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如果在一個博弈中,某些參與人不知道其他參與人的收益,我們就說這個博弈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如果在一個博弈中,某些參與人不知道其他參與人的收益,我們就說這個博弈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在本篇中,我們就來聊聊貝葉斯均衡與機制設計(又是貝葉斯,機器算法老是碰到它,有這麼牛逼嗎?)

和納什均衡一樣,貝葉斯均衡實際上是一個致性檢驗,參與人關於其他參與人的判斷並不包含在均衡定義中,所涉及的只是每一個參與人對類型分佈及其對手的類型相依策略的判斷。只有當參與人考慮參與各方的行動構成貝葉斯均衡的可能性以及均衡精煉時,對判斷的判斷、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等才變得重要。

我覺得吧,這裡和和納什均衡的區別就在信息的不對稱,不知道對方的收益,然後才會有了後面的判斷的判斷,然後才不一會一直是一個狀態。

如果在一個博弈中,某些參與人不知道其他參與人的收益,我們就說這個博弈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在本篇中,我們就來聊聊貝葉斯均衡與機制設計(又是貝葉斯,機器算法老是碰到它,有這麼牛逼嗎?)

和納什均衡一樣,貝葉斯均衡實際上是一個致性檢驗,參與人關於其他參與人的判斷並不包含在均衡定義中,所涉及的只是每一個參與人對類型分佈及其對手的類型相依策略的判斷。只有當參與人考慮參與各方的行動構成貝葉斯均衡的可能性以及均衡精煉時,對判斷的判斷、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等才變得重要。

我覺得吧,這裡和和納什均衡的區別就在信息的不對稱,不知道對方的收益,然後才會有了後面的判斷的判斷,然後才不一會一直是一個狀態。

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好了,我們再來簡單說說機制設計

機制設計方法的顯著特徵是假定委託人選擇一種使其期望效用最大化的機制,而不是由於歷史或制度的原因來選擇一種特定機制。

機制設計的很多運用都是考慮單一代理人的博弈。像在壟斷企業中。

機制設計還適用於多代理人的博弈。像在雙邊交易中,仲裁人要為對生產成本擁有私人信息的賣方和對意願支付有私人信息的買方設計一種交易機制。

我覺得機制設計的特點就是存在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問題,這個是個比較有特色的一點。

如果在一個博弈中,某些參與人不知道其他參與人的收益,我們就說這個博弈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在本篇中,我們就來聊聊貝葉斯均衡與機制設計(又是貝葉斯,機器算法老是碰到它,有這麼牛逼嗎?)

和納什均衡一樣,貝葉斯均衡實際上是一個致性檢驗,參與人關於其他參與人的判斷並不包含在均衡定義中,所涉及的只是每一個參與人對類型分佈及其對手的類型相依策略的判斷。只有當參與人考慮參與各方的行動構成貝葉斯均衡的可能性以及均衡精煉時,對判斷的判斷、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等才變得重要。

我覺得吧,這裡和和納什均衡的區別就在信息的不對稱,不知道對方的收益,然後才會有了後面的判斷的判斷,然後才不一會一直是一個狀態。

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好了,我們再來簡單說說機制設計

機制設計方法的顯著特徵是假定委託人選擇一種使其期望效用最大化的機制,而不是由於歷史或制度的原因來選擇一種特定機制。

機制設計的很多運用都是考慮單一代理人的博弈。像在壟斷企業中。

機制設計還適用於多代理人的博弈。像在雙邊交易中,仲裁人要為對生產成本擁有私人信息的賣方和對意願支付有私人信息的買方設計一種交易機制。

我覺得機制設計的特點就是存在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問題,這個是個比較有特色的一點。

博弈論|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 信息不全進行對判斷的判斷的判斷

寫在文尾的題外話:

也許會有人問我,既然看不太懂這本書,為什麼還要研究這本書呢?

主要是因為這本書系統,讓我對博弈論的邊界有個大概的瞭解,以後對我打算研究一些例子,以後歸類就方便些,不至於暈頭轉向。也算是開啟博弈論大門的開始,我們可以不懂數學,但可以懂博弈論的精華,像《孫子兵法》就是最好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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