不是不高興?掌摑力帆球員不把脾氣發出來那是真不算完。

職業球員的不職業,集中體現在這幾點上,專業技能水平不高,腦子不靈,心情不好,氣急敗壞。中國足球職業化這麼多年,錢沒少花,精力沒少費,但足球水平一直上不去,每逢國際賽場任何級別都被人家踢的連滾帶爬,一直處於職業足球的初級階段,其本身的職業運作和運行水平,除了敢花錢以外,在各級國家隊比賽上,沒見有什麼實際提高,反而是越踢越累,也就不難奇怪不職業的處罰不職業的球員。

中國足球向來不缺優秀的球員,但缺少自控能力強的優秀球員,尤其是在中國足球職業化進展以來,這種現象表現的尤為突出,錢包鼓了脾氣漲了水平卻越來越退步了。職業化之前我們踢日本隊根本就不費勁,如今呢,踢個東南亞的球隊都好懸贏不了,更別提花個大幾億美刀請外援請外教,結果還是就連敘利亞這樣的戰火紛飛的國家都贏不了。

並不是說職業化不好,也不是說要倒退回到專業體制時代,但這樣搞下去的中國職業足球,越來越多的不職業的球員,越來越差的競技成績,到底圖什麼好呢,圖成績沒成績,圖職業沒職業,如果是圖純粹自娛自樂,業餘隊都比較國家隊瀟灑快活。

就大環境而言,全國各行各業都在倡導工匠精神,奇怪的是足球界卻向來避而不談,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懂什麼是工匠精神,無論那個細節都沒體現出來工匠精神,又怎麼能夠知行合一做好工匠精神?

一如工匠精神,是說你踢球要像音樂家譜曲,畫家畫畫,作家寫書那樣,全神貫注一絲不苟的投入你的心血,你的全部,進而創造出來一部部完美的作品。

可你看中國足球那些球員,有一個是這麼做的嗎,沒有,基本上全是心裡打著小九九,掙多少錢是夠,發脾氣是多少沒完,你讓他們出作品他們又沒文化,他們又能出什麼作品。所以說,中國有音樂家,有畫家,有諾貝爾文學家,但就是沒有足球球星,原因可能就是在於此。

任重道遠,先從簡單的小事兒做起吧,建議也搞箇中國足球的榮譽準則,先從不發脾氣,我們也絕不容忍我們當中的任何人發脾氣,誰發脾氣誰滾蛋,就這三條,多簡單,執行起來相對就很容易,思維邏輯才能夠冷靜下來,專業水平才能夠有機會提高。

所以說,處罰類似張稀哲這樣的行徑確實有點過於蜻蜓點水了,但沒辦法,誰讓咱們尚且最簡單的事兒還沒做好呢。對不起大家了,我又操心中國足球了。

球道人
2017-11-03

足協對張稀哲的處罰是否輕了?

謝謝邀請回答。輕重現在我是分不清楚了。足協的罰單已經罰得沒有什麼譜可言。

對比秦升的半年,同樣是死球下的報復行為,一個動腳,一個動手,就是12場跟半年的區別,這是什麼準則?對比秦升當然是輕了。

但是,比起伊爾馬茲,掌摑李昂,同樣是掌摑的動作,張稀哲是12場6萬,伊爾馬茲是4場2萬,難道國外人就可以輕那麼多?同樣是掌摑,差距那麼大。如果這樣比,張稀哲又太重了。

老马0127
2017-11-04

對比一下英足總當年處罰坎通納,就知道輕重了。飛踹球迷肯定比報復對手要嚴重的多吧?坎通納禁賽8個月。西哲12場,算上聯賽休戰時間,也差不多了吧?

那些說罰的輕的人,我不知道是啥心裡?大概想來~一是隻要足協決定的就是這幫人要反對的;而是狠人不死~只因西哲是國安的……

這樣真的有意思嗎?一個球員打人是不對,處罰沒問題。但這些都是應該由足協去決定,去量刑的,球迷跟著瞎逼逼,除了地域性的洩憤,還能有啥作用?

约战北马79699898
2017-11-04

對比一下秦升。秦是在死球狀態下的故意踩踏,張是在死球狀態下的報復。如果從個人的主觀意願上來說,我個人認為秦的性質更惡劣。因為事先無人對他挑釁,完全是沖人去的,且對人的傷害更大。

而張是在對方挑釁的狀態下的報復。很不聰明。如果當時他應聲倒地,則得到紅牌和追加處罰的是陳雷。從傷害性上看,張的傷害性要明顯低於秦。

從處罰標準上看,秦被罰半年,張被罰12場。如果把張的12場換算成時間,是17年11月至18年4月,也是半年。因此感覺處罰過重。

最後給張一個建議,要冷靜報復,如果當時換種形式報復,例如在陳雷控球狀態下,將其剷傷,這樣傷害性更大,處罰更輕。

梅威摄
2017-11-04

和秦升相比,傳統上是輕了,刮一掌和踩一腳的性質不能相比,比奧斯卡也惡劣多了,張稀哲有點腦殘了,惡劣的有意傷人動作在一七年的中超比賽中,不是一次兩次,足協才是張的罪魁禍首,早該對他下重手了,都是乾爹貫的!

四十五度炸
2017-11-03

足協對球員和俱樂部違規行為的處罰,都是由足協調查研究後決定的,至於依據怎樣的法規條例標準,外界無從得知。我們所謂的輕了重了,只是個人的主觀判斷,有太多個人情感在裡面,所以更不可採信,還是隨他去吧。

487110
2017-11-05

輕了,全國有正義感的球迷一致認為中國足協的處罰決定太輕了,對這種球場暴力及不文明行為應予嚴厲打擊,身為一名德甲巨星,國足一員,北京國安場上隊長做出這麼不理智行為太缺乏職業道德教育及素養了,在中國足球乃至世界足壇影響極其惡劣,應追加處罰。以示警示,淨化球場暴力。

老潘聊足球
2017-11-03

無論對其處罰是輕是重,只要符合相關規定條款,而且必須與相同性質的事件處罰程度一致,那麼大家都會覺得是公平公正的,那就無任何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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