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中,有時候球隊在和球員續約中,會規定一些獎勵條款,這些條款對於球隊來說,是一種對球員進步的獎勵,對於球員來說,也是一種成長的動力。就比如火箭和卡佩拉的合同中就有不少的獎勵條款,全部完成的獎勵高達1000萬美元。

但是有有些球隊和球員續約中,會安排許多球員基本上無法完成奇葩的條款,現在就來盤點一下五大奇葩條款。

1、全明星獎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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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這個條款就是指球員進入全明星後會獲得大量獎金的獎勵條款,這種條款,對於一些全明星首發常客,比如詹姆斯,杜蘭特,庫裡他們來說,想要拿到手簡直是小菜一碟,當然球隊也不會在續約合同中給他們設定這個條款,在合同中規定這種條款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有著準全明星實力的球員,比如鵜鶘的霍勒迪,猛龍的洛瑞,爵士的戈貝爾,他們的合同中就有這樣的條款,獎金也高達500萬美元。

但是奇葩的是,一些球隊的普通輪換球員,合同中也有這種條款,比如阿西克合同中規定入選獎勵20萬美元,福尼爾50萬美元,泰森錢德勒太陽時期50萬美元,這些球員,整個職業可能都不會有入選全明星的機會。

2、防守獎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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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貝爾4年9000萬美元續約爵士的合同中就有這樣的條款,是指球員整個在賽入選最佳防守陣容,防守籃板的效率達到多少,成為最佳防守球員,防守效率小於多少開展的獎勵條款,這個條款的奇葩之處在於,合同上有這個條款的球員,基本上都是隊內的防守黑洞,或者出場時間不多的輪換球員,

就像現在雷霆效力的施羅德,合同中就規定了至少出場65場,加上入選防守一陣或者防守二陣,就可以拿到50萬美元的獎勵。還有步行者的賽迪斯楊,入選最佳防守二陣20萬,一陣30萬,成為最佳防守球員40萬。最可笑的就是當年超音速時期的裡德諾,這位整個職業生涯防守都是三流的球員,合同中規定了,當選最佳防守球員,就能拿到150萬美元的獎勵。

不過對於施羅德和賽迪斯楊,還有裡德諾來說,拿到這些獎勵的唯一可能,恐怕就只剩下做夢的時候了。

3、體重增加或減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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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條款,字面上的意思變現的十分明顯,意思就是讓球員控制自身的體重,不過不同的是有的是減重,有的卻是增重。

就像效力於馬刺時期的迪奧,就在合同中被馬刺加上了這樣的條款,如果迪奧能在每個賽季賽季初,全明星週末之後,季後賽開始之前,只要能把體重控制在230斤以下,就可以獲得50萬美元的獎勵,合同中有這樣條款的還有大寶貝格倫戴維斯,埃迪庫裡這些體重超標的球員。

而爵士隊的戈貝爾因為瘦弱的身材,在續約合同中爵士也增加了一條增重條款,就是戈貝爾在季後賽開始前,在保證體脂不變的情況下增重多少公斤,就能獲得50萬美元的獎勵,

減肥增重還有錢拿,看起來是不錯,不過其中的痛苦,誰試誰知道。

4、總決賽MVP,常規賽MVP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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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條款可能就是用來搞笑的,因為整個NBA400多名球員中,每個賽季能拿到這個獎勵的最多隻有2名球員,等於說,這個獎勵對於大多餘球員來說,可能只是用來看的。

最搞笑的就是福伊爾,如同買彩票中500萬,他的合同中規定了,如果能成為常規賽MVP,獎勵50萬美金,總決賽MVP,獎勵50萬美金,是不是很厲害,但是福伊爾整個職業生涯只有場均4.1分4.7籃板的數據,甚至在09年魔術的總決賽,沒有獲得哪怕一分鐘的出場機會。

給福伊爾簽下這份合同的總經理,確定不是在拿福伊爾逗樂子?當然有同樣遭遇的不只有福伊爾一個人,還有雷霆的老隊長,拿到常規賽MVP就有10萬美元獎金的尼克科林森。

5、出場次數+數據+勝場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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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款看起來手最容易達成的奇葩條款,但是NBA的總經理也不是傻子,能讓美元這麼簡單的從自己手心裡流掉?所以這個條款只會出現在一些玻璃人,或者替補球員,再不就是球隊戰績比較薄弱的情況下。

就像09年的拉里休斯,聯盟有名的玻璃人。只要他賽季出場能達到55場,就能獲得150萬美元的獎勵,但是休斯卻在接下來的兩個賽季中,只出場29場和44場,只能眼睜睜的看著150萬美元離自己遠去。

比休斯更悲催的是巴郎戴維斯,同樣是09年,只要巴郎戴維斯能出戰70場以上,球隊勝場30場以上,就能拿到100萬美元的獎勵,那個賽季,已經有玻璃人趨勢的戴維斯很爭氣的出場了75場,但是球隊只贏下了29場比賽,不知道僅差一場比賽勝利就能拿到100萬美元的戴維斯,當時是何感想。

擁有這樣條款的還有最近幾年缺席不少比賽的維特斯,和他熱火的隊友奧利尼克,還有大家都熟悉的林書豪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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