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根本不用嫁給王子,因為她就是女王!

親愛的麻瓜們,所有真心愛我們並且被我們真心所愛的人和事,都會永遠在我們身邊,

或許我們的世界不再有小巫師,也不再有魔法,但過去所記載的一切最好與最壞的時光,都會繼續留在我們身邊,就像愛和青春一樣。

——楔子

她根本不用嫁給王子,因為她就是女王!

當我看到那個有著“一頭濃密蓬亂的褐色頭髮和一對兔子似的大門牙”的女孩兒,幾乎一瞬間我就愛上了她——赫敏·格蘭傑,一個與我那樣相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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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所有高傲都是對自信者的褒獎,赫敏的確是一個不招人待見的女孩兒,我們擁有一樣的盛氣凌人。

比如與哈利、羅恩不友好的第一次會晤,“你是在施魔法嗎?太好了,也讓我看看,我在家裡簡單的用了幾個,都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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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一世的高傲PK兩個男孩兒一臉懵圈,高下立見。

她很喜歡出風頭,成為大家口中的“大明白小姐”

的確,她不僅知道所有問題的答案,還能記住所有書本里的內容,並熱衷於把知識告訴別人,甚至為了滿足自己的優越感還在課堂上取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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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理解為什麼哈利和羅恩一開始不喜歡這個褐色眼睛的小妞,因為她自滿傲嬌,刁鑽刻薄,趾高氣昂,甚至憑藉智商碾壓眾人藐視一切,真的足夠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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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因為她的自負與傲慢,才讓所有人都愛上了她,在她的身上不少人看到了那個“初生牛犢”的自己。

與赫敏不同,哈利是個出場自帶bug的光環型人格,所以最美好的詞都非他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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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毫不做作的將人物性格公之於眾,正是羅琳在刻畫人物性格最可圈可點的地方,避免了劇情瑪麗蘇的俗套。

比如赫敏,就是一個優點與缺點的集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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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張秋,赫敏行為乖張,說話也有些尖酸霸道,她從來不給他人喘息的機會,甚至有些太過恃才放曠,刁蠻無禮;

相比盧娜,赫敏不夠溫柔可愛,她所堅信的邏輯,完全有理由解讀成不解風情;

相比金妮,她無比高傲,獨立得有些讓人吃不消,不願意向任何一個人低頭妥協,哪怕是她最愛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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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我們依舊愛赫敏?是因為她身上具備的光芒足以支撐起所有缺點,或者說,讓讀者自然而然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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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敏可能是羅琳對自身的闡述:聰明、努力,並且擁有強大的學習能力。

成為“格萊芬多萬事通”當然不僅僅是智商高就夠的,讀那些快比人高的書籍,學以致用的本領,縝密的邏輯,這些是腳踏實地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才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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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典型的英國中產階級代表,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泥巴種巫師,在麻瓜世界她的家庭絲毫不遜色,父母是地位和收入都可觀的牙科醫生,這也給予了赫敏自信的資本,

然而作為巫師,血統不純正又是最大的恥辱,讓人不禁想到《阿Q正傳》中趙老爺說的那句“就他也配姓趙?”在大多數血統純正的巫師眼裡,赫敏就是這樣一位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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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因如此,赫敏從未低頭,她擁有英國人的嚴謹和執著,勵志成為最好的巫師,並且真的做到了。

她剛強,果敢,冷靜,善良,她是最好的搭檔,最忠心的朋友,能在任何時候都堅定地選擇和哈利統一戰線,也能細膩地體諒哈利的情緒施以安慰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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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面對危險,殺伐決斷,每一次出生入死,她都是最冷靜又最不淡定的一個,冷靜地判斷事態的發展,不淡定地責備哈利一意孤行。

關於死亡她從不害怕,甚至表現出不同於女性的倔強不屈,被刻上“泥巴種”的字樣時內心何等崩潰屈辱,可話到嘴邊是一句擲地有聲的“我為我是泥巴種而自豪”

這樣的女神我們怎能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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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赫敏的愛情,我想絕大多數人會和我起初一樣認為羅恩配不上赫敏,金妮配不上哈利,赫敏哈利是那樣熠熠閃光的人,而羅恩卻有些怯懦,拎不清事兒,甚至心眼兒也有點兒小。

即便金妮也很勇敢不屈,但和赫敏相比還是相形見絀,我們的潛意識裡總是期盼著俊男美女相配,強強聯手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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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恰恰相反,兩個性格強勢,非常有主見的人相處下來的確非常合拍,也能秒懂對方的重點,卻無法融入彼此的生活。

赫敏和哈利的人格都是各執己見非常要強的人格。

他們的生活中心一定是他們自己,甚至他們就是各自圈子裡發光發熱的恆星,他們需要和渴望的是所有人的認可和仰望,並非是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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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韋斯萊家族給他們的,恰恰是他們所最需要的“愛”,哈利的前半生不幸福,他從來沒有感受過家庭的溫暖,所以金妮的仰望和韋斯萊家族的溫暖是哈利畢生所求。

而赫敏在大戰前夕消除了麻瓜父母的記憶,在某種程度上,是她自己放棄她的麻瓜家庭,所以她也渴望一個新的家庭,而羅恩這個“史上存在感最低”的男二,他的包容和妥協,就是赫敏最強大的後盾和最安心的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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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僅僅是赫敏格蘭傑,她的表演者艾瑪·沃特森也是我的女神。

從她出演這個讓人深愛的赫敏開始,十年時間她蛻變的越來越美麗、成熟、知性,甚至活的比角色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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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敏這個角色結束後她一次性把頭髮剪的極短精幹,那種與過去一切說拜拜的勇氣,就讓人肅然起敬,相比一些只懂捆綁賣人設的小花,她的三觀值得大家追捧點贊。

童星出道,卻是個實打實的學霸,放棄了在英國的地位與殊榮,毅然決然的去美國求學,就讀於布朗大學,後轉入紐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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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看赫敏,她本人的故事也是真正的傳奇,在演藝事業上,她是最受歡迎的電影女演員,甚至我要為我的女神代言,沒有之一。

無論是顏值還是演技亦或是她本人的魅力,都越來越讓人深陷其中,無可救藥的愛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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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往際遇上,英國王子希望娶24歲的艾瑪做王妃,她卻說:“我希望變成公主,但不一定必須嫁給王子。”乾脆利落的拒絕了這樣的婚姻,事實上,她不僅做到了成為公主,更成了大家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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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眾事業上,她致力於女性女權得以解放,為這個世界上所有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女性伸張正義,成為全球99位傑出女性的榜首,原諒我又把艾瑪和赫敏聯繫在一起,她甚至比赫敏更加善良正義。

她根本不用嫁給王子,因為她就是女王!

無論是赫敏格蘭傑,或者是艾瑪沃特森,她們都做成了自己的女王,她們的人生不需要別人指指點點,因為她們漂亮的生活是為了自己所在乎的一切,

她們只需要跟著自己的感覺走,因為她們清醒的知道她們無法取悅每一個人。

她根本不用嫁給王子,因為她就是女王!

她們的堅持勇敢,驕傲正義,把一條條荊棘遍佈的路種滿雛菊,她們或許不像其他女星那樣有整齊牙齒,無瑕的皮膚,骨感的身材,但她們就是她們自己!

她們的智慧和才華情足以支撐起大家的鮮花與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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