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網友來信傾訴:

我做銷售工作,經常需要出差,在各不相同的城市來回奔走,非常辛苦。但我都能忍受,為了能夠讓我的家人過得更好,我覺得這點辛苦並不算什麼,更何況我每個月的收入也有1萬多,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至少養家餬口是沒有問題的。

網友來信傾訴:

我做銷售工作,經常需要出差,在各不相同的城市來回奔走,非常辛苦。但我都能忍受,為了能夠讓我的家人過得更好,我覺得這點辛苦並不算什麼,更何況我每個月的收入也有1萬多,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至少養家餬口是沒有問題的。

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我跟老婆已經結婚七年了,現在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兒子。老婆有一個習慣,那就是特別疼孃家。只要我們家有什麼好東西,她都會給她爸媽送去。除此之外,她還經常給孃家買東西,比如給岳父岳母買衣服,買禮物,但她從來不給我父母買。

我覺得她這種行為非常過分,只知道孝順她的父母,卻不知道孝順我的父母。可能很多人會說我太過自私,因為有人會覺得我自己的父母應該我自己去孝順,憑什麼讓我老婆孝順?我也告訴你們,我很少有時間回家,幾乎都在外面出差,我哪有這個時間?

更何況,老婆每天都在家裡面,她在給岳父岳母買東西的時候多買兩份又有什麼問題?更何況這些錢都是我賺的,她憑什麼全都往孃家搬?對於她的行為,我已經忍了很久了,而爆發點,就在上個星期的業績上。

網友來信傾訴:

我做銷售工作,經常需要出差,在各不相同的城市來回奔走,非常辛苦。但我都能忍受,為了能夠讓我的家人過得更好,我覺得這點辛苦並不算什麼,更何況我每個月的收入也有1萬多,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至少養家餬口是沒有問題的。

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我跟老婆已經結婚七年了,現在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兒子。老婆有一個習慣,那就是特別疼孃家。只要我們家有什麼好東西,她都會給她爸媽送去。除此之外,她還經常給孃家買東西,比如給岳父岳母買衣服,買禮物,但她從來不給我父母買。

我覺得她這種行為非常過分,只知道孝順她的父母,卻不知道孝順我的父母。可能很多人會說我太過自私,因為有人會覺得我自己的父母應該我自己去孝順,憑什麼讓我老婆孝順?我也告訴你們,我很少有時間回家,幾乎都在外面出差,我哪有這個時間?

更何況,老婆每天都在家裡面,她在給岳父岳母買東西的時候多買兩份又有什麼問題?更何況這些錢都是我賺的,她憑什麼全都往孃家搬?對於她的行為,我已經忍了很久了,而爆發點,就在上個星期的業績上。

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三個月去雲南出差,朋友送了我三隻野雞,據說是雲南大山裡的人家自己豢養的,土生土長的,在市場上根本買不到,我也覺得非常稀罕,所以就帶回了家。因為當時比較倉促,回到家以後,我馬上又趕回了公司,一直忙到很晚才回去。

下班以後我發現老婆根本不在家,我給她打電話,她說她回孃家了。我當時覺得有一點生氣的,我好不容易回來一趟,她居然不在家。我在家坐了一會兒,發現我帶回來的三隻野雞都不見了。臨近十點的時候,老婆回來,我問她這三隻野雞哪去了?她說她帶給她爸媽了。

我帶回來三隻野雞,她居然全部給她爸媽,都沒有想到給我爸媽留一隻,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她一直在挑戰我的極限,我累死累活的在外面上班賺錢,而我的錢,全部被她搬回了孃家。我覺得無法忍受,跟她大吵一架,後來鬧到了離婚的田地。

網友來信傾訴:

我做銷售工作,經常需要出差,在各不相同的城市來回奔走,非常辛苦。但我都能忍受,為了能夠讓我的家人過得更好,我覺得這點辛苦並不算什麼,更何況我每個月的收入也有1萬多,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至少養家餬口是沒有問題的。

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我跟老婆已經結婚七年了,現在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兒子。老婆有一個習慣,那就是特別疼孃家。只要我們家有什麼好東西,她都會給她爸媽送去。除此之外,她還經常給孃家買東西,比如給岳父岳母買衣服,買禮物,但她從來不給我父母買。

我覺得她這種行為非常過分,只知道孝順她的父母,卻不知道孝順我的父母。可能很多人會說我太過自私,因為有人會覺得我自己的父母應該我自己去孝順,憑什麼讓我老婆孝順?我也告訴你們,我很少有時間回家,幾乎都在外面出差,我哪有這個時間?

更何況,老婆每天都在家裡面,她在給岳父岳母買東西的時候多買兩份又有什麼問題?更何況這些錢都是我賺的,她憑什麼全都往孃家搬?對於她的行為,我已經忍了很久了,而爆發點,就在上個星期的業績上。

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三個月去雲南出差,朋友送了我三隻野雞,據說是雲南大山裡的人家自己豢養的,土生土長的,在市場上根本買不到,我也覺得非常稀罕,所以就帶回了家。因為當時比較倉促,回到家以後,我馬上又趕回了公司,一直忙到很晚才回去。

下班以後我發現老婆根本不在家,我給她打電話,她說她回孃家了。我當時覺得有一點生氣的,我好不容易回來一趟,她居然不在家。我在家坐了一會兒,發現我帶回來的三隻野雞都不見了。臨近十點的時候,老婆回來,我問她這三隻野雞哪去了?她說她帶給她爸媽了。

我帶回來三隻野雞,她居然全部給她爸媽,都沒有想到給我爸媽留一隻,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她一直在挑戰我的極限,我累死累活的在外面上班賺錢,而我的錢,全部被她搬回了孃家。我覺得無法忍受,跟她大吵一架,後來鬧到了離婚的田地。

去雲南出差帶回三隻野雞,老婆回了趟孃家,我決定離婚

沒錯,兒媳婦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那我作為女婿也沒有贍養岳父岳母的義務。我賺的錢是有她的一半,但她也不能全拿去貼孃家,我們還有自己的生活,我還要孝敬我的父母,她憑什麼這樣做?她有什麼資格這樣做?

這一次我真的不想再妥協了,我決定把兒子送到我父母家去,然後跟她離婚。房子跟車子都是我的婚前財產,至於婚後八年的存款,愛怎麼分就怎麼分吧。雖然離婚會拆散一個家,但這八年來我就沒感覺到這像一個家。真的很無奈。

相關推薦

推薦中...